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良(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臺灣在康熙50年(1711-1720)代出現了清領後第一波的方志編修熱潮,隨著府志第三次重修,僅有的諸羅、臺灣以及鳳山等三個縣,全都在很短的期間內完成首版的縣級方志。由於方志編纂事業需要地方商紳經費捐助以及人力支援,這一波的修志風潮因此也就反映了臺灣在清領後30年間的經濟和文化發展。稍微翻閱康熙50年代的府縣志,很簡單就可以感受到,臺灣在清初蓬勃的拓墾與經貿發展,也在社會內部累積了諸多的矛盾,強烈衝擊清廷的治臺政策。我們應該可以這樣說:康熙50年代是清代臺灣發展極具轉折意義的關鍵年代,方志則是理解當時社會發展及其氛圍的重要史料。

當時作為府城附郭、為臺灣最早開發區的臺南地區,也在康熙58年(1719)著手編修《臺灣縣志》,對今臺南地區的社會習俗曾有過一段嚴厲的批評:

祖宗父母,身所自出,祀於中堂。必誠必敬,追遠報本之義也。臺人祀其祖先,置於堂之左右而祀菩薩於中,十居七、八焉;是祀〔祖〕先不如祀神。厚其所薄、薄其所厚,盍亦反而思之。(康熙《臺灣縣志》卷一輿地志/風俗/雜俗)

以前我剛讀到這段話時,心情頗為複雜。雖然縣志上的這段批評不難理解,作者雖像人類學家做了些田野觀察,主要卻是從儒家孝道的立場來看待此事,想要講的是臺灣社會不懂得尊重孝道、迷信鬼神。[1] 批評臺灣社會過度迷信鬼神,在宗教儀式上鋪張浪費,也是康熙50年代方志的共同特色之一。有些官員甚至對民間的宗教活動,如王爺信仰的燒王船儀式,採取了一些「微調」措施。(請參閱庄腳歷史學2)更重要的是,我從小就一直以為,家屋內舉行祭祀的公廳,同時安置神明與祖先牌位,而且正中間擺置神明、左側供奉祖先牌位,是正確且理所當然之事。(圖一)這不只是因為眼見所及的鄉村民家都如此擺設,而且「神明」理所當然比「祖先」還要來得大。我們也慣常將擺置神明與祖先的高臺,應該也是古早厝內價值最高的一項家俱,稱為神明桌(sîn-bîng-toh)。[2] 完全沒有想到,早在三百年前的臺灣地方志,居然對此大為批評。更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即使清初主流的官紳已在刊行的方志中高聲批評,臺灣社會經濟及文化後來都有了大幅的進展,家屋曾歷經數次重建,鄉村社會的習俗卻仍然頑強地維持下來,直到今天。

 

圖1  神明桌之陳設

 

最近我重新想起以前讀過的《臺灣縣志》上的這段話,主要是在想,它或許可以放回到臺灣社會的發展歷程中來重新理解。這段記載的重點大概不是在於,臺灣人喜歡把祖先擺在公廳的偏旁,好像是脫離野蠻未久、不懂儒家孝道,而是為什麼祭祀祖先的公廳卻同時安置了神明?

我在猜,原因大概是臺灣的鄉村一開始沒有太多廟,以致於需要先在家裡有個位置來擺安置神明。畢竟興建一座廟宇需要龐大的經費,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負擔得起,特別是在18世紀初期仍處於拓墾階段的鄉村地區。這也表示,康熙年間就在鄉村地區興建的廟宇,值得予以整體觀察。重要的可能也不只是主祀神,還有廟宇所在的聚落及其在廣域鄉村上的作用與意義。早期的所謂的「鄉村」,可能是更大的區域。最後則是,臺灣社會在什麼時候,大家普遍覺得「每個庄都應該有間自己的庄廟」這件事。

清代興建廟宇的耗費,以南臺灣客家地區著名的內埔天后宮來說,道光29年(1849)的重建就耗資銀3250元,相當於擁有400甲(約4個臺大校總區)良好水田之大租戶一整年的地租收入。康熙58年縣志編修當時,縣內鄉村總共分為15個里(不包括城內四坊及澎湖),被方志登錄的廟宇總共也才只有35座。即使到了今天,許多的自然村還是沒有自己的廟。我老家所屬的那個行政村包括兩個自然村,中間有一條小河隔開來,位於南岸戶數較少的聚落,直到非常晚近才蓋了自己的大廟(tuā-biō)。

