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淵(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這篇文章是這樣開始的。今年夏天,平常不怎麼看運動競賽的我也跟大家一樣瘋奧運,一起為上升的獎牌數開心,也一起關注比賽的運動員。然後有一天,看到男羽雙打金牌選手李洋在補教名師呂捷臉書上的留言:「老師我從小就超愛歷史課!你上得真的很有趣(讚)」。雖然讓歷史有趣可能只是工作中非常小的部分,但當自己從事的領域被奧運金牌超愛,還是不免開心一下。
圖1 李洋在補教名師呂捷臉書頁面的留言[1]
這時忽然蹦出個想法:如果我要寫羽球史要怎麼寫?或者是說,如果我要上一堂羽球史的課,我能怎麼準備?運動史從1970年代開始發展,在國際間是個成熟的學科,有專門的期刊與學會。然而這不是我的領域,老實說,我甚至從來不運動。但還是忍不住會想,如果以歷史研究的視角,我可以怎麼看羽毛球或是一個運動項目?或者更廣義的說,如果我要研究一項運動的歷史,我可能可以怎麼寫?當然短短的時間讓我寫個羽球史是不可能的,我也不是運動史的專家,以下或許算是一個體育白癡想要對運動有參與感所做的基礎探索。
起源故事:殖民與帝國
好像說到歷史研究第一步想到的常是追溯源頭。即使許多事物的源頭難以追溯,而且追溯源頭本身就常是有目的的建構。以羽毛球來說,這樣以球拍擊球使其不落地的運動或遊戲有很多種,如日本的羽根突(羽根突き)或歐洲傳統的羽板球(battledore and shuttlecock)。但如果說到叫做badminton這種現代已經標準化、建制化的運動項目,如同討論到rugby或tennis,剛開始最好奇的當然是這個奇妙的名稱怎麼來的。
各種都來源都告訴我們badminton來自博福特公爵(Duke of Beaufort)家族位於英格蘭西南部的伯明頓莊園(Badminton House)。如果查英國十九世紀的文獻,會發現如果伯明頓莊園跟運動有關係的話,是因為他們著名的狩獵活動,以及他們的馬與獵犬。不過1863年的Cornhill Magazine一篇叫〈鄉間莊園的生活〉(Life in a Country House)的文章已經提到,如果沒有狩獵活動的話,大家就可安排自己的活動。而過了午餐,「如果天氣讓你留在室內,你的同伴會想一起玩撞球遊戲、伯明頓(badminton),或其他的娛樂」。而對「伯明頓」,則特別有解釋,是「一種羽板球(battledore and shuttlecock),場地上有一條約五呎高的線把人分成兩邊玩」。[2] 這條可能是最早的文字紀錄說明羽球(badminton)是鄉間莊園的一種室內遊戲,而在行文間需要特別解釋,則表示在當時還是新鮮的玩意。
但為什麼這種遊戲要叫做伯明頓呢?1875年《愛丁堡評論》(Edinburgh Review)一篇討論網球的文章,順帶提到伯明頓的由來:「有一種類似網球,但不在網球場上玩的遊戲,最開始是由博福特公爵於二十年前在廊廳上拉上一條網子,玩一種以他的宅邸命名的伯明頓羽板球(Badminton Battledore)。因為球會打壞廊廳上掛的畫,所以把球換成有彈性的羽毛球(shuttle-cock),由壓縮的羽毛製成,加上軟木增加重量。」文章接下來說:「在溫菲爾德隊長(Captain Wingfield)引進更好的『武器』(註:這裡可能指球拍,也就是以網面的球拍racquet取代拍板battledore)以及更標準化的場地之後,伯明頓才到處流行,且換回到用球。他的玩法是兩三年前做成的,但是到去年才在公眾大受歡迎,大家對槌球(croquet)的長期統治已經厭煩了。」[3]根據這裡的說法,伯明頓是伯明頓莊園的博福特公爵在1855年發明,目的是為了可以在室內玩。後面提到的溫菲爾德隊長即Walter Clopton Wingfield(1833-1912),他是一名軍官,曾派駐印度等地十一年。不過一般認為溫菲爾德隊長是讓草地網球(lawn tennis)標準化的人,而這篇文章則認為草地網球與伯明頓有關。
圖2 1870年代在莊園外草地打羽球的樣子[4]
無論如何,原本在鄉村莊園玩的羽球/伯明頓在1870年代的確規則也更標準化,同時也更流行。出現了羽毛球的俱樂部,且在市面上出現介紹羽球規則的冊子。根據這個時候的規則介紹,羽球不再是莊園的室內遊戲,而是有標準場地,室內室外都可以玩。不過這個時候出現一種說法,認為羽球是從印度傳過來的。如1873年10月在《運動誌》(Sporting Gazette)刊登的一則羽球廣告,稱羽球是「比槌球更好看、更健康、更好玩的新戶外印度草地遊戲」。一本1877年出版、介紹各種遊戲與運動的手冊,在羽球的章節說明了羽球場地、用具與計分方式等各種規定,章節第一句就是:「伯明頓是一種使用羽毛球的遊戲,與網球很接近,由印度引進到英格蘭。」[5]而現在介紹羽毛球起源也多半採用這種說法,如非常普遍的說法是羽毛球一開始叫做Poona或Poonah,流行於印度Poona(現在的Pune)的英國軍營,是從印度當地的運動改良而來。各種來自印度的說法,有時候互相矛盾,甚至帶點東方主義式的獵奇。如1912年在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上有一篇介紹羽球歷史的文章,上面說在印度羽球叫做Tomfool,即英文的笨蛋。因為在西印度,當地人把板拍叫做tam-tam,而羽球叫做phul,於是組合成這種不幸的諧音。[6]
