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衛(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一、從春秋晉國「戎」跡談起
春秋時期晉國國君獻公與齊姜有了不道德的聯繫,先後誕下秦穆夫人與太子申生,接著又從「戎」那裡娶了大小「戎」,二人又分別為獻公生下了先後成為國君的重耳(晉文公)、夷吾(晉惠公);此外,頗親女色的獻公又在討伐驪戎之際,帶回了驪戎之女驪姬,在當時即使面臨龜卜不吉,得不到神靈認可的情況下,最終以「感性的慾望」越過了一切外在的阻撓,於是又有了奚齊這號人物。這一段數十年的晉國史,獻公無疑是主角,表面看似子孫滿堂,但本身的耳根子軟卻為晉國埋下了一段風雨飄搖的歲月,隨著驪姬不斷地搧出的枕邊風,曾經風光一時的晉國公子哥最終是死的死、逃的逃。
回顧這段晉文公成就霸業前的早期成長史,在身為姬姓周人與戎人的血統之下,身份的定位與國族的認同,始終不是問題,而所謂敵我意識下的戎夏情節也不是此時的焦點,但是要問的是這些與晉國關係密切的「戎」在哪裡?本身是什麼樣的組成,又是憑藉著什麼樣的權利與地位進入晉國的前朝與後宮?尤其這樣的關係鮮少出現在春秋時期的其他諸侯國裡,因此我們不妨在「戎人」參與其中的「晉國史」裡,試著開啟對「戎」的認識。
《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載一段戎子駒之回應晉國臣子范宣子的一段話,抄錄如下:
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貍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貍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逖﹖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
這段自白的文字裡,有著滿滿的情緒,藉由細數交往的歷史中,一方面訴說著對晉國先人的感恩,但同時也存在自我肯定,主張如今的一切是我們先祖一點一滴在荊棘叢中、豺狼嘴裡逐漸積攢下來的,當初晉國給的「一口飯」是事實,而我們戎人在邊鄙之地努力存活下來則是自己的本事,而所謂的「邊鄙」當相對於中心而言,這點揭示戎人的區域認知。文字中,也提到惠公視戎子駒之先人為「四嶽之裔冑」,即把戎拉近「四嶽」的框架裡,卻又給出「裔冑」的定位,但戎子駒之是否也認同如此呢?似乎頗耐人尋味。尤其在後來的文獻裡,方位之說又搭進了族群的劃分: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禮記・王制》)
「西戎」一名無疑把「戎人」全部都安置到了西邊,也賦予「被髮衣皮」之特徵,這一點也呼應著上述戎子駒之所謂「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明白揭示在生活習慣、經濟型態,更甚語言本身都不相同,藉此暗示著彼此非同族的事實。
以上從春秋晉國的部分史實開啟對「戎」自何來的疑問,而圍繞著這個問題的討論始終不綴,學者們不斷地試著為「戎」定位,從方位、語言、信仰、服裝、經濟、血統等諸多方面開始探詢,在極端的光譜之中充滿著反思,例如童書業考證四方配合「夷、蠻、戎、狄」是春秋以後慢慢發展下來,於漢代才逐漸形成,那麼過去在西部尋「戎」之舉是否有效?
其次,「戎」到底是自稱還是他稱?是像語言學家所謂「戎」是羌彞自稱的譯音?還是他人賦予的他稱,這背後又將涉及到褒稱或貶稱?
第三,「戎」在歷史紀錄上有什麼異稱?「犬戎、鬼方、獫狁」是否為「戎」?屬於單一民族之稱還是泛稱?
至於「戎」之經濟型態(農業、畜牧)、文化程度(先進、落後)、飲食穿著(衣髮、糧食)等面向,基本都建立在「戎」名稱指向上的群體劃分,是故「戎」一名來自何?又有什麼樣的演變?以下試著從語言文字角度予以說明。
二、商代甲骨的「戎」——從動詞走向名詞
「戎」這個符號到底創意為何?表一B是甲骨文中最常見的字形,本身刻畫出「戈」與「盾」(下圖一),只是二部件以共筆方式表示,至於戈、盾共見取義為何?則可以藉由圖A來說明,畫面是一個人高舉著武器與盾牌,不是農具,也不是與他人牽手,其與戰爭無疑脫離不了關係,對比《尚書・牧誓》以「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高舉你們的戈,比并你們的盾,立起你們的矛)文字述寫戰爭中的士兵,二者可以視為一組圖文對照。至於圖C屬於戈盾分離的書寫,其中「盾」又簡寫為「十」後,此時已經變得與後世「戎」字的書寫無異了。圖D為《說文》小篆,是誤將「十(盾)」形改換成「甲」的結果。