問題是即使村民還沒有餘力集資蓋廟,但地方一開始有了移民進來,就會有宗教上需求,想來就只能在他們自己興建的住家內供奉神明。這也表示鄉村地區先有的可能「家神」[3](相對於後來建立庄廟,由全庄祭祀的村神),即使南臺灣的鄉村聚落可能一開始就是個極具規模的集村。我在想,鄉村共同捐資興建公廟祀神,不只是非常晚近而且應該是相當不一樣的事情。雖然也有家神擴大成為庄廟的例子,但一開始興建庄廟主要的動力可能不是來自於村莊內部;不會是因為大家都住在一起,很自然就會共同捐錢興建廟宇,或者是建廟祀神來整合同一村落不同姓氏祖源人群。而是外部的力量大些,主要是為了跟外部村落結盟、廟宇交陪,或彼此仿效。庄廟的問題留待日後探,在此先回到「家神」的主題來。

 

一、神、鬼與祖先

 

神、鬼與祖先是1960年代以來,西方人類學家研究臺灣漢人鄉村社會時,常提起的一組超自然信仰對象。武雅士、王斯福、Emily M. Ahern、莊英章及焦大衛等人,都曾就此一主題發表過論文。儘管彼此的詮釋與關心不盡相同,但神、鬼與祖先三者同時存在,對鄉村的信仰、宗教儀式以及社會整合,發揮著高度的作用。問題是,1960年代西方人類學家的臺灣田野地,相對上或許還有些落後與原始,但無疑已是個發展成熟的社會。從17世紀自華南移民以來,已有二百餘年的歷史。這表示,人類學家在1960年代看到神、鬼與祖先同時存在的鄉村,應是社會發展的「結果」。而我們總是對於歷史的「開端」或「過程」,懷抱著興趣。我在想,回到17世紀漢人剛開始移民時的臺灣鄉村,神、鬼與祖先的出現是否有著先後的順序?

現在許多人常喜歡講:清初漢人移民為求安穩渡過危險的臺灣海峽,背著祖先牌位與神明,一同渡海來臺。這個講法聽起來像是,移民出發前就將祖先或神一起打包出發。但住過鄉下的人都很清楚,神明不能用「帶」的,而是要「請」。通常必須事先向神明敬謹請求同意,移動過程中最好能為其備轎,最簡單的也要墊著金紙,恭敬捧著行走。若要用現在的話來描述17世紀的場景,大概是移民要幫神明買張商務艙。祖先牌位的遷移攜帶,規格雖比神明彈性些,但其背後涉及的群體與利害卻更為複雜。祖先是家族成員的共同責任,禍福彼此牽連交互影響,不能單憑個人意志決定。我們只要看看自己周邊的情況就比較容易理解。很多人離鄉到臺北都會區唸書與工作,但沒有人一開始就帶祖先牌位的。不是離家的人不帶,而是家人不會讓它輕易離開,它通常要被供奉在原鄉家庭中。除非老家沒有人可以供奉,才有可能輪到離家者。現今鄉村家族的紛爭總是涉及祖先,要麼是財產,不麼就是將個人的災難牽連到祖墳與先人牌位的奉祀與風水。從這樣的角度想下來,移民要在新住地供奉「祖先」,最通常的情況,大概要等到在臺定居的第一代移民過世,才由其子孫新立牌位。放回早期臺灣漢人移民開發史,那就是所謂的「開臺祖」這一回事。如果初代移民者20歲離家、50歲過世,大概就要30年後才會在新居地的公廳設置祖先牌位。當然,這時他們有可能往上追溯祖先,安置牌位,共同祭祀。因為遠隔海外,不必經過原生家族的同意。

新移居地最早出現的應該是「鬼」。因為鬼沒有特定的形像,常被認為存在自然之中。為了對抗外在存在的鬼,移民在住所安置了「神」。這表示,雖然理論上先有鬼,但住家內部首先具像出現的應該會是「神」。很自然的道理便是,蓋了房屋或有了新家,在住進去的同時,就會安神位(an -sîn-uī)。這個家庭神位通常是面對主要出入口的牆上高處,防堵外面的鬼進入家屋,也保護家人。人類學家常將神描寫成保護者、帝國官員,神與人有著共益、結盟的一面,在臺灣社會中「祖先」的存在感遠比「神明」還低,都是很有見解的看法。在還沒有發展出神的時代,用祭祀來安撫鬼,也是一個合理的辦法。有了可以對抗鬼的神以後,雖然祀鬼的習俗還保留下來,但已經變得簡單輕鬆。因為家內先有「神」,所以被擺在神桌的正中央,大概也是很自然的事情。30年後有了祖先,雖然也是保護者,但就只能供奉在旁。

 

二、家神的多變性

 

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們家供奉的神明原即為釋迦佛祖(sik-khia-Pu̍t-tsóo),是量產的便宜塑膠佛像。(圖二)雖然沒有人知道是怎麼來的,但一般同意是我祖父所供奉。1981年搬了新家,一開始還是維持舊的佛像。當時即使祖父還在,但家庭的經濟支柱與主事者已是父親。據我父親說,有一天在外看見了一尊神像,彼此心靈有了感應,就迎回家裡供奉。直到現在我們都不知道神的名稱,一直只稱「娘娘」(圖一,我猜有可能是觀世音菩薩)。原本只是擺在神桌右側,與釋迦摩尼佛共同祭祀的「娘娘」,有次我返鄉時卻發現被擺在神明桌正中間,成了主祀神。祖父時代供奉的佛像,則被移開神明桌,改置於壁櫥之內;儘管沒有遺棄,卻也不再擺設香爐祭祀。

