黃銘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導論

 

由於商王朝並不吝於動用軍隊,所以其軍隊成為形塑東亞大陸政治地景的最大力量。對於商王朝軍隊的認識,必須根據考古出土的兵器與甲骨文記載商王朝征戰有關的紀錄歸納分析所得的,筆者過去曾經詳細地論證,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1]本文除了擷取該文精華以外,將更新的認識也融入此文。包含以下諸元:戰士、眾人與他們的兵器,射與馬——輔助部隊,族氏與族軍,動員的人數,系統戰,終極之戰。

 

戰士、眾人與他們的兵器

 

河南安陽殷墟遺址是商晚期的首都,在當時被稱為「大邑商」。大邑商跨在洹河南北兩岸,北岸有一個規模宏大的墓葬區,以巨大的壕溝區分成東西兩個方形區域,每個區域各有若干座大墓,不但墓的規模比一般墓大很多,墓壙又有四條墓道,被認為是商王大墓。也有兩條與一條墓道者,可能是王后的墓葬。這些大墓很可能在武王克商的戰役後,就被周方的軍隊強迫俘虜盜掘一空,只留下邊邊角角的位置,未被擾動,被考古學家仔細發掘與研究。其中1004號大墓的南墓道就未曾被盜擾,底端埋藏著好幾層的兵器,再下面又有〈牛鼎〉(01102,此為中研院史語所等機構建置的「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之編碼)、〈鹿鼎〉(01100)與一件特磬與小磬錘。兵器三層中最下層只有一座馬車,木質部分腐朽不見,僅存部分車器,以及一件指揮官的皮甲,可能是指揮官的馬車。中層則有70件以上的青銅頭盔,以及近百件帶柲的青銅戈,加上三百多件帶柲的矛,上層則是360件矛,不帶柲,且10件一束,共36束,集中在一起。[2]如何解釋此墓中這群陪葬的兵器?結合其他規模中等的墓葬中的兵器資訊,我們推測1004號大墓南墓道出土的這些兵器,是王族的部隊在葬禮中置入的,首先是指揮官,置入他的馬車,以及皮甲。其次是戰士階級,擲入戈與頭盔,約莫百人。同時還有執勤中的眾人三百餘名,將帶有柲的矛植入,柲長140公分,顯示這些矛是被當成「鎗」來格鬥的。36束青銅矛首則是當時未執勤的眾人的兵器,被集中保管,直接從倉庫中取出連束帶一起置入陪葬。

 

圖1  商代的主戰兵器:戈與矛

 

從西北崗M1004號南墓道,搭配其他中、高階墓葬的隨葬兵器現象,筆者認為商王朝的軍隊分為專業軍人與臨時徵召的眾人兩個階級。一種是「戰士階級 warrior class」——基本上是身體剛健的貴族,平時不從事農、工、商等生產與交易工作,但是會有軍事鍛鍊,是作戰時攻擊的主力。他們擁有自己攻擊用的戈、盾以及防身的護具如冑(頭盔)、甲(皮甲)、護腿等,執戈以攻擊,另手執盾以防衛,有些戰士還有皮甲、青銅頭盔與護腿或帶銅泡的皮靴。戈是東亞獨有的武器,其使用方法好像斧鉞,推測銎內戈可能是從草原的有銎鉞發展來的。其柄部(稱柲)與戈尖垂直,戈有柲——也就是木柄,約一公尺長。金屬部分前端有尖與雙刃部分稱為「援」,後段稱為「內」,內上往往有孔,可以用繩索將戈綁縛固定在柲上,內與援之間往往有「欄」可以嵌在柲上的凹槽。也有戈有銎可以穿柲,考古上一般稱為「銎內戈」(圖01),裝置在柲上更為牢固。戈有一公尺長的力矩,尖刃與力臂垂直,加上使用者前臂的長度,從上往下砍,可以產生巨大衝擊力,殺傷力道強大,極具有威嚇效果。殷墟有幾個墓葬曾經出土戰士被戈擊中後無法拔除,例如安陽黑河路98ABDM745墓主,出現戈末端還插在頭骨上的可怕狀況(圖02),[3]這應該是在混亂中這位戰士被敵人奪戈且反手攻擊,產生了兩處傷痕,一處在頭蓋骨上產生很深的刮傷,另一處則直接插入頭顱,斷戈首還插在頭殼上。不過,這位商戰士奇蹟地返回大邑商,最終葬於商都。

 

圖2 安陽黑河路98ABDM745墓主頭骨的傷痕

 

戰士防衛器稱為毌(音貫),「毌」字就是盾牌的形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河南安陽殷墟考古發掘在侯家莊西北崗1003號大墓出土一批由王族戰士在商王埋葬過程中擲入盾牌,以表達他們對商王逝世的哀悼之情。這些盾牌都已腐朽,但在黃土上留下了上、下兩面印痕,被考古學家仔細地記錄下來。[4]這些戰士(步兵)使用的盾通常是約70~80公分的長方形,以堅韌的木頭為框架,繃以皮革,邊緣以皮繩縫製,可能有皮製捉手在中央木結構中間偏高的位置。考古發掘留下兩種盾的形象,兩者類似;一種正面繪一圓圈,圈內黃色、圈外深紅色,圓圈本身黑色。背面繪足部相對的雙虎,虎同樣以紅、黃二色交織。這應該是所謂「虎賁」——虎一般的戰士——的標配,不過,有趣的是虎的圖像是朝內的(圖03),[5]可能是用來提升自己的勇氣,而非讓敵人畏懼。商代的戰士階級一手執盾,一手執戈以進攻與防衛,其形象可見於金文族徽(圖06・左上)。