如果說羽球來自印度,似乎便與其名稱的來源「伯明頓」有所矛盾。然而從1870年代英國人的印度遊記當中,的確可看到羽球十分流行。如Mary Elizabeth Corbet在1875年遊歷印度與錫蘭,她的遊記中提到了五次「羽球派對」(badminton party)。像是在印度東北的Dinapore (現在的Patna附近):「歐洲人在印度吃很多,每天三次大主餐、早早餐(early breakfast, chota hazaree),下午與傍晚的茶點。女士們在快黃昏前都待在室內,然後去羽球派對,有時搭馬車去訪問鄰居。」[7] Katharine Blanche Guthrie在1870年代的印度生活也是充滿羽球派對,如她在德干高原西部的Belgaum:「我剛來的時候這裡有許多花園派對和愉快的聚會。在聚會中人們一起玩羽毛球或草地網球、聊天、喝冷飲,同時聽樂隊演奏。有時候結束時大家一起跳舞。」[8] 這些英國女士所在的多是英國在印度的軍事駐地,而在這些地方,羽球是海外英國人聚在一起時的重要娛樂,如同伯明頓莊園中的貴族遊戲。
若要解釋溯源的印度說,一種可能是羽球在早期的確是流行在上層階級的室內活動,但被英國人帶到印度,成為在海外的消遣,而1870年代海外英國人又將這個活動帶回英國。對這些軍官等回來的英國人來說,並沒有莊園讓他們從事這項消遣,於是羽球成為在俱樂部等地方從事的運動,像是1875年由回英軍官在與歐陸對航的福克斯通(Folkestone)成立了第一個羽球俱樂部。而且俱樂部化之後,球拍取代板拍,規則也更標準。
圖3 在英格蘭羽球協會之前,羽球主要採用巴斯羽球俱樂部(Bath Badminton Club)制訂的規則[9]
回到英國的羽球日益普及,1893年英格蘭羽球協會(Badminton Association of England)在南方重要軍港樸茨茅斯(Portsmouth)成立。英格蘭羽球協會不僅制定比賽規則,並且在1899年舉辦第一屆全英羽球公開錦標賽(All England Open Badminton Championships)。到了二十世紀初,以英國為中心,羽球在其他國家與地區開始流行。如蘇格蘭、愛爾蘭與法國相繼成立羽球俱樂部與協會,而在1903年開始有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的國際競賽。根據一篇1912年的文章,英格蘭羽球協會不僅制定規則、選拔選手參加國際比賽,並且轄有三百多個俱樂部,範圍從紐約到加爾各答。[10]除了鄰國之外,羽球也隨著英國人的流動流傳到英國的其他殖民地,如1934年國際羽球總會(International Badminton Federation)成立的九個始創會員國中,除了英倫諸島的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愛爾蘭與歐陸的法國、荷蘭與丹麥之外,即為與英國關係深厚的紐西蘭與加拿大,而印度也在兩年後加入。
十九世紀中葉到二十世紀初期羽球的散播可以說是非常的「全球史」。從英國當地的貴族到印度的軍官,接著又順著帝國的軌跡輻散到英國的海外領地。而它的性質也從莊園的消遣、俱樂部的休閒運動到國際間的競賽。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由殖民母國與殖民地之間的網絡構成的世界體系,以及在其間流動的人群與各種行動,另外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了與之同時交織的社會階層變化。對所謂的「現代運動」(modern sports)經由大英帝國傳播到世界其他地方,學者已經有許多討論,乃至開始反省這個模式以及「現代運動」的概念。[11]而羽球特別的地方或許是它並不是母國到殖民地的單向傳遞,印度在其中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
傳播流行:人群與機構
我們不難發現,所謂國際性的運動項目常在這樣的體系中先經過標準化,而後傳遞到其他地方。或者更進一步的說,這些運動項目雖然成立與標準化的過程不一,然而對世界許多地方來說,早期的「運動」與運動項目常是從西方進口的概念與實踐。[12]一如接受各種西方事物,羽球的傳入在東亞也有其接受史。
