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高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從〈侍衛嘆〉談起

 

道光年間(1821-1850),宗室奕賡將擔任侍衛期間的觀察和感受,以「鶴侶」之名,用流行於北京、東北旗人社會說唱形式的「子弟書」,(圖1)呈現旗人的生活面貌。侍衛是皇帝的扈從,〈少侍衛嘆子弟書〉曰:

自是旗人自不同,天生儀表有威風。學問深淵通翻譯,膂力能開六力弓。性格聰明嘴頭滑順,人情四海家道時興。本就是赳赳武夫干城器,更兼他手頭撒漫衣帽鮮明

 

圖1 〈少侍衛嘆子弟書〉(局部)。

「子弟書」是由八旗子弟創作的說唱文學,乾隆朝以後流行於北京、天津、盛京一帶,清末民初逐漸消失。「子弟書」的內容多改編自史書、小說、戲曲,另有部分呈現旗人的生活樣態,表演時以三弦伴奏,只唱不說,曲調已經失傳。
圖片來源:《清代南府與昇平署劇本與檔案.子弟書》,頁241。

 

充滿著自信與自傲。關於侍衛的待遇,〈侍衛論子弟書〉曰:

雖然難比翰林爵位,要知道比上步軍是人上人。兩匹官馬養妻贍子,料季兒每個月總賣四五千文。值門時外領班錢內吃官飯,圍盪兒無論大小俱有幫錢。最是畢生得意處,每至年終領掛錢

地位未必顯赫,但有各種津貼。至於實際的生活情形,〈老侍衛嘆子弟書〉曰:

酒債尋常行處有,朝回日日典春衣。當票子朝朝三五個,賬主兒門前鬧潑疲。老妻自是多賢慧,挎竹籃每向墳邊乞祭餘

卻是耽溺宴飲,仰賴典當、舉債甚或乞食度日。

侍衛是旗人稱羨的職位,他們選自皇帝親領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的官員子弟,有頭等(三品)、二等(四品)、三等(五品)和藍翎(六品)之分,(圖2-5)出身、品秩俱有可觀,在清中葉竟淪落至〈老侍衛嘆〉所說的「這如今日月艱難竟自成了老窮兒」。

 

圖2  頭等侍衛固勇巴圖魯伊薩穆;圖3  二等侍衛特古思巴圖魯塔尼布;圖4  三等侍衛克什克巴圖魯伍克什爾圖;圖5  原藍翎侍衛莫寧察。

〈少侍衛嘆子弟書〉描述侍衛對穿戴、配件的講究,乾隆年間繪製的《紫光閣平定西域後五十功臣》,有不同品級侍衛的圖像。清制,武職五品以上,以孔雀翎為冠飾,綴於冠後,稱為「花翎」,官員需奉特賞始得戴用;孔雀翎上的圓圈稱為「眼」,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一般為單眼花翎。六品以下者,則戴染成藍色的鶡鳥尾羽,稱為藍翎,無眼,從冠飾上可以分辨出品級較低的藍翎侍衛。
圖2來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Yisamu.jpg#/media/File:Yisamu.jpg
圖3來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Taniku.jpg#/media/File:Taniku.jpg
圖4來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Uksilku.jpg#/media/File:Uksilku.jpg
圖5來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Meningca.jpg#/media/File:Meningca.jpg

 

何謂「八旗生計」

 

滿洲在部落時期,族人以採集、漁獵、畜牧、貿易,以及驅策奴隸從事農耕,或是透過掠奪戰爭進行分配,來滿足他們的經濟需求,是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型態。八旗制度建立後,清太祖努爾哈齊(1599-1626,1616-1626在位)於天命八年(1623)確立「八家均分」的共享原則,旗人遂於分配與再分配的過程中獲得生活資源。順治元年(1644)清軍入關,朝廷為安置明朝歸附官兵,乃仿行明制發放俸餉,這個辦法也逐步擴及八旗;又將關外分田土、建莊屯的經驗,在京畿一帶圈地,分撥土地、莊園給旗人,仍具有「兵農合一」的意義。然而,自康熙三十年(1691)以降,旗人生計困難的問題逐漸顯露。

所謂「八旗生計」,據《滿族大辭典.八旗生計》的解釋:

清代旗人生活困難問題。自清軍入關後,八旗兵駐防全國各城鎮,以撥給旗地及俸餉為生活之資。定制不准經營農、工、商,且生齒日繁,入不敷出,遂出現生計問題,漸有典賣旗地以求維持者。康熙、乾隆時,曾採取賞賜銀兩、回贖旗地、增加兵員等辦法,予以補救,其生計仍未得到妥善解決。道光、咸豐以後,國家財政拮据,八旗兵丁及家屬度日維艱。至辛亥革命,清亡,八旗制度亦不復存在。

內容的重點有三:一、旗人經濟來源仰賴旗地和俸餉;二、旗人不得從事仕宦、披甲以外的工作;三、旗人生齒日繁、入不敷出,國家極力設法解決。「生計困難」一詞,在清朝幾乎成為指涉旗人經濟陷入困境的專門詞彙,這也是我們對「八旗生計」的一般印象。

十九世紀中期以後,清朝遭逢內憂外患,戰亂迭起,造成國家財政危機。咸豐(1851-1861)、同治(1862-1874)年間,便以削減八旗兵餉作為因應方式之一,包括:餉銀折發制錢、搭放制錢發給、減成發放等,自然影響旗人的生計。晚清的筆記、報刊對於旗人生活窮困的記載愈來愈多,但能否據以認為盛清以來生計困難是旗人社會的普遍問題,則有待進一步檢驗。

 

旗人收入是否足用

 

旗人的收入,仰賴旗地和俸餉,按身分、職位的高低,國家給予不同的待遇,《大清會典》或《欽定戶部則例》皆可見詳細規定。至於是否能夠維持生活,當因人而異。

以任官的旗人為例,雍正元年至二年間(1723-1724),福州駐防將軍宜兆熊(?-1731,正白旗漢軍)密奏,情願出資捐造盤鎗1,101桿、子母砲28位、(圖6)欓木20架等軍械,並挑選四旗壯丁40名,每名按月捐給餉銀1兩,雍正皇帝(1678-1735,1723-1735在位)在硃批中深表嘉許,卻言:「但只是你不養家口麼?那有許多捐造,實在朕心至於不忍矣」,也認為捐造太多了,向後若有應添造處,不可捐助,請旨定奪」。(圖7-8)宜兆熊奏稱,合家不過40餘口,所得俸祿養贍有餘。據《福州駐防志》載:雍正二年,宜兆熊奏准捐給四旗馬上鎗兵200名、鎗營步兵347名的每年藥鉛銀168.08兩;又奏准四旗設立欓木兵80名,於養廉名糧內每年捐給餉銀960兩。是時,養廉銀制度尚未建立,福州將軍的年收入項目包括:

  1. 俸銀:俸銀180兩、心紅紙張銀200兩。
  2. 祿米:白米家口3名,折銀9兩。糙米家口37名,五個月半支本色,米50.875石;六個月半支折色,銀53.1125兩。
  3. 額馬:20匹,穀、草折銀259.2兩。
  4. 養廉名糧:馬糧40名,戰糧、守糧各30名,本色、折色各半,共支銀2,502兩、米180石。(圖9-10)

 

圖 6  子母砲。

子母砲是以鑄鐵製的輕型火砲,由一門母砲和若干子砲組成。子砲為空心圓筒,內裝砲彈、火藥,操作時先將子砲裝入砲身後的口型裝藥室,發射後退出空子砲,可快速輪流換裝。主要有兩種形制:一、重95斤,長5尺3寸,固定在四輪平板車上,砲身有5道箍;子砲重8斤,有5個。二、重85斤,長5尺8寸,末端加木柄,用鐵鎖聯於車上。
圖片來源:[清]允祿等奉敕編,《皇朝禮器圖式》,卷16,〈武備.火器〉,頁21a、23a。

 