 

圖3 商代晚期盾牌的兩種樣式

 

商代晚期,在戰車上的盾牌也有圓形的,在戰車上使用,比較不會因為邊角而卡到車輢、輿等結構,實例可見於滕州前掌大的車馬坑M41(圖04),未使用時,盾牌可能就掛在車輢上。[6]這部車有兩位隨車人員被殉葬,一位在車的前方,為御者——駕車手,另一位可能是戎右——隨車武裝人員,帶有戈、盾等,以保護車上的主人。這位戎右可能因為戰功而受賞,所以有一觚、一爵隨葬,觚、爵的銘文不一致,說明是受賞,而非自己出資鑄造。他的頭髮多條辮上還綁了很多貝,也就是當時的貨幣,可見他受到很豐厚的賞賜。不過,礙於奴隸的身份,最後還是成為去世主人的陪葬者。由於他們都未身首異處,可能是服毒酒而死亡(陪葬而非殉葬)。

圖4 山東滕州前掌大M41出土的車馬與人殉

 

 

裝備比較講究的戰士,比方王族的戰士與駐紮於山東滕州前掌大聚落的「史」族氏的戰士,裝備有青銅頭盔或青銅與皮革整合的頭盔,用來保護頭部。大部分的頭盔上都鑄以立體的饕餮。王族的戰士頭盔上有一短管,可以插上羽毛,更顯得威風凜凜。戰士身上可能還有皮甲,前述M1004號大墓,王族族軍指揮官的胸前皮甲因為有著色,顏料印在黃土上而得以保存(圖05)。在皮製長筒靴上可能還有銅泡護腿。[7]整體看來,裝備完整的商王朝部隊全身金光閃耀,對於當時主要還是使用石器作為工具的絕大多數他者的聚落而言有很大的威懾力。

圖5 商代晚期的著色皮甲、青銅頭盔與青銅與皮縫製的頭盔

 

商王朝的族氏有族徽,上有「伐」、「戎」、「何、即荷」、「聝」等,藉由族徽可以了解商代使用戈的狀況,比方「戎」,有時候是人一手持戈,一手持盾(02921)。有時候則省略了人,成為後來的「戎」(05124)字。伐字則為一手持戈,砍向他人(01011),意思為征伐、討伐。行軍時把戈扛在肩上,戈刃可以朝上(02928)或朝下(03065),這是「何」字,其實就是後來的「荷」的意思。在商代戰爭,目的在俘虜不再殺伐,所以只會將俘虜的一耳割下的「聝」字(01210),被聝者還可以作為奴工,有重要祭祀時可以作為犧牲。周代發展成將敵人首級割下的「馘」,但仍舊以「聝」字表示(圖06)。

 

圖6 商代從「戈」的字,戎、伐、何、聝

 

商代軍隊還有人數更多臨時徵召的眾人,眾人不是奴隸,而是一種半自由民,他們從屬於某個族氏,所以常見「族氏+眾」,如「雀眾」與「何眾」分別是雀族氏與何族氏的眾人。眾在族氏的前提下是自由民,但似乎沒有證據顯示A族氏的眾,可以自由地選擇加入B族氏,故稱半自由民。稱為眾時,不一定與軍事有關,招集眾人還可以耕種或進行公共工程等。還有一個與眾有關的名詞為「旅」,旅是眾在軍旗下,也就是由眾挑出身強體健者參與戰爭。眾人參與戰事所使用的兵器為矛,矛有兩種長度,一種柲長1.4公尺,是用來刺殺用的,形如柳葉,可稱為「柳葉矛」(圖01),其形式有如後代的兵器「鎗」,但由步兵而非騎兵使用。戰爭中持此槍的眾人可能有作戰的任務,平時就必須練習。王族衛隊的眾人在值班時就是使用這種矛(槍),隨時應對突發狀況。主要的戰鬥任務雖然交給執戈與盾的貴族,持短矛的眾人,也必須跟在貴族後面補槍(矛),或以矛(槍)捍衛主人或自衛。第二種矛長達3公尺,兩側有翼,翼有較長的邊刃,稱為「有翼矛」(圖01)。執矛與執戈者的比例大約是10:1,使用此種長矛的眾人主要功能在結成陣勢,以矛的長度拒斥敵人,壓迫並包圍敵人。有效地運用像漏斗一樣的陣勢,將敵方引導入漏斗口,只要數量不多的戰士,就可以對敵方造成很大的威脅,但是究其目的,應該是讓敵人畏懼投降。

 

圖7 河南安陽殷墟遺址小屯M20出土的馬車復原

 