1920年代的星加坡與馬來西亞,在英國的統治之下,羽球已經是常見的運動。如1928年的《光藝》便曾報導雪蘭莪第一次運動會中位於吉隆坡的尊孔學校拿到了羽球的冠軍。[13]從當時的報刊可以看出學校與民間社團的羽球活動很熱絡,有各種錦標賽。而在1930年代,也可看到印尼棉蘭、望加錫等地的羽球活動報導與推廣活動。馬來西亞與印尼,這兩個在國際競賽中的羽球強國很早就建立了基礎。至於在中國,羽球活動開始多是租界的洋人或華僑從事的活動。如1933年上海《新聞報》一篇〈談羽球運動〉提到「每年冬季在西青健身房裡,總有不少的西人,在那裡玩著這種運動,並且玩得興趣淋漓。」但「國人」對此很陌生。然而「我們華僑玩羽球的,很是普遍,尤以新嘉坡一帶為最。」[14]1935年上海的華童公校成立羽球俱樂部,也再次強調中國人多半不知道這項運動,而是在他們的洋人老師指導下成立,並在會刊上刊登羽球規則。[15]大概到了1940年代以後的上海,羽球運動方較為普遍。
而台灣的羽球運動是何時開始的呢?日本從1920年代開始有基督教青年會(YMCA)在橫濱等地提倡羽球運動,1937年成立羽球俱樂部。日治時期的台灣有無羽球活動不太清楚,但目前體育界所做的研究,多半是從1945年以後說起。羽球在台灣的引進有幾種不同的講法,如教會學校、海關的洋人等。基督教青年會將許多西方的運動項目帶到世界各地,而成立於1945年的台北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其1950年在萬華昆明街的室內球場,則被認為台灣最早的室內羽球場地。50年代台北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在那裡舉行不少羽毛球賽,在省運會把羽球納入之前是當時台灣少有的羽球競賽。除此之外,很重要的影響是遷台的軍警與公務單位,包括基隆海關、電信局、岡山空軍基地等,被視為是早期台灣羽毛球風氣發展的幾個節點。而特別的是,台灣羽毛球的發展受到警備副總司令李立柏支持,而1954年台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在基督教青年會萬華球場成立時,是由李立柏擔任主任委員,而在1956年成立中華全國羽球委員會,由當時的國防部總參謀長的彭孟緝擔任首屆會長,並在隔年加入國際羽球總會。[16]
台灣羽球的早期發展讓人不得不聯想到「棒球本省、籃球外省」的說法。一項運動在社會中的普及與階級、族群、性別等關係,也常常是運動研究中關注的問題。一些歷史因素會讓某些運動的流行與某類族群有所關連,或者是某些社會關係反映在運動上。如Tony Collins討論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英格蘭橄欖球的演變。橄欖球在19世紀中葉原是中層階級與公共學校(public school)的運動,甚至他的名稱rugby本身就是一所學校的名字,即採用這所學校立下來之規則的打法。1860年代各種運動協會開始成立,規則也更標準化,採用rugby規則的俱樂部在1871年從足球協會(The Football Association)分出來,成立「拉格比足球聯合」(Rugby Football Union)。隨著這項運動日益普遍,英格蘭北部工業區的勞工階級也愈來愈多的工人從事這項運動,成立自己的俱樂部,並且加入「拉格比足球聯合」。這些北方的俱樂部對職業球員的看法與以中層階級為主的俱樂部不同:後者認為應該保持運動的業餘性,但對必須犧牲自己工作時間練球的工人球員來說,則贊成收取耽誤工時的報償,而成為職業球員。這些問題以及兩者在運動文化上的差異讓北方的俱樂部在1895年從原來的聯盟分出來,成立北方聯合(Northern Union)。這次「大分裂」讓英格蘭存在兩個橄欖球聯盟,即原來的橄欖球聯合(Rugby Union)與後來從北方聯盟演變的橄欖球聯盟(Rugby League)。兩者規則上的差異則又分別稱為聯合式橄欖球與聯盟式橄欖球。Tony Collins從這段時間英格蘭橄欖球的分裂討論階級、文化與商業性在其中的作用。[17]
Tony Collins是從俱樂部與聯盟等運動參與者的機構來討論運動文化,另外一個有趣的例子是Jeff Wiltse對美國都市中的公立游泳池的社會文化史研究,則是從運動的場所說起。說起來公立游泳池是個很特別的空間,游泳池是休閒與運動的場所,但同時也是向陌生人暴露身體、有身體接觸的場所。城市管理單位設立游泳池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目的,而不同性別、種族、階級的人能否共用一個泳池在不同時期也有不同做法。Jeff Wiltse很精彩地勾勒出從十九世紀中葉到二十世紀的變化跟後面的社會文化脈絡。如十九世紀晚期為了公眾健康與衛生設立的公立泳池吸引了工人與中下階級,他們喧鬧地把戶外游泳的習性帶入室內泳池,打破維多利亞時期自制的公眾文化。這時候的泳池男女區別,但不區分種族,而中上階級對泡在一起有所疑慮。隨著休閒文化與身體鍛鍊的風氣,二十世紀初的泳池逐漸轉變為讓家庭使用的休憩場所,設立在環境舒適的公園。男女共池,去游泳池休閒社交的頻率有如去電影院。然而這個時期的泳池開始了種族區分,而成為民權運動的抗爭場所。在公立泳池逐漸取消種族區隔後的發展是中上階級開始流行在自家設個私人泳池,私人泳池逐漸成為郊區家庭的配備。[18]從場地的變化,Jeff Wiltse讓我們看到無論是健康或休閒,游泳這項運動牽涉到的各種社會層面與其後的歷史變化。