圖1(左) 商代戈盾(轉引自嚴一萍:〈殷商兵志〉,《中國文字》新7期,頁6)
圖2(右) 戈、盾組合示意圖(轉引自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為己而來——被史家耽誤的女人)
有了上述對符號演變的認識後,已然可知「戎」本身是具有戰爭的含義,而在文例中又具體如何使用呢?則可以從兩個面向來看:
(一)動詞的用法,例:
雖說在後世的傳世文獻中,「戎」已經不具有動詞用法,然甲骨文裡還存在著,而且只見於早期階段,大抵自晚商祖庚、祖甲以後就逐漸消亡。此處稍就表格內的文例進行說明,「沚、羴」具為人名,屬於有封地的貴族,各自擁有自己的人民(兵力),「眔(暨)」則是一個介詞,語義為「與」,但其有時可以不用出現,總的來說,「羴其戎眔沚」意思是羴將與沚戰鬥,「沚其戎羴」也是沚將(與)羴戰鬥,「眔(暨)」這種介詞未必出現的用法,可以用「戰、盟」這兩個動詞作為參照:
「三英戰呂布、秦盟楚」表面看似沒有介詞,但在翻譯理解時,理所當然會加入「和、與」,用以表示這個動作一起參與的對象,揭示「與」這個介詞是可以不用出現。另外,動詞「戎」有時只用以說明主語的動作,未必要有賓語,例:
貞:方不爯。(《合》6532+《合》6533=《合補》1981)
「方」為方國名,「爯」具有「舉動」之義,此時的「戎」用以表達發動戰爭,這兩條對貞文例為貞卜
方是否有異常的舉動(爯),而在有異常舉動前提上,又進一步追問對方是否要發動戰爭?甲骨文例中有時「戎」之發動戰爭也可以用動詞「作」來啟動,只是「戎」在此這時變成了名詞用法,例:
丙申卜,爭貞:方來,不乍戎。(《懷》392)
二句語義分別為的軍隊歸來,是要興起戰爭嗎?方的來到,不是要興起戰爭嗎?這兩條占卜材料揭示商王藉由觀察他者的舉動,進而卜問對方是否有興起戰爭的意圖?而「戎」除了可以表達興起戰爭的動詞用法,同時「戎」也可以轉指這些人所謂興起戰爭、進入戰爭狀態的群體,這是「戎」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面向。
(二)轉指戰爭群體的「戎」,例:
貞:婦好其比沚伐
方,王勿自東罙伐,戎陷于婦好位。(《合》6480)
這二版裡,有「追戎」、「戎陷」文例,過去多半將此一「戎」理解為「民族」的指向,但仔細閱讀,就可以發現「」所追的「戎」,其實真正的名字叫作「方」,因為結果是「弗及方」,語義是沒有追到「方」;另外,婦好要討伐的對象「
方」,但在討伐過程中,卻描述「戎」陷入婦好的陣形之中,以上可以說明「戎」其實可以任意指向某一對象,只是這個指向,主張民族說的人或許會認為「方」是方國名,而「戎」是就族群概念而言,但這個說法顯然無法合理解釋,何以需要在戰爭的時候才稱作「戎」,卻在其他關係或階段裡都不稱作「戎」,參考近年公佈的清華十〈四告〉簡5「在武王弗敢忘天威命明罰,至戎于殷,咸戡厥敵」,「至戎于殷」之「戎」顯然為武王所領軍的軍隊之稱,而不是指武王運用戎人(民族)進行作戰,既然武王所率軍隊可以稱為「戎」,於是便可進一步思考,「戎」通常在什麼時空背景底下使用,若在沒有戰爭時,此時的軍隊組成可以稱作「戎」嗎?答案顯然是無法的,因此從時間的序列而言,當任何一群體只要經過「作戎/戎(動詞)」後,就進入「戎」(戰爭)的狀態,此時的「戎」也可指向這個進入戰爭狀態的群體,所以其屬於一種階段性的稱呼,無法用於戰爭前與戰爭後,以表格呈現如下:
因此「戎」只適用於指稱戰爭狀態的群體,而這個群體可以是一個軍隊的組織,如武王所帥之「師」,「師」是就軍隊單位而言,不會因為戰爭與否而於名稱上有所差別,但「戎」的指向只能用以指稱在戰爭狀態的「師」。
另外,若將「戎」視為民族的話,在指稱上亦無法起到區別與指向,對比甲骨文常以「X方」作為稱呼不同方國的用例,「X」起到名稱指向的區別,然而「戎」在甲骨文中卻從來不見有作「X戎(名詞)」,這顯然與後世傳世文獻、出土文獻不同,也正是因為「X戎」之「X」的有無,影響到「戎」後來的義項,而西周金文正處於這個轉變期,以下就轉入西周金文文例的討論。
三、兩周金文的「戎」——從階段性稱呼走向地域性指稱
西周金文也同樣存在著「戎」作為階段性稱呼的用法,例如:
唯十月用玁狁方興,廣伐京師,告追于王。命武公遣乃元士,羞追于京師,武公命多友率公車羞追于京師。癸未,戎伐郇、卒俘。(〈多友鼎〉,《集成》2835,西周中)
汝以我車宕伐玁狁于高陶,汝多折首執訊,戎大同,從追汝,汝彶戎,大敦搏,汝休,弗以我車陷于艱,汝多禽,折首執訊。(〈不其簋〉,《集成》4329,西周晚)
淮夷伐格,晉侯搏戎。(〈晉侯銅人〉,西周晚)
〈多友鼎〉討伐的對象是「玁狁」,但又可稱其為「戎」,〈不其簋〉亦是如此。〈晉侯銅人〉來伐的是「淮夷」,予以反抗時又稱其為「戎」。可見「戎」既可指稱西北的「玁狁」,又可以指稱東南一帶的「淮夷」,過去不少學者受到文獻中提到「戎」處西北的影響,下意識的將金文所見到的「戎」都安置到西北方去,如早期唐蘭曾對「戎」可用以稱呼東南淮夷的說法予以否定,於是在面對〈鼎〉「