商代的戰車結構硬朗,可以在戰爭中衝撞,但是商王朝的軍隊戰車的數量不多,並沒有被用來在戰場上衝擊,而是把戰車當成移動指揮平台。此種戰車是雙輪式,人站立的部位稱為輿,周圍有欄杆稱為「輢」,此例的開口在後。商代早期的戰車的輿是畚箕形,前圓後方。這種形式的馬車製造時要彎曲木料,比較麻煩,後來都做成了方形。輢的開口多在後,但也有少數開口在前者。輪軸跨在輿下,與輈垂直交叉(圖07)。[8]輪高近兩米,由轂、輻、輪所構成。行車時輪轉軸不轉。輈的前方與衡垂直,以皮繩綁定。衡下左、右有人字形的軛,跨在馬肩頸交叉之處。兩匹馬足夠拉一輛車,但是往往在在兩馬之外,還各有一馬,以皮繩拉車,所以有「駟馬難追」的成語。車與駕車的馬上有很多種青銅的裝飾或結構構建,通常稱為車馬器。戰車將指揮官提高大約一公尺多的高度,視野較好,也便於萬一戰敗逃逸。商代的戰車是屬於「衝撞型」戰車,這是與古埃及的「打跑型」戰車對比,後者相當輕巧,可以單手舉起,背負在背上。單人乘車,駕駛兼射箭,射箭時把韁繩綁在車輢上,箭發射完畢以後,就得「打帶跑」,轉彎繞到己方步兵的背後,接受保護與整補。商代的指揮官自己也配備與車兵一樣的兵器、工具包括戈、削刀、礪石與斧、錛、鏟、策飾等,有時也有弓形器(覃弼)與弭(弓末器)。[9]過去石璋如根據當時已知的材料,以為上述的兵器、工具是商代士兵的標準配備(圖08),[10]但是出土品多了以後清楚地顯示這是馬車的戎右(護衛者)與主人(駕駛以外的成員)的標準配備,這套配備是抄襲草原的駕馬者的配備,將鉞改為戈。[11]事實上,晚商的造車者可能多是被俘虜的北方草原人士。[12]

 

圖8 石璋如歸納的商代基層士兵的兵器,實際上是車上人員的兵器與工具

 

指揮官還有儀仗包括大鉞、小鉞、卷首刀(圖09)。大鉞刃寬40公分左右,小鉞刃寬約20公分;大鉞是指揮官等級使用的,小鉞則是類似隊長身份使用的。通常有一件大鉞的族軍指揮官,會有兩件小鉞與兩件卷首刀,這五樣儀仗,都是由手下重要軍官執掌。族氏人口規模較大者,族軍指揮官可以有兩件大鉞,例如駐守在山東青州蘇埠屯的亞醜族氏,其族長(子)過世以後就將兩件大鉞隨葬。商王大墓的陪葬坑中,殷墟西北崗HPKM 1335出土10件卷首刀,分兩組,一組5件,同坑還有8具骨架,一邊5具,一邊3具。推測原本可能有10具骨架,是10位陪葬的持卷首刀的奴隸,部分人骨腐朽不見。這些持卷首刀的人員,應該是站立在王的前方並排,左右相對,是商王族軍的排場。鉞是用來處刑砍頭用的,吉林大學的林澐曾經寫過一篇〈說「王」〉,寫到「王」字的下方有增長的弧形,其實就是鉞向下的形狀。[13]所以,鉞代表軍權,擁有鉞者掌握生殺之權,王是其極致。

 

圖9 河南安陽殷墟郭家莊M160出土的指揮官儀仗包括卷首刀、小鉞與大鉞

 

 

射與馬——輔助部隊

 

圖10 河南安陽殷墟西北崗HPKM 2124陪葬坑,埋的是射(射手)

 

除了一般的族軍之外,商王朝還有輔助部隊,包括射與馬,兩者高度相關。射指的是純射手的部隊。是利用弓箭進行遠距攻擊,弓箭手可能另有編制,甲骨文所見最高數量是「射三百」(如《合集》698正),就是派遣三百位弓箭手。有些族氏,例如畢本身就有三百射(如《合集》5769正)。多數時候射的統計數量不精確,或多個族氏的射,就稱為「多射」(如《合集》5738)。在考古方面,西北崗1001號大墓的陪葬坑HPKM 2124。坑中有七具人骨,其中五位腹部有一弓形器,另有26枚銅鏃分成五組,一個銅管(策),一頂左右耳部有圓銅片的皮盔(圖10)。[14]石璋如認為弓形器是強化弓結構的青銅構件,弛弓時弓往外捲曲,呈現幾乎是圓形有缺口的形狀,可以很輕易地可以套在人的腰上(圖10)。張弓時弓形器向內,中心的多角星與圓形可以作為準星。

 

圖11 石璋如復原的弓與弓形器間的關係(作者略作調整)

 