 

圖2  置於壁櫥已退位的佛像

 

當我現在重新回過頭去看這段神像變化時,我懷疑祖父供奉釋迦佛祖之前,家神應該是媽祖。因為神像背後有一個屏風,上面寫滿了佛、道神明及咒語,但正中間的上面,就寫了「天上聖母」這四個大字。照理說,統轄神界之神應該是玉皇大帝,但我家的屏風卻寫著媽祖的尊稱。我之所以這樣懷疑,還有個理由是我有兩個祖父。我家公媽牌裡寫的父系成員、也是我從小認識的祖父,其實是我祖母後來改嫁的對象。他是出自清代屏東平原最早官府合法開發的萬丹著名的李氏家族。日治時期曾獲得紳章、擔任萬丹庄長的李南(1868-1935),是我祖父的大伯。

祖母的第一任丈夫,同樣也是姓李,卻是在澎湖在生,戶籍簿上記錄他的職業是「支那型運送船水夫」,25歲時來到屏東的東港被同樣姓李的人所雇用。沒有幾年,戶籍簿又紀錄他遷到雲林縣,短暫登記在口湖鄉梧南村、水林鄉後寮村。更有意思的是,他的長女卻是在屏東尾閭的車城鄉海口村出生。這幾個地方彼此距離相當遠,卻有個共同特色是都在海邊,或有內陸河川可以抵達。這表示,在我祖父那一代的早期,很有可能供奉的是保佑航海的媽祖。

不管如何,從我們家的歷史看來,家神具有可替代性,會隨家庭主事者的更迭而變化。晚來的神雖然可與舊神共存,但當新的家神晉升主位之後,舊神卻無法降轉為陪祀,就只能退位了。而且,即使現代的學術研究很喜歡區分佛、道教,但鄉民其實沒有那麼清楚,鄉下的年節祭祀時,拜佛(pài-pu̍t)和拜神明(pài- sîn-bîng) 總是混用的。最重要的是,會不會靈(lîng) 或興(hing)。

我們家的公廳,除了神明桌上的主神外,正下方的地上還擺了一顆石頭。據父親說,這顆石頭「不知道是阿公從哪裡撿回來的?」。1981起蓋新家後,也被從舊家一起移回來,供奉在類似的位置上。說是「供奉」,其實沒有特別擺置香爐、奉納祭品,完全不在固定的祭祀行事上,存在感相當低。非常弔詭的是,祖父時代供奉的釋迦摩尼像,在父親上臺後不久即被取代晾在一邊,這個同時由祖父供奉的石頭,卻依然盤據在原來的地方,直到今天。即使現在家裡沒有人知道它的來歷,也沒有固定的燒香與拜拜日期。彷彿存在感很低正是它得以歷經政權轉換卻依然長期存在的原因。這個過程也提醒我們,如果將眼光從家放大到村莊的格局,即使歷經頻繁的政權轉換,只要換個主神,改個名稱,地方廟宇及其祭祀架構還是得以存在。我們進到廟裡去的時候,眼光不要只集中在輝煌莊嚴的主祀神,應該還要看看周邊最不起眼的角落有哪些神聖豪傑。

圖三  依然在位的石頭公

 


註腳

[1]稱方志作者像人類學家,是因為他進一步提供做此擺設的數據「十之七八」,顯然是調查過去許多家庭的擺設。雖然作者沒提及剩下的20~30%的情況如何,但應該是比較合儒家的規範。

[2]或稱為ang-kè-toh,此一詞彙可能源自於供桌的材質或漆色。

[3]人們有時會稱祖先為「家神」。Wang Sung-hsing, ”Taiwanese Architecture and the Supernatural” in Arthur P. Wolf ed.,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191;林瑋嬪,〈臺灣漢人的神像:談神如何具象〉《臺灣人類學刊》1:2(2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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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良/庄腳歷史學4:家神與祖先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庄腳歷史學4:家神與祖先/ ‎)


最後修改日期: 2021-07-09

留言

洪文森 

Re:正中間擺置神明、左側供奉祖先牌位


鄉下地方
有看過
祖先牌位

另一側
(神明左手邊)

🧐

知識貧民 

請問李教授有正確性嗎?關於祖先與家神的擺置,鮮少有人論述

看李老師寫自家家神的演變,蠻有親切感的XD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這樣,從小跟著長輩拜,不清楚該神尊從何而來,一些不尋常的細節也不知其所以然。

看李老師寫自家家神的演變,蠻有親切感的XD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這樣,從小跟著長輩拜,不清楚該神尊從何而來,一些不尋常的細節也不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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