戎」一詞,即認為此非東南之淮夷,轉將其置於陝西境內焦濩一帶,唐蘭的說法在當時非無可據,實因傳世文獻「西戎」一名對於後世的研究起到相當的作用與限制。
但透過上述的考察,可知這些「戎」非民族性的概念,而是進入戰爭狀態之群體的異稱,由於這個異稱原本也可以是軍事武力階段性稱呼,故「戎」在詞義逐漸擴大之後,也可以用來指稱軍事武力,如《左傳・宣公十二年》「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廣有一卒,卒偏之兩。」之「戎」便指向軍隊概念。
也因為「戎」是戰爭階段性稱呼,因此在這段時間使用的器物,也產生有「戎+名詞」的稱呼,如「戎車百乘」(〈禹鼎〉)即指戰爭用的車子,而不是戎族的車子。而這種階段性的稱呼在西周晚期逐漸被打破,因為這時候開始產生了一種新的詞彙組合,即「地名/群體+戎」的名詞用法,西周晚期〈戎生鐘〉「遹司蠻戎」(《新收》1614),此時的「戎」可以說是民族稱呼的萌芽,並具有區域性(晉地範圍)。然而這個用法是一種漸進式的演變,並不是說「戎」突然之間就產生了民族義,當是從「地名+戎(戰爭群體,階段性稱呼)」走向「地名+戎(族群)」,即本來指的是某地進入戰爭的群體,但這個群體逐漸屬地化後,迫使臨時性群體產生了部族特點,而這個「某地之戎」的用法,於春秋器更為顯著,如景之定器群銘文作「王命景之定救秦戎,大有功于洛之戎」,與〈秦王鐘〉「景平王之定救秦戎」(《集成》37,春秋晚)、「晉人救戎於楚境」(〈荊曆鐘〉,《集成》38,春秋晚)同記一事,所謂「秦戎、洛之戎」之「秦」為國名,「洛」則是水名或地名,「戎」已經徹底演變成族群的稱呼,至此之後,典籍文獻、傳世文獻便已經開始使用「地名+戎(族群)」的用法,作為戎族的區別性指稱。
四、結語
藉由上述,可知「戎族」之「戎」非來自血統、方位、文化、政治、經濟、語言等層面,而是從一個具有戰爭義之動詞,以及轉指進入戰爭狀態的群體的用法而來,那時的「戎」並無自我與他者的區別,因為只要進入戰爭狀態皆可稱此一群體為「戎」,不過「戎」始終與軍事、戰爭密不可分,然而隨著「地名+戎」,「戎」開始產生語義變化,即從固定指稱某一地之戰爭群體,逐漸走向某一地的族群,不過「戎」即使已演變成指稱某一民族,但在指稱的同時,「戎」之偏向武力或軍事的語義也轉到族群的概念裡,也就是說所謂「戎族」常被賦予著「戰爭、軍事」的隱含。另外,演變成族群之名的過程中不免因為處於敵對的角色,而作為他稱的用法增強,「戎族」為異族的概念得以確立,伴隨著歷史敘事、華夏意識等影響,在方位、文化、政治、經濟上逐漸刻劃出後世較為熟悉的「戎」之意象。
此時,不禁反思考古學者一直在尋找所謂的「戎」的族群分佈或來源,其中包含諸如辛店、寺洼、馬家窯、齊家、劉家等文化歸屬,然根據上述,或許應該反過來思考,即民族指稱的「戎」始自西周晚期、春秋時期,或許應該先確認這些「戎」到底是指哪些人,而在確立身份後,進而藉由考古或體質人類學等予以溯源,從中建構這類群體的文化特徵與族群流變,進而延伸思考其在西周晚期之前的名稱為何?
總歸來說,悠悠的戎族史,族群的定位始終無法脫離名稱的形成與演變的討論,嘗試撰此小文,希望藉此次之拋磚,重新引起「戎族」界定的討論。
本文主要改寫自拙作〈談甲骨卜辭「戎」字之句型與義項〉(《漢學研究》第40卷3期(2022.9))、〈金文字詞札記三則〉(《出土文獻研究視野與方法》第8輯(2022.12))
參考資料
王健文,〈帝國秩序與族群想像――帝制中國初期的華夏意識〉,《新史學》 16.4(2004.4),頁195-219。
姚磊:〈近百年戎族概念研究述評〉,《漢學研究通訊》32:4(2013年11月),頁11-22。
姚磊:《先秦戎族研究》,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
董珊:〈救秦戎銅器群的解釋〉,《江漢考古》2012年第3期,頁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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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衛/「戎」自何來?——從語言文字角度的一種觀察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戎自何來從語言文字角度的一種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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