石璋如曾經做過四川地區弓箭製造業的調查,他對於弓的張、弛與使用,有第一手的認識與觀察和後來許者的純臆測不同。HPKM 2124有五人配戴弓形器在腰上,並且有五套數量不一的弓箭,原來可能有箭囊,他以為這個坑中陪葬的就是射。就在HPKM 1001東側還有一組殉葬了不少馬,還有一位隨葬一觚一爵,有腰坑與二層台的墓,石璋如以為是這組人馬的領隊,可見射手與馬兵的關係密切。[15]關於弓形器的名稱,石璋如以為稱「弣」或「柲」。其後唐蘭同意他的復原,但對於名稱意見相左,唐蘭以為弣是弓的中央部位,不是弓形器的名稱;舉西周〈毛公鼎〉(02841)與〈番生簋〉(04326)中賞賜器物都有「金簟弻、魚箙」,與《詩經・采芑》的「簟笰、魚服」同,金簟弻與弓有關,魚箙則與箭有關,兩者配套。當時的青銅稱金,簟弻是青銅製造,而弻、笰則源自「弜」。[16]季旭昇在《詩經古義新證》中也認為此說言之成理。[17]其實「弣」的音來自弗,有「必」與「付」兩種發音;所以,從名稱上看,石璋如最早的意見也是可取的。「弜」就是弓綁上弓形器的寫照(圖11)。以上說法,照理說這一個歷史謎團應該算是解開了。但是在1980年,林澐提出弓形器是「掛韁鉤」的看法,比附草原地帶騎馬時真正用來羈絆牽繩的掛韁鉤,掛韁鉤讓騎馬者得以雙手騰空進行其他活動。他先後寫了三篇文章,基本上都是同樣的觀點。[18]得到重要學者如孫機等的附和。[19]其實,林澐、孫機都未曾見過HPKM 2124的資料,其他如小屯M20等相關資料,也都使用影印再影印的模糊資料,所以詮釋往往錯誤。總之,從脈絡考察,弓形器為掛韁鉤其實無法成立。況且草原的掛韁鉤很短小,大約在10公分以內,有單鉤與雙鉤,很適合快速纏繞韁繩;弓形器並沒有這樣的特性。筆者曾經在多倫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館見過很巨大的商式弓形器(長超過50公分),也見過分成兩段的弓形器(私人收藏),這些例子都顯示它們不易纏繞,並非掛韁鉤,總之,筆者認為石璋如-唐蘭的解釋還是最佳的,未來有機會再詳細討論。

 

圖12 矢(箭)、箙(箭囊)、弜、射、侯與族,以及〈作冊般黿〉顯示的箭尾部凹槽的構造

 

商代的箭其箭首是青銅箭頭——矢,箭身長度約87公分,以堅韌的竹木製作,尾部夾羽毛。裝箭的袋子稱為「箙」,當時的箙字是象形,箭朝下插入箙中(圖12)。其尾部構造近年問世的一件青銅〈作册般黿〉(NA1553),形象為大龜身中四箭,箭尾凹槽,以及羽毛的構造,歷歷可見(圖12)。商代的射字為象形的手持弓箭。另外與矢有關的概念如矢在靶上為「侯」,在商代引申為具有軍事力量的封君。族為矢在軍旗下,可見射所代表的捍衛力量,是族的基礎要素(圖12)。殷墟時期(晚商)的早期,一個箙僅有十隻箭,但是到了晚商晚期,箙內所裝的箭數量大增。這說明弓箭手在戰爭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武丁時期,弓箭手的功能在快速馳援,拖延時間,等待移動較慢的主力部隊現身。弓箭手應當相當準確,可以造對手恐慌,不敢前進。商代晚期則箙內箭的數量較多,顯示在戰爭殺傷力變得重要,殲滅最多敵人變成弓箭手的主要任務。商代的弓是複合弓,也就是由不同材料黏結而成,以不同材料間的張力,增加弓的力量。有些弓的內側裝有青銅弓形器,用來加固弓最脆弱的中段,兩端彎曲,終端個有一球鈴。一方面有比較顯眼的中心點,可以幫助瞄準,出箭時,還會發出「鑋!」的聲音。讓對手恐慌的意味濃厚。所以,弓箭原本是一種警告性質的兵器,讓對手不敢貿然而動,主要的目的是讓主力部隊有時間馳援。這就是射手與馬兵有關聯的主因。

 

圖13 商代晚期各地墓葬出土的C形馬銜

 

商王朝同時也有會騎馬的兵,其證據來自幾種相關的器物及其出土脈絡。第一種是筆者稱為「C型馬銜」,形狀像拉長的C字,在兩側內面有尖牙,有用玉製的,也有青銅製的,玉製品搭配了兩個玉人面飾(圖13)。這種馬銜與駕車的馬所用馬弦不同,一體成形,有尖刺在馬舌左右,拉扯時,馬會立即有痛感而將頭與身體轉向。第二種我們稱為「尖錐策飾」,策就是馬鞭,長度約60~70公分,馬車上使用的策,比較講究的,前後端都會有玉飾,但是都是平頭的。騎馬用的策,其策首的裝飾是尖錐有倒勾。在鞭策時,會有較大痛感,比較容易御馬。同樣也有用玉製與青銅製。最典型的例子是殷墟小屯M164(圖14),M164是一座騎士墓,墓中有一具人骨、一具馬骨與一具犬骨,馬在入坑以前並未將馬具取下,所以馬的臉部還有成套玉製與蚌貝的裝飾,這位騎士配備有策、削刀、礪石、戈、弓形器與箭鏃(圖14)。由於這兩種器物並不常見,但是往往一起在墓葬中出土,筆者推測這些墓的墓主都是商代的「騎兵」。

 

圖14 河南安陽小屯M164以及馬飾與騎兵的兵器、策。另有商代晚期出土的青銅尖錐策首飾

 

在甲骨文中「馬」,有些指動物的馬本身,有些指騎馬的兵,有時指馬車,三者可以區分。後者往往「車馬」連稱,騎馬的兵,如《合集・05825》:「丙申卜,貞肇馬左、右、中人三百?六月。」是指啟動(肇)馬兵左、中、右三隊共三百人,馬兵以人為單位。計算馬則以丙(兩、輛)為單位(《合集》01098等),車亦以丙(輛)為單位。徵召馬兵稱為「登馬」、「氏(致)馬」,徵召射手則稱為「致射」。相對地,進貢或取得馬匹稱為「來馬」、「取馬」,相對於「取牛」、「取羊」,所以能夠掌握這些差異,就能清楚地區分。