除了俱樂部與公立的運動場所,學校通常也是推廣運動項目的重要機構。如1937年英國的《殖民地年度報告》中就提到在麻六甲的馬來女子師範學校,學生最主要打羽球,搭配一點籃網球(netball),因為兩種運動最受歡迎,且需要高水準的體能要求。而所有星馬的學校,學校必須要提供學生休閒活動的設施。「在男校最受歡迎的運動是橄欖球、板球與曲棍球,有些學校則有羽球、網球、排球與籃球的場地。而馬來學校對足球特別有熱情,並且有自己的足球聯盟」。[19] 也就是說這些運動項目以及相關的體育文化在海峽殖民地是由英國人所設立的學校推廣起來。不過在1950年代的台灣,運動項目發展的阻礙之一是器材需要進口,且有管制,[20]直到1958年以後台灣方開始自製羽球、1961年之後自製球拍。器材自製讓價格降低,有助於運動推廣,成為全民運動。而在1975年的國小中高級體育標準,開始將羽毛球列入球類運動項目中選授項目中。[21]
在二十世紀之後的台灣,學校不僅是運動員的孵化床,也是許多人最初接觸到各種制式運動項目的機構。學校同時也傳遞了體育的概念,即對個人身體的鍛鍊與對德行、智識的培養應該要相提並論。如果我們回到運動項目的主題,學校的作用可以有幾點討論的方向。首先是哪些運動項目會在學校中推廣?這一方面牽涉到體育教育的目的、實際的可執行性,以及師資的培育制度,而另方面也有歷史與文化的因素。有些項目因為技巧難度較高或是器材的限制難以在學校推行,但有些項目之所以特別被選中,就未必是教育的因素,如前述海峽殖民地的曲棍球或是台灣流行的籃球與棒球。比起類似的網球、軟式網球或壁球,公務機關的基礎或許也是羽球在台灣學校間推廣的原因之一。
學校的另一個討論的方向是義務教育的普及也影響了運動項目推展的方向。相較於在寄宿學校或私立貴族學校的文化中流行的運動項目,台灣以公立義務教育為主的學校體制似乎在某種程度上讓階級等因素較不明顯。義務教育讓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不會接觸到體育概念或運動項目的群體進入這個文化,同時有些特殊群體屬性的運動項目則透過學校而成為更普及性的大眾運動,可能更明顯的族群、階級與性別差異相對來說在教育系統中被拉近。例如傳統上未必期待女性去參與現代的運動項目,雖然在學校中仍有性別差異,但因為男女學生都需要上體育課,讓女性有更多接觸運動項目的機會,而女校的特殊氛圍,則讓女性有更高的運動參與。這當然不是說所有的運動項目都一樣了,或是原有的歷史文化或階級等因素沒有影響,如馬術或高爾夫球對許多人仍是平常不會想去從事的運動。然而納入學校系統,的確讓如籃球等運動項目可以成為大眾運動,並且相對削弱階級、族群等影響。不過反過來說,在學校系統以外的運動或許也就有了不同的發展軌跡。
國族認同與國際政治
不過如果以運動項目來說,台灣最受矚目的運動當然還是棒球。這樣的矚目不只針對從事或觀賞運動的參與者,在學術上台灣棒球也有三本美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英文專書以及更多的中文研究。[22]一項由日本殖民者引進的美國運動,從日本時期到後來的國民政府成為台灣國族認同的寄托成為「國球」,放在殖民到冷戰的國際體制之間,具有非常豐富的意涵,同時也反映了台灣的處境。在從事與觀賞一種運動的人群中產生認同,無論這種認同是出於階級、族群、地域、國族或跨國的粉絲,是抵抗威權、建構共同體,或是結成跨越差異性的紐帶,都是值得運動史研究者重視的問題。
如果到國族認同層次的話,一項運動可以成為國族認同的依歸,則必須是在有「國際競賽」的條件之下。在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競賽之下,方會有這些運動員是「代表我們國家」的想法,也讓這些競賽成為國族認同操作與展現的場域。我們現在可能都很習慣這種國際競賽的模式,而四年一次的奧運會更成為國際競賽最高層級的展演所。不過對研究歷史的人來說,還是會很好奇這種國際競賽的體制是怎麼形成的。
如同奧運背後的奧委會,許多單項運動的國際競賽背後是該項目的國際協會,而各國際協會底下是各國家的委員會。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到,以英國來說,不少以全英國(或英格蘭)為單位的協會是在十九世紀中葉組成。這些協會促進國內各俱樂部的交流,同時也訂立共同的比賽標準。而當其他國家也有相同的單項運動協會,則為有兩協會間交流性質的「國際競賽」。一國的國家協會如何建立、背後的政治、社會背景,以及標準化或國際化的嘗試,會是很好的研究課題。