圖7  雍正皇帝朝服像。

圖8 〈福州將軍宜兆熊.奏報捐造子母砲散給旗營演防守地方事〉,雍正二年閏四月二十一日,硃批

「奏摺」是清朝官員向皇帝報告事務的文書,制度始於康熙朝,確立於雍正年間,是官員與皇帝秘密通訊的工具。皇帝親覽奏摺後以硃筆批示意見,可以從中了解皇帝的性格特質、施政作風,以及君臣間的互動。福州駐防將軍宜兆熊上奏捐造子母砲,雍正皇帝則在「硃批」中對宜兆熊捐資籌辦軍械表達不忍與勸阻。
圖片來源:朱誠如主編,《清史圖典(六)・雍正朝》,頁37;《清代宮中檔及軍機處檔摺件資料庫》,文獻編號:402010682。

 

圖9-10  《福州駐防志》詳載駐防將軍俸餉項目。

《福州駐防志》是新柱(?-1768,鑲黃旗滿洲)在乾隆八年至十三年(1743-1748)間擔任福州將軍時所修,書中詳載官兵支領俸餉項目。其中,將軍養廉銀1,600兩,八旗武職養廉在雍正朝屬臨時的恩賞性質,至乾隆三十三年(1768)始有定例,迨乾隆四十二年(1777)復更定例,駐防將軍的養廉銀則由2,000兩減為1,500兩;「養廉名糧」,即「親丁名糧」,原為各省綠營武職的津貼,在全面實施養廉銀之後廢止。又由於宜兆熊捐給軍械、餉銀,繼任者皆循例辦理。
圖片來源:[清]新柱等纂,《福州駐防志》,卷 10,〈俸餉〉,頁 1-2。

 

因此,宜兆熊年收入為銀3,203.3125兩、米230.875石,捐款1,128.08兩,每年餘銀2,075.2325兩;所得之米以每年人均穀物消費水準2.6石計,約可供89人食用,故能養贍有餘。

雍正九年(1731),雲貴廣西總督鄂爾泰(1677-1745,鑲藍旗滿洲)奉召回京出任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眷屬仍在雲南。雍正皇帝指示兩江總督高其倬(?-1738,鑲黃旗漢軍)仍將雲貴廣西總督衙門養廉銀之項支給,以為用度,務令富足寬裕」。高其倬宣稱一年應給12,000兩,使稍寬裕;依鄂爾泰的說法,每年2,000-3,000兩即已足用,萬兩則寬裕之至。經雍正皇帝裁示:「萬金實多,今可每月以五百金為數,一年六千兩給予」。鄂爾泰在雲貴總督任上一年有養廉銀17,000兩,自陳「素守儉樸,原無奢費,且家口無多,養贍甚易。計一年上下衣食、幕客修金各項,共不及六千兩」;返京就任新職,必有幕僚、僕從隨行,故留住雲南眷屬用度額數當屬可信。總督、尚書皆為一品大員,歲支俸祿銀180兩、米90石,另有些許津貼,惟雍正初年始陸續在各省制定養廉銀,鄂爾泰在制度實施之前和接任京官之後,單憑俸祿實不足以負擔家庭開銷。

清朝的俸餉制度沿用明朝,而明朝的官俸過於微薄,被認為是導致官員侵貪,敗壞吏治、軍政的癥結,其弊端也延續到清朝,即使八旗官員的待遇較好,他們在職期間的行為,大概也和漢官相去無幾。簡單的說,上司向下屬索求,州縣侵吞錢糧、收受陋規或科派民間,遂成為慣例。康熙皇帝(1654-1722,1662-1722在位)嘗言:「所謂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謂。若纖毫無所資給,則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為生?」實為皇帝所默許。

 

旗人工作是否受限

 

官員在檢討八旗生計問題時,經常提到旗人對國家的依賴。以乾隆朝(1736-1795)初年的奏疏為例:御史范咸曰:「士農工商,皆得以自食其力。而旗人所藉以生計者,上之者服官,下之者披甲,二者皆取給於大官之錢糧」。戶部侍郎梁詩正(1697-1763)曰:「旗人無農工商賈之業可執,類皆仰食於官」;御史赫泰曰:「不農不賈,皆束手待養」;直隸布政使沈起元(1685-1763)則曰:「未有舉數十萬不士不農、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於王家,而可以為治者」。從這些言論來看,旗人似受到政策的限制,不能從事其他工作。

對於旗人不務農業的原因,早在順治年間(1644-1661)都察院即有奏言:

滿洲兵丁雖分給地土,而歷年並未收成,因奉命出征,必需隨帶之人,致失耕種之業。往往地土曠廢,一遇旱澇,又需部給口糧,且以地瘠難耕,復多陳告,而民地又不便再行圈占。

而雍正朝推動的「八旗井田」、乾隆朝規劃的「京旗回屯」,可以說明皇帝不反對旗人務農;且上述范咸等人的奏議,也都是建請應驅策旗人前往邊區屯種。

對於旗人不營工商的原因,咸豐年間歷任督撫的王慶雲(1798-1862)指出,「今之扼腕八旗生計者,輒曰國有四民,功令獨旗人不得經商逐利,故貧困至此,是亦未聞故事耳」,即不了解本朝舊日制度所致。事實上,自入關以來,朝廷為革除前朝強買糧料諸弊,屢次頒布禁止王府商人、旗員家人經商貿易的命令。因此,旗人不治生業,是配合國家的不與民爭利、不囤積居奇政策;即便荒廢農事,也是為執行征戰任務,惟日久卻產生抗拒心理。

道光元年(1821),正白旗漢軍副都統武隆阿(?-1831,正黃旗滿洲)等奏陳:

旗人舊例,並無農工商賈之禁。然旗人之不務農工商賈者,固由於無田地資本,更由於聚族而居,非服官即當兵,食俸食餉,享於尊貴。始則鄙之不屑為,年復一年,性成習慣,竟至為之而恥於同類。……奴才等見各省駐防旗人,多有習於工賈以牟利者,殆非不願為之也。

可知旗人除仕宦、披甲之外,是「不願」而非「不得」從事農、工、商業。

 

生齒日繁是否影響

 

八旗官員常以「生齒日繁」為由,向皇帝提出各種改善旗人生計的措施。乾隆二年,御史舒赫德(1710-1777,正白旗滿洲)總結生計問題的癥結,曰:

我朝定鼎之初,八旗生計頗稱豐厚者,人口無多,房地充足之故也。今百年以來,甚覺窮迫者,房地減於從前,人口家有什佰,兼以俗尚奢侈,不崇節儉,所由生計日消,習尚日下,而無所底止也。

全在房地日減、人口日多、風俗日壞。韋慶遠〈論八旗生計〉認為,舒赫德的意見只呈現表象,真正的關鍵在八旗制度本身,國家對旗人採取「全部包養」政策,要求他們只能仕宦、披甲,卻無法提供足夠的官缺、兵額,於是形成惡性循環,是極具影響力的看法。尤其乾隆初年杭州駐防漢軍丁多缺少,甚至有一戶二十餘口僅賴一份披甲錢糧過活,更足以說明餘丁造成的生計問題。[1] 

有關八旗丁數的變化,從檔案、官書所見有限的資料,略為:順治五年(1648),34.6萬名;康熙六十年(1721),暴增為69.6萬名;至嘉慶(1796-1820)、光緒(1875-1908)年間,則分別有52.3萬名、50.9萬名;嘉慶朝以後丁數減少,應與乾隆朝實施出旗政策有關。據《八旗通志》的記載,順治朝的佐領數為571個,至雍正朝增為1,159個,每增編一佐領,即增加若干的官缺、兵額。另一方面,在京師八旗的編制之外,隨著駐防體系的漸次建立,八旗駐防官兵人數也為之擴充。至清末,京師八旗職官計有6,680名,設佐領1,151個,轄兵丁120.309名;駐防佐領817個,編制官兵合計123,963名。換言之,隨著旗丁人數的成長,兵額也從入關之初的10萬左右,增加至24萬以上,顯然國家嘗試執行所謂的「包養」政策。況且人口壓力是全國性問題,不是旗人社會所獨有,而他們卻能獲得國家政策的保障。