馬兵在戰爭中的角色包括擔任斥候或先遣,所以有「馬其先」(《合集・27945》等)、與敵方交戰(《合集・5715》)、巡省地方(《合集・564》)、防衛任務(《合集・5711》)、追御敵方(《合集・6761》)、擒執敵人(《合集・28011》)等。田獵時先行(《合集・27948》)、追逐野獸(《合集・5775》)、射箭狩獵(《合集・26899》)、擒獲野獸(《合集・27942》)等。甲骨文紀錄與前列考古證據,商代有「騎兵」證據充分。筆者將「騎兵」一詞加了括號,因為他們與草原「騎射騎兵」或農耕貴族「衝撞騎兵」的概念不同。騎射騎兵可以匈奴為代表,他們因為成天騎馬,即使在沒有馬鐙的年代,也具有隨時隨地在馬上射箭的穩定性;所以主要是以射箭作為打敗敵人最重要的利器。另外一種是衝撞騎兵,大多數的讀者可能都在電影中看過歐洲中世紀的衝撞騎兵,是貴族戰士身著重裝,甚至馬也有裝甲,成排衝向敵方,造成步兵很大的傷亡。商代的馬兵並非「騎馬打仗」,而只利用馬的速度來迅速馳援,真正的戰鬥其實是還是下馬以戈步戰。而且騎馬者可能經常還會射箭,不過,因為當時還沒有馬鐙,騎馬時的穩定性不夠,以商人的騎馬能力,應當非騎射,而是下馬後射箭,或停馬射箭。馬兵以其速度讓一組部隊快速到達,目的在拖延時間讓主力部隊(步兵)可以馳援。[20]

 

族氏與族軍

 

商代甲骨文中有「王師」(《合集・36443》),商代的王師是指王族的軍隊。商王朝並沒有像西周王朝一樣有「國軍」,專屬於國家的部隊,例如「西六師」、「成周八師」與「殷八師」、「齊師」等;西周時代的「西六師」指的是位置偏西,主要駐紮於關中地區咸陽一帶的程、畢;「成周八師」指的是駐紮在成周洛邑的大軍;「殷八師」是駐紮於商舊都殷附近的大軍,「齊師」是駐紮在齊國附近(山東高青陳莊古城)的國軍。這些國軍是由周王指派師氏帶領,而非由諸侯領軍。

相對地,商王朝是王族與族氏各有族軍,所以比較有規模的族氏,族軍的戈、矛上往往會鑄族徽(例如:倗、夸、息、炳、並、亞址、亞長、亞醜、亞疑等)。商軍外出征戰,一般不打破原有族軍結構,使有默契的部隊可以發揮最大的戰力。當由王指揮或指派將領時,可以動員不同族氏,基本上讓不同族氏擔任作戰術中不同的功能單位,比方不同族氏擔任陣勢的左、中、右部。如《合集・5504, 5512》:「乙未卜,賓貞:立事于南,右從我,中從輿,左從曾?十二月。」此事可能發生在曾國附近,晚商曾國在湖北隨州西花園,在商王朝的南邊,所以稱立事于南。三支部隊分別從我與輿、曾三族氏。商代的軍隊主要是族軍,每一個族氏以貴族戰士為骨幹,有若干軍隊,族軍人數是可能看族氏的大小而異,不同的族氏,其戰士與眾人的人數並沒有固定的比例。這與後代的國家軍隊每個層級如師、旅、營或萬夫長、千夫長、百夫長等,都有定數不同。某些族氏會出現「族氏+侯」,比方箕侯、攸侯等。侯是箭靶,此種狀況引申為帶有軍事功能的封君,可能是封君中軍力較強者。族軍中實力最強的當然是王族的族軍,是商王朝終極支援部隊。

《合集・33006》:「王作三師,左、中、右?」有些學者認為商王「三師」,對應後來天子「六師」,認為是後代軍隊制度的濫觴,並且開始推測每一個師是多少人(比方五千、一萬等);其實,這些推測沒有任何根據。商代的師寫作「(音堆)」,其實指的是軍隊駐扎的營地,而非部隊本身。「王作三師」是紮營建造三個營區,「作某師」與「作邑」類似,都有營建的意思,軍營是的原義。但是有少數的狀況顯示「」已經朝著後代的師-軍隊演變,例如「不震」、「亡禍」,處於被動狀況,既可以視為部隊,也可以視為營地。再進一步,「往衛」(《合集・7888》),部隊前往禦敵。「獲羌」(《合集・39489》),部隊擄獲羌人。則已經引申為部隊了。甲骨文與師有關最多的狀況是「某師」與「師某」,「某師」如雀師、畢師,是指某個族氏的部隊。「師某」如師般、師虎,依據商貴族命名的規律,後置的某應該是私名。

 

圖15 河南安陽殷墟郭家莊M160出土的兵器、指揮官車用工具以及指揮官的儀仗

 