雖然奧運與奧委會更早,但一個單項運動應該有一個國際性的協會,而各國以國家協會的名義加入,以促進國際間的體育交流,這樣的想法普遍起來應該是在二十世紀初,而且與當時國際間的國際主義互相呼應,即各個國家應該組成一個各會員國地位平等的國際組織,以商討國際間的問題、促進國際合作。這種平台的建立,也讓原本沒有國家協會的政治體,覺得應該成立一個全國的協會,以加入國際協會,因而更推進各國統一性的運動協會成立。
國際協會的建立既然是以國家為單位,不免就會反映出國際政治的狀況。如二次戰後大量新獨立的國家大大地擴充了各協會的會員數,而怎麼樣的政治體才能以會員國的方式參與國際協會,則會引起各種爭議,這點我們是最清楚不過了。同時運動的競賽性質,也讓國際競賽象徵性的成為各國較量的場合。運動不僅在國內層次成為國家認同的依歸,也在國際層次成為國際地位與國力展示的場域。
作為國際體育競賽最高象徵的奧運會,問題便更加複雜。什麼項目可以被奧運會接受,就牽涉到各種國際單項運動協會間的角力。這裡或許又可以有兩種討論方面。其一是冷戰與後冷戰國際體制的影響。如同一開始提到的,所謂的現代運動項目,在十九世紀末的成立是在西方的脈絡之下,也就是說對世界其他地方來說,這些是由歐洲或美國人傳來的活動。然而從1950年代大量新獨立國家的參與、冷戰時期的蘇聯與東歐共產集團以及日本的興起,到1980年代中國的加入,都改變了奧委會的結構與奧運比賽的結果。從新興國家發起的另外一個挑戰是:什麼叫做運動項目?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國家發起的、將自己的體育活動建制成現代運動項目、成立國際協會,乃至成為奧運項目的努力。跆拳道、柔道、空手道,乃至於中國的武術,都是我們熟悉的項目。這些努力一方面涉及國際政治,一方面也涉及將體育活動標準化、使其適合國際競賽的規制。這類的國際化與標準化的嘗試在其他運動項目可能發生的更早,但未必是為了奧運等場合,然現在則是在國際競賽的體制下,由國家來推動。相較於羽球在十九世紀與二十紀初順著帝國與殖民體制流傳,當代的新項目在國際政治下顯然有不同的方式。
另外一個討論的方向或許是商業化與國際化的影響。觀賞運動成為一種商業化的休閒活動、職業運動聯盟的出現與擴張,以及經由電視轉播與網路科技讓運動成為跨國的娛樂產業,應該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發展。雖然實際上可能有更多更複雜的問題可以繼續討論,像是為什麼某些運動項目可以順利的職業化、讓大量的資本介入,成為龐大的產業,而有些項目便只能是地域性的業餘活動。但在國際政治的脈絡之下,有意思的是這種大資本的商業國際競賽常常是跨越國界。為了籌組最強的隊伍,隊員來自不同國家,而支持這些球隊或個別運動員的觀眾,也往往突破國籍的界線。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兩種不同的發展,一方面是在國際競賽的體制之下運動成為國族認同的憑藉,但另方面商業體制的職業運動發展到國際層級,為了要拓展觀眾基礎,必然是要跨越國界。在不同的運動項目下,這兩種趨勢有不同展現。
如果從國族與國際政治看羽球,我們同樣可以討論國際羽球總會從1930年代到現在的變化,包括一度的分裂與合併、二次戰後各種國際錦標賽的出現、晚至1992年方成為奧運正式項目的原因,以及中國崛起後國際比賽態勢的轉變。而我們現在之所以為「為國爭光」的小戴與麟洋配歡呼,當然也是在這樣的脈絡底下。
身體文化
運動作為人類社會的重要活動,可以觀察的角度很多,以上蜻蜓點水地舉了三個例子。如果回到研究的對象本身,最核心的課題應該是什麼是「運動」?運動有什麼意義?從這裡展開,我覺得至少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看運動。第一個是就個人層次運動對個人的意義,第二個是就集體的參與者來看運動競爭與交誼的性質,第三個是加入觀賞者,延伸到表演與儀式性的討論。
回到最基礎的定義,運動一般被認為是身體的活動,也是與其他活動最根本的差別。有些活動同時會被稱為「運動」(sport)與「遊戲」(game),但被稱為遊戲的活動,重點未必是在身體。不同運動的重點常是身體各種特質的展現,如速度、力量、耐力、敏捷、準確、美感、控制力等等。做這些運動,無論目的是為了鍛鍊、休閒或競賽,往往是這些身體性質的比較以或對這些性質的追求。[23]如果回歸到最基礎的討論,運動牽涉到的是文化中的身體觀:哪些身體性質是好的、值得追求的?更進一步的說,對運動的重視或許可說是認為對身體特質的追求是值得稱許的,以及認為某些身體特質是可以經由反覆鍛鍊而加強到極致的。
這些對於身體的觀念在當代來說或許理所當然,但在不同時期或不同文化則未必如此。例如有的文化可能認為使用身體不是一種鍛鍊而是耗損,理想的身體並不是追求肌肉或筋骨等外顯的狀態,而是保存或積蓄無形的元神或精氣。比起外在的、肉體的、沒有極限的追求,有些文化或許更稱許的是內在性靈與有所節制的行為舉止。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運動的推行,或許也可以看做是某種身體觀的普及。這種身體觀跟隨著運動的推行,在不同時代與地域或許也有不同的意義,如透過學校系統來培養身體健全的公民,或者是為了鍛鍊與挑戰自我,將身體特質作為個人的展現。[24]