晚商時期族軍的配備與大致可以從安陽郭家莊M160墓中隨葬的兵器略窺其貌,該墓出土有銎戈103件,曲內戈16件,有翼矛97件,97束箭鏃,還有指揮儀仗兩件卷首刀,兩件小鉞,一件大鉞,以及一套戰車上的工具(圖16)。郭家莊是「亞址」族邑,這當然不是他們兵器的全部,但一個族長(「子」)隨葬這麼多的兵器,其兵力應當不弱。從武器部署,可以看出「亞址」執戈的貴族兵力很強,執矛的眾人則以佈陣為主,所以使用有翼矛,另有射可以進行支援。當時「址」族氏如日中天,推測有數以百計的戰士,有數以千計的眾人以結陣,還有數以十計的射手。

殷墟西區M1713墓主的族氏為「魚」,在王室工作為「寢」,與王有連襟的關係(兩婿相稱為「亞」),故族名為「亞魚」。兵器包括直內戈29件,有胡戈1件,刺矛30件,還有指揮儀仗卷首刀2件,小鉞2件,以及一套戰車上的工具(圖17)。[21]或許是負責王寢的維安工作,他的部署不論貴族或眾人,都得隨時準備以武器搏鬥,所以矛是一種類似柳葉矛的刺矛。

 

圖16 河南安陽殷墟西區M1713出土的兵器、指揮官車用工具以及指揮官的儀仗

 

執矛、臨時徵招的兵員,在戰爭或有動員時才發給兵器,在甲骨文中稱為眾或人。「登眾」或「登人」的後文常接著征伐或戰事,就是徵召眾人參與戰事。被「登」的眾人,應該是經過挑選,身強力壯的平民,他們需要「學眾」,就是教眾(《合集・32正》),其後文為征伐某方,所以是積極地教導個人的戰鬥技巧。甲骨文中常見的還有「雉眾」,雉的意思是「平」,雉眾就是「平列陳(陣)」、「平野民」,讓眾人熟悉陣式位移,才不會在實戰中慌了手腳,彼此制肘。[22]常見「族氏+(以)+眾」,如「畢以眾」、「竝以眾」等,畢與竝都是族氏名。眾加入軍旅,並未打散原有族氏組織,而是在族氏貴族領導下進行戰鬥。

與眾相關具有軍事意味的是「旅」,旅從「」,從「眾」。者軍旗,眾者三人,旅是聚於旗下之眾人,是有組織的軍隊。《屯南・2350》:「⋯⋯旅臿于舊?王其以眾合右旅⋯⋯?吉,在舊(地名)。」顯示旅與眾性質相同,可以「合」而出戰。《屯南・2328》:「王其令右旅暨左旅臿見方,災?不雉眾?」左旅、右旅的軍事行動,卻問雉眾與否,可見旅的主要成員是眾。從居住地前往戰場之間,會有不斷地訓練,甲骨文中稱為「振旅」(《合集・36426等》),今日稱為「震撼教育」,就是利用田獵的機會,讓眾人排練陣勢,體驗實戰的狀態。

另一與眾、旅相關的詞為「族」,族從「」,從「矢」,本義為軍旅組織。《合集・9479》:「戍逆,弗雉王眾?戍黼,弗雉王眾?戍,弗雉王眾?戍骨,弗雉王眾?戍何,弗雉王眾?五族其雉王眾?戍逆,弗雉王眾?」卜問王是否派遣王眾協助五族戍守,王眾是否要演習列陣?此處逆、黼、、骨、何,都是金文族徽。所以甲骨文中的族的指稱之一,就是筆者一直說的族氏。由上引文可見面臨某些緊急的狀況,族的武力不足,需要派遣王眾補強以戍守。族與眾的差別在於族已成軍,包含貴族與眾;但眾則僅涵括平民。旅與眾的差別,在於旅是眾形成的軍事組織,眾則可以從事農業等非軍事事務。

 

動員的人數

 

關於商王朝的整體兵力,當與首都大邑商的人口成一定比例。晚商的大邑商(河南安陽殷墟遺址)是一個很大的聚落,面積至少有3,600萬平方公尺,這在1,350-1,050 BCE之間,是世界級大都會,其人口推算超過45萬。筆者依據此一人口數,進一步計算可能的戶數,以及每戶可出的專職戰士,認為大邑商可以支持不用從事任何生產的專業軍人人口大約是18,000人左右。而專業軍人,筆者認為主要是由子姓的貴族擔任。

董作賓曾經計算,武丁時代對曷方的一次戰役中動員人數最高達23,000人,但並非一次性出動,而是3,000、 5,000不斷地增援的總和。此類動員人數應當是戰士以及徵召的眾人之總數。晚商時期單一次徵召人數最多的軍事行動見於《英藏・150》:「辛巳卜,貞:登婦好三千,登旅萬,呼伐羌。」記載徵集婦好私屬軍隊(王族的軍隊)三千人,與其他族氏的部隊萬人以征伐羌。一次徵用13,000人,顯然是重大軍事行動。進入戰國時代以後,動員萬名軍人並不是個大數目;但是在商代,卻非同小可。