而什麼是好的、需要鍛鍊並且值得展現的身體特質,不僅只是有文化的差別,也有性別上的差異。人類會用各種方式改變自己的身體與身體特質的展現,像穿洞、紋身、化妝、纏足、蓄髮等等,運動是其中之一。然而有些經由運動與體能訓練鍛鍊的身體特質被視為屬於男性,是「男子氣概」(masculinity)的展現。就算認為經由運動鍛鍊與展現身體特質是被接受的,在某些時代女性可能被期待的是展現美感或控制力,而不是力量或速度。[25]明顯的例子是即使在現代,韻律體操與水上芭蕾被視為是屬於女性的運動項目,橄欖球不期待有女性加入,而男女也有棒球與壘球之分。至於羽球,則在十九世紀下半葉開始,在許多介紹上便強調這是女性也適合的運動。這些對於身體的概念影響了哪些人應該做哪些運動。
合作與競爭
第二個層次則是從個人拓展到多人的參與。雖然有些運動是一個人可以做,但一大部分的運動都強調多人的合作與競爭,即使是個人就可以做的運動,也可能會有團體性的競賽。也就是說,運動雖然是個人身體的活動,但常常涉及的是多人的競比與交流。如果依照競比的模式的話,大概可以分成單人的集體比賽(如賽跑或跳水)、團體的集體比賽(如接力賽跑或雙人跳水)、單人的對抗比賽(如羽球單打或擊劍)與團體的對抗比賽(如羽球雙打或足球)。這些競比的模式影響了參與者之間的關係以及競比的性質。如羽球最初的發展是多人在網的兩邊比賽,而且遊戲的性質大於競技,單打是較後來的發展。甚至在第一屆的全英羽球公開錦標賽只有男女雙打與混雙的項目,男女單打在第二年才加進來。
多人參與的運動重點可以在娛樂與交流,也可以在彼此間的競技,兩者並不互斥。前者的話,呈現的更多是運動在社交上的意義,而與其他社交活動的不同的是,運動的社交性是建立在物理性的身體互動,而或許與其他社交活動的關係有所不同。不管是作為合作的隊友、競爭的對手或單純是一起做一樣的動作,運動所締造的紐帶可說是從肉體到心靈。因此在討論運動史時,群體經由運動建立的認同常常是論述的焦點。雖然不會被歸類為運動史研究,社會學者Robert D. Putnam對美國社會民間參與的著名研究,書名取為《獨自打保齡球》(Bowling Alone),即是以二十年來打保齡球的人愈來愈多,但參加保齡球聯盟、俱樂部的人愈來愈少,來說明傳統民間組織的衰退與社會互動的變化。[26]
不過在多人參與的運動中,競比往往更是重點。不少運動項目可能原先是趣味性的遊戲,而後發展為競賽,如從前面提到的莊園羽球派對變成現在的世界羽聯大獎賽與世界排名。而一項運動之所以可成為競賽,甚至國際性的比賽,制定各種規則是必經的歷程。如果只是小社區裡自己玩的遊戲,可能各自有各自的規定,而且可能視情況隨時可以改。但是要讓可能之前沒見過面的人都可以在一起比賽,就必須制訂大家都承認、而且共同遵守的規則。前面已經提到,各地俱樂部、國家協會,乃至國際協會的成立,是推進運動規則正式化的重要機制。許多現在的主要運動項目的規則化是在十九世紀形成,因此有學者認為這些是所謂的「現代運動」。
很多事情都有成文規則,但運動競賽的規則是對於身體競比的規範,所以這些規則首先是要考慮人類身體的能力,即要展現所欲彰顯的身體特質,追求這些特質的極致,但是又要避免造成參與者身體的傷害。其次是要有公平性,在不同的場合都可以客觀的讓參與者遵守,而同時又可以分出勝負。以羽球為例的話,羽球不會要雙方比到五百局才分出勝負,必須要在人類體能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但也不會幾拍就決定勝負,因為這樣就看不出兩邊的速度、反應、控制力、耐力與心理素質。羽球的球拍、球體、場地、球網高度都有固定的標準,才可以將環境的影響降低,由雙方的身體特質來決勝負。
圖4 1877年羽球規則中對羽球場地的圖解[27]
相反的有些也涉及身體的競比或者沒有普遍接受的規範,或者其規範不能滿足「彰顯某類身體特質」與「可以公平地分出勝負」的兩個原則,而不被認為是運動。如同樣是不讓羽毛製品落地,毽子或日本新年玩的羽根突就不被認為是運動項目,而某些舞蹈如果沒有制訂出可以公平分出勝負、且廣被接受的準則,也會被排除在運動項目之外。當然這些規則也會因為訓練技術與其他相關科技的進步而有所改變,如「鷹眼」的介入就可增加公平性而被採用,同樣的短跑的比賽也加入風速的紀錄來增加可比性。此外在商業與政治等因素介入運動競賽後,有些規則的改變是為了商業或政治的考量,如讓轉播起來更精彩或適應電視轉播的長度。這些規則的內容、制訂過程與變化,常常就反映了這項運動性質。
有些學者認為運動項目的規範化呼應Norbert Elias的理論,是一種「文明化進程」(civilizing process)。[28]原先展現生物本能、粗野、可能造成傷害的競比,在歷史上逐漸受到以理性與公平出發的規則規範。參與者一方面要發揮自己的生物性的身體特質,但另方面也要讓自己受到約束,不能傷害到自己與他人的身體。在這種文明的身體競賽之下,參與者也被要求要有「運動員精神」,像是遵守規定不能作弊、服從裁判的判決、必須對對手有禮貌、接受比賽結果,贏了不能太驕傲,輸了必須要服氣。而在團隊的比賽中,還包括與同伴的合作、不能只想自己出風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等等。[29]因此運動雖然如上一節所提到的是對身體特質的鍛鍊與追求,但在競賽底下同時要保持對身體的控制以及接受規訓,並且將規訓與控制的範圍延伸到無形的精神與德行。現代運動鼓勵競爭、追求勝利,但同時也把這些放在文明的框架之中,確保這些肢體衝突、刺激的情緒、上升的心跳與血壓都是受到控制的。而參與者所展現的身體與精神上的特質,也是社會所追求的。
表演與儀式
如果我們從多人的參與再加上觀賞者的話,在社會中的特定場域反覆進行的運動,特別是受人關注的運動競賽,或許也可以從表演或儀式的角度來觀察。這些遵守一定規則、控制之下的身體競爭,在社會中有什麼樣的意義?可以如何解讀?
不少運動競賽會以戰爭來類比,也有不少競賽涉及直接的暴力(如拳擊)。這些受到控制的一場場小戰爭,究竟在社會中有什麼意義呢?許多人花了大量時間與金錢在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上,它們的意義當然不是在實質的理性利益上,也不單純是身體特質的評比。這些刺激、解脫、歡欣與沮喪,常規生活中故意安排的非常,同時需要解放與節制的「喧鬧遊行」(charivari),偽裝的衝突,是為了在同仇敵愾中泯除差異建立一體感?對可能發生之衝突或戰爭的演示與對好士兵的鍛鍊?還是只為了帶來娛樂或紓解?
Clifford Geertz知名的峇里鬥雞深描有這麼一段話:[30]
峇里,就因為它是峇里,是很多人研究過的地方。它的神話、藝術、儀式、社會組織、育兒方式、法律形式,甚至入神的各種方式,全都被透徹地放大檢視過,尋找被Jane Belo稱為「峇里氣質」,這種難以捉摸之本質的蹤跡。不過鬥雞除了偶爾被順帶提到之外,卻幾乎沒有被注意到。雖然讓許多人沉迷其中,從鬥雞中可以看出作為一個峇里人「實際上像什麼」的重要性,至少應該跟更多被注意到的現象一樣。在棒球場、高爾夫球場、賽車場或牌桌上有多少美國風貌,鬥雞場上就有多少峇里風貌。只是表面上是雞在這裡戰鬥。事實上是人。
同樣的,一場讓人沉迷其中的羽毛球賽,或是其他運動競賽,或許都值得如同Geertz對峇里鬥雞的深描,詮釋其間的細節與文化意義:參賽者、觀眾、裁判、教練、啦啦隊、播報員、各個行動者間的互動、球衣、球具、場地、計分方式、准許與不被准許的動作、喝采加油、打氣的動作、參與者的身分與代表的人群、轉播的掌鏡、歡慶或緊張的氣氛、勝負決定方式、勝負的後果與獎賞等等。而作為歷史研究者,儘管不能親臨歷史現場,或許也可以試著在從史料重建出來的細節間找尋其所映射出來的社會樣貌,並且從時間的向度解讀這些變化的意義。
什麼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
似乎什麼都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又看到一本題材新鮮的書或一篇文章時常會這麼想。究竟是不是真的什麼都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呢?
我想應該是可以的。推動人去探索的是好奇心。以往歷史研究帝王將相,現在更多人對常民有興趣。歷史學是以時間性來界定的學問。對一件事或一個現象感到好奇,想知道在時間的維度中它是怎樣子的、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常常就是因為這樣按下了歷史研究的開始鈕。當然還是有技術的門檻,像如何找到史料、怎麼解讀它。但還是要有足夠的動力按下開始鈕,接著才會去克服這些問題。或許有些主題在學科建制中會受到質疑,像最開始研究橄欖球史或試著解讀鬥雞的人,或許在當初也不被認可,不會預料到數十年之後成為研究的典範。
其實我是個很早就不喜歡上體育課的運動白癡,一輩子沒打過幾次羽球,但受到奧運氣氛帶來的熱血衝腦,加上金牌球員的留言刺激,於是讓我想知道羽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雖然並沒有做出什麼研究來,但也在探索中知道不少未曾預料到的事情,而且認真地覺得運動是值得研究的主題。
對歷史研究者來說,應該什麼都可以成為歷史研究的主題,差別或許是在能否在說故事之外,發掘更多意義。讓我們可以從這個主題作為出發點,認識更寬廣的歷史圖像,激發更多想像與探索的熱情。
註腳
[1]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697269043796740&id=277698259087166
[2] “Life in a Country House,” The Cornhill Magazine, v.8 (1863), p.711.