商代的聚落型態,除去大邑商,其餘不論是族氏的族邑,或其屬邑,規模都不大。這是刻意地強幹弱枝,以利控制,中地理論central place theory中稱為「行政原則 administrative princilple」。如果動員這麼多軍隊,又無足夠糧食補給,這些軍隊所過之處猶如蝗蟲過境,會把己方的村落全都吃垮。所以,商代的軍事行動需要有更仔細的規劃,並非易如反掌。國家必須有應付此種臨時性需求的糧倉。傳世文獻說商代末期在巨橋有大糧倉稱為巨橋之粟(《逸周書・克殷解》等),這是極可能的。巨橋的所在,舊說在河北曲周,但曲周在當時處於黃河的九河氾濫區,而且距離殷墟太遠。據近來考證巨橋倉儲可能在豫北濬縣、淇縣一帶。[23]從區位角度看,這一帶距離大邑商(河南安陽殷墟)近,設置戰備糧倉十分合理,雖然在考古上尚未發現,但以晚商用兵之頻繁,有這樣的大糧倉以備軍需的可能性極高。以大邑商這樣的規模,以及軍隊的組織與裝備,面對人口數以千、百計的一般聚落,幾無敵手。不過,連續面對商人的侵擾以後,曷方、夷方、周方的國家型態也開始起了變化,商人的戰爭對手的組織性也愈來愈強。

商代末年,周武王克商的戰役根據《史記・周本紀》,商王朝動員的人數為70萬,但幾乎沒有人相信此一數字。古文字學中的七與十是容易互相混淆的,因此認為商王朝動用的人數可能是17萬人。依照《逸周書・世俘解》,周方在克商戰役中殲滅的「國」有99,斬首(馘)的敵軍有177,779人,俘虜達310,230人。兩相對照,商王朝總動員大邑商以及鄰近族氏的軍隊約有17萬人,應當是可能的。俘虜人數加上被殺人數約為48萬人,與筆者推測大邑商的人口45萬人相當。這場戰役,大邑商的所有可以動員的人都出動了。

 

系統戰

 

前面已經說到商王朝的軍隊組織,王族是最強的一股軍力,其餘軍隊散在各族氏中,族氏總數從金文族徽觀察,大概有幾百個。每一個族軍都有不同層級的指揮官,戰士階級主要都是貴族擔任。再下一級則是眾人。商代打仗的主要目的在俘虜敵人,所以軍隊的素質,除了戰士階級以外,眾人的佈陣十分關鍵,良好的陣勢有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前面已經說過「教眾」、「雉眾」與「振旅」等專有詞彙。教眾是教導眾人打仗的個人技巧,雉眾是讓眾人練習排列佈陣,「振旅」則是在田獵的狀態下,讓眾人在佈陣狀態下移動,都是必要的基礎訓練。

在甲骨文中還保留當時軍事術語如「行」、「律」等,甲骨文的「行」有「上行」(《懷特・1406》)、「中行」(《懷特・1504》)、「大行」(《懷特・1581》)、「東行」(《懷特・1462》)、「ㄓ行」(《合集・19755》),學者多將「行」解釋為軍旅,甚至有認為師與行是軍隊組織的不同層級。但是《懷特・1581》:「戊⋯⋯貞,惟⋯⋯其御?弜御?辛酉卜,惟大行用?師惟律用?」劉釗解釋為師隨「律」動和「大行」為相同的範疇。[24]因此可以確定大行與師並非層級關係。嚴一萍以為「行」為行軍之部敘,[25]換言之,律與行都是作戰移動時所形成的陣式,律是以聲音指揮行動,不同的行,則是排列方式。所以《懷特・1504》:「戊戌⼘,扶:缶中行圍⽅?九日丙午冓。」為缶的部隊以中行的陣形包圍方,九天以後與敵方遭遇戰。《懷特・1462》:「惟用東行,王受祐?惟售從上行左,王受祐?惟售右,王受祐?」此為卜問族氏是否以「東行」的佈陣法,以及卜問售是否「上行」在的左翼或右翼。根據安陽郭家莊東南M26的銅器銘文,得知為族徽。與售是參與此次戰事的族氏,更高的組織規劃者為王或王所指派的將領。卜辭中還有「某行」,某為族氏名,例如「單行」、「永行」等,是指揮族氏形成「行」以進行戰鬥。

另外以下這則卜辭雖然沒有用到佈陣的術語,但是實際上是一個商代經典的戰爭佈陣操作:《合集・6480》:「辛亥⼘,爭貞:婦好其比沚X伐Y⽅。王⾃東伐戎,陷于婦好位。」(名號中難隸定的字以X、Y代替)王、婦好與將領沚X並肩作戰,沚X帶路,王自東方攻擊敵人,敵人(往西)逃跑卻落入婦好的陷阱(圈套),顯然一舉收網,擄獲敵人。從以上甲骨文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商代的高級貴族對於佈陣相關的「行」與「律」有一定的認識,在實戰中也利用這些陣式設下圈套,逼迫敵人投降。如果搭配射、馬等,以速度支援,以高超的射來延遲敵方的進攻,讓己方的大部隊可以抵達,進行佈陣。

總結地說,商王朝的作戰方式與羅馬帝國作戰很像,簡言之就是打系統戰,只是因為商處於青銅時代,比起處於鐵器時代的羅馬,戰具與陣法無法同日而語。商王朝依賴軍隊武器裝備上的優勢,戰士的專業訓練,眾人的搭配默契,有效的戰術,以及更重要的人數優勢輾壓敵方以取得勝利。而且,我們也必須了解商王朝作戰的目的是在攫取並佔有他者的土地,並且俘虜對手的人口,作為大邑商以及在地分封族氏的勞動力,並在必要時作為人殉犧牲之用。對戰時若有較高比例的人數優勢,一般而言俘虜的機率會提升。戰爭結束以後,敵方俘虜會有部分留在原地變成族氏屬邑或原邑的人口,一部分則遣送到大邑商服勞役。參與征服戰役中的主要族氏會留在新征服的土地。這片土地會重新整編,有族邑與屬邑,有時也有原邑,就是原住民的聚落。如此一來,即使在距離首都幾百公里以外的族氏,也會因為沒有太密集的他者人口,而容易壓制與掌控。所以,戰鬥與未來的地域控制是一套簡單而有系統的規劃。