[3] “Lusio Pilaris and Lawn Tennis,” The Edinburgh Review v.CXLI (1875), p.81.
[4] “Badminton,” Manly Exercise, Sports and Games (London: Dean, & Son, Publishers, 1877), p.219.
[5] “Badminton,” Manly Exercise, Sports and Games, p.219.
[6] “History of Badminton, ‘Hit and Scream’,” North-China Daily News, Jan. 25, 1912.
[7] Mary Elizabeth Corbet, A Pleasure Trip to India during the Visit of H.R.H. the Prince of Wales: afterwards to Ceylon (London : W.H. Allen & Co., 1880), p.35.
[8] Katharine Blanche Guthrie, My Year in an Indian Fort (London: Hurst and Blackett, 1877), p.299.
[9] James E. Sullivan, Spalding’s Official Sporting Rules (New York: American Sports Publishing, 1894), p.35.
[10] “History of Badminton, ‘Hit and Scream’,” North-China Daily News, Jan. 25, 1912.
[11] 關於「現代運動」,見Allen Guttmann, From Ritual to Record: The Nature of Modern Sport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8)。大英帝國傳播現代運動,見Allen Guttmann, Games and Empires: Modern Sports and Cultural Imperi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與Richard Holt, Sport and the British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第四章。對「運動現代性」的反省,見Richard Gruneau, Sport and Modernity (London: Polity, 2017),其中第二章”The Politics of Representation: English Sport as an Object and Project of Modernity”是對英國的討論。
[12] 也可參考張寧,《異國事物的轉譯:近代上海的跑馬、跑狗與回力球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9)。
[13] 《光藝》1928年第二期,頁21。
[14] 《新聞報》1933年2月8日。
[15] 《華童公校校刊》1935年第六期,頁167-169。
[16] 張妙瑛、張婷翔,〈台灣羽球運動的引進與發展〉,《興大體育學刊》2010年第十期,85-94、頁;黃嘉源,〈台灣羽球運動發展之研究〉,國立台東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17] Tony Collins, Rugby’s Great Split: Class, Culture and the Origins of Rugby League Football, Second Edi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6).
[18] Jeff Wiltse, Contested Waters: A Social History of Swimming Pools in America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7).
[19] “Straits Settlements, 1937,” Annual Colonial Reports, 47, 50.
[20] 如1951年就進口了羽毛球拍500只、羽毛球3000打,而這些體育器材進口多少數量需要由生管會、教育廳及台灣銀行等有單位舉行體育用品進口座談會議訂。見〈本年度體育用具進口數額議定共需十三萬五千美元〉,《聯合報》1951年10月17日第6版。
[21]不過到1977年,臺灣省有羽球場的國小只有15%。黃嘉源,〈台灣羽球運動發展之研究〉,18-19、23。
[22] 這三本書是John J. Harney, Empire of Infields: Baseball in Taiwan and Cultural Identity, 1895-1968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2019); Andrew D. Morris, Colonial Project, National Game: A History of Baseball in Taiwa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0) 與Junwei Yu, Playing in Isolation: A History of Baseball in Taiwan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2007).至於中文的研究,最重要的莫過於謝仕淵,《台灣棒球一百年》(台北:果實,2003)。
[23] 有學者提倡”physical cultural studies”,研究身體在文化實踐中移動、展現、意義生產等等,以這種討論方向可以把運動研究包含在內。
[24] 如曾在1986年中國全國大學運動會拿到七項全能金牌的人類學家Susan Brownell討論當代中國的運動與身體文化,見Susan Brownell, Training the Body for China: Sports in the Moral Order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25] 關於女性與運動史的研究很多,被認為最有開創性的是Patricia Vertinsky, The Eternally Wounded Woman: Women, Doctors, and Exercise in the Late Nineteenth Century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0).中文的研究見游鑑明,《運動場內外:近代華東地區的女子體育(1895-1937)》(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9)。
[26] Robert D. Putnam, Bowling Alone: The Collapse and Revival of American Communit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00).
[27] “Badminton,” Manly Exercise, Sports and Games, p.223.
[28] 其中最重要的是Kenneth Sheard與Eric Dunning對英國橄欖球從粗野的民間活動到公立學校學生之運動項目的分析,見Kenneth Sheard and Eric Dunning, Barbarians, Gentlemen and Players: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Rugby Football (Oxford: Martin Robertson, 1979). Eric Dunning之後有數本著作闡述此理論,也與Nortbert Elias合寫數篇文章與一本專書。
[29] 我們之所以覺得李洋、王齊麟那麼可愛,也是因為他們符合了這些正面的運動員精神。
[30] Clifford Geertz,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3), 417.
本文採用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使用–禁止改作 3.0 台灣版條款 授權。
歡迎轉載與引用,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亦不得修改本文。轉載、引用本文請標示網址與作者,如:
李仁淵/如果要寫羽球史?「運動」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 https://kamatiam.org/如果要寫羽球史運動作為歷史研究的主題/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