 

終極之戰

 

商王朝以上述的軍力橫行東亞大陸的中部,先接觸夷人、鬼方人,蠶食鯨吞,變成很大的雛形帝國。但是當帝國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就逐漸面臨系統過載的危機。商王朝對於他者,先是無情地壓制,逐漸地他者反抗的後座力也開始出現。商代中期,面臨鬼方的反抗。商代晚期,則東有夷方,西有周方,組織性愈來愈強。終於在1046 BCE,在大邑商以南不遠的牧野發生了一場終極之戰,基本上結束了商王朝的帝國主義統治。

牧野之戰其實是一場準備了四個世代的戰爭,周方經歷古公亶父(大王)、季歷、文王、武王四代,商王朝方面則有武乙、文武丁、帝乙、帝辛四王。周方用盡全力鋪大梗,古公亶父先把力氣用在鞏固關中地區,由不同子弟佔領豳、芮、虞、周等地。接著在季歷的世代,先從北方草原把鬼方系與玁狁系的人群一一收攏。文王的世代在南、東南收服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等人群,其中包含鬼方人與越人,一南一北對商王朝形成大鉗形包圍。在文王末年,武王任周方「執行長」的第八年,周方還從北方草原南下,直搗山西黎城的商王朝封地,此一據點距離大邑商直線距離不到一百公里,雖然難以直接攻擊大邑商,卻對商王朝產生很大心理威脅。其次,此一地點十分險要,正在大邑商通往山西最主要的路線上,兩面分別被清漳水、濁漳水所夾,基本上切斷了往山西地區的路徑,特別是商王朝所控制的臨汾與上黨盆地的聯繫。

讀者一定有疑問,商王朝可以從中條山的山道聯繫嗎?其實,此一階段從晉南的運城盆地中條山以南,到洛陽盆地一帶,可能在早商晚期以後,因為傳染病或其他未知的因素,人口大量逃離,考古上基本上一片空白。商代晚期末段,正緩慢復甦當中。在此一地域復甦過程,佔領土地的競爭中,商王朝對周方與鬼方並不佔優勢。周方又透過外交手段收攏了因為出身不夠純正,而不受商王朝核心重視,卻又能力很強的商貴族召公。召公倒向周方使得從關中地區可以直搗商的核心地帶——豫北、冀南,不會有太大的抵抗。商與周之間的一場大戰已是風雨欲來。

1046 BCE一月周方部隊來到牧野,迎面為旌旗招展的商師,甲子日兩軍對戰,周方以三百輛戰車衝殺,虎賁帶戈與盾尾隨(相當於商的戰士),再加上四萬五千甲士(相當於眾人)補槍。商王朝軍隊潰敗,有些族氏部隊向後逃逸,迎面而來卻是後方族氏部隊,互相踩踏,加上周方部隊猛力攻打,很快地分出勝負,商王朝全軍覆沒。商王帝辛只得帶著兩位王后,包括妲己,由殘兵護衛,到南單之台,見大勢已去,身著玉衣自殺,兩后也上吊,商王朝滅亡。雖然,商王朝的分封國家到了七、八年之後,周公東征才真正底定。但是,牧野之戰是關鍵一役,決定了商王朝覆滅的命運。

這場終極之戰,周方的部隊加總約有五萬之譜,商王朝動員王族與所有居於大邑商附近族氏的族軍,整個部隊推測有十七、八萬人。為何具有如此的人數優勢卻打敗仗?過去的說法是東夷不斷地反抗,消耗了商王朝的國力,使得周方得以趁虛而入,這是事實的一面,也就是前面說到的商王朝系統過載。但這也難以解釋在牧野戰場上,商王朝有主場優勢,不需要長鏈補給,又有三比一以上的人數優勢,為何敗北?芝加哥大學的夏含夷教授指出周方一次動用三百輛戰車並排衝殺,這在東亞是第一次。被驚嚇的商軍前後踩踏,一敗塗地,[26]這是很有見地的詮釋。筆者以為,另一個因素是商的軍隊是族軍,指揮事權不統一,所以雖然旌旗招展,人數眾多,但眼見前所未見的大量戰車衝來,族軍慌亂,彼此制肘,使得周方的戰車、虎賁、甲士的層層攻擊,發揮了最大效果。[27]商王朝的部隊死傷慘重,再也難以翻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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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嚴一萍,〈商代兵志〉,《中國文字・新》7(1983): 1-82。

[26] 夏含夷,〈中國馬車的起源及其歷史意義〉,輯於《溫故知新錄——商周文化史管見》(台北:稻禾出版社,1997),頁49-88。

[27] 黃銘崇,〈「殷周革命」新論——邁向「人文的」國家〉,《中國史新論——古代文明的形成》(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16),頁30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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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銘崇/商代的戰爭:人數、裝備與系統戰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數位人文與史料對讀/)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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