相較於任官的旗人,兵丁的經濟來源只有按月支領的固定俸餉,若家庭食指浩繁,生計問題自然嚴重。兵丁的俸餉包括餉銀、餉米、馬乾三項,視兵種、駐地有所不同。(圖11-17)旗人主要挑補馬甲,以京師為例,每年可領銀36兩、米22.2石(可供8人之用),養馬則按匹數每匹月支馬乾折銀3兩;若挑為位階較低的步甲,每年只有銀18兩、米10.6石(可供4人之用)的收入。上述杭州漢軍馬甲家庭,俸餉歲支銀24兩、米30石,必須撫養二十餘口,負擔極為沉重;惟朝廷另訂有駐防武職「丁糧馬乾」的支領標準,馬甲可支領家口7名、馬6匹的津貼。其中,家口每口月給米0.25石,杭州駐防馬匹每匹春冬每月給豆9斗、草60束,夏秋每月給豆6斗、草30束,合計每年可支領丁糧21石,馬乾豆54石、草3,240束。若將馬乾折銀,按雍正元年頒布浙江豆每石1.1兩、草每束0.017兩的定價,則豆折59.4兩、草束折55.08兩,合計114.48兩。因此,杭州馬甲的年所得為銀138.48兩、米51石,所領之米約可供19人一年食用,該漢軍的收入或能勉強支應。

 


圖11-13 京城八旗、盛京八旗、直省駐防月支餉銀之圖。點選網址可看大圖:https://imgur.com/ipexIbh

圖14-16 京城八旗、盛京八旗、直省駐防歲支餉米之圖。點選網址可看大圖:https://imgur.com/0HWqHwN

圖17 京城八旗各省駐防每馬月支馬乾定則之圖。

八旗兵丁的俸餉,分餉銀、餉米、馬乾三項,依兵種、駐地的不同而有差異,在康熙朝中期形成定制後,直到清末都未調整。
圖片來源:圖11-16[清]于敏中等奉敕修,《欽定戶部則例》,卷101,〈兵餉・餉乾總圖〉,頁1b、2a、2b-3a、3b、4a、4b-5a。圖17[清]于敏中等奉敕修,《欽定戶部則例》,卷101,〈兵餉・餉乾總圖〉,
6b。

 

論旗人生計困難者,多歸因於人口日多、物價日昂,以及習於奢靡,但此乃整體社會變遷所致,並非旗人獨自面對的問題。又旗人多只知求官候甲,不以百業為事,且其經濟壓力亦因人、因地或因時而異,並非所有的旗人皆在貧窮邊緣掙扎。道光元年,御史佟濟奏陳調劑旗人生計,硃批曰:「雖係實在情形,然似是而非。總之,八旗生齒日繁、錢糧有限,其中貧富不一,且善于度日與否,又復不一」,(圖18-19)實為「八旗生計」下一註腳。

 

圖18 道光皇帝朝服像。

圖19 〈掌江南道監察御史佟濟.奏請調濟旗人生計事〉,道光元年八月十六日,硃批

清朝皇帝視八旗為國家根本,莫不以旗人生計為念。自康熙朝以降,諸帝持續推動恩養、改善其經濟的措施,官員則時常奏陳旗人生活的種種積弊。在君臣闡述八旗生計的諸多意見中,道光皇帝回覆御史佟濟的硃批曰:「其中貧富不一,且善于度日與否,又復不一」,認為是個別差異的問題,可謂一針見血。
圖片來源:萬依、王樹卿、陸燕貞主編,《清代宮廷生活》,頁176;《清代宮中檔及軍機處檔摺件資料庫》,文獻編號:405000085

 

本文改寫自〈仰食於官:俸餉制度與清朝旗人的生計〉,收入旗人與國家制度工作坊編著,《「參漢酌金」的再思考:清朝旗人與國家制度》,臺北:文史哲出版社,2016,頁231-276。

 


註腳

[1] 關於雍、乾年間八旗餘丁的討論,參見定宜庄,《清代八旗駐防研究》(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3),頁221-226。


參考書目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數位典藏資料庫.清代宮中檔及軍機處檔摺件》,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清初編審八旗男丁滿文檔案選譯〉,《歷史檔案》,1988年第4期,北京,1988年11月,頁10-13。

故宮博物院編,《清代南府與昇平署劇本與檔案.子弟書》,收入故宮博物院編,《故宮珍本叢刊》,第699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清]馬齊等修,《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

[清]鄂爾泰等修,《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

[清]鄂爾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長春: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86。

[清]新柱等纂,《福州駐防志》,收入《故宮珍本叢刊》,第330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清]允祿等奉敕編,《皇朝禮器圖式》,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56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清]允祹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乾隆朝)》,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19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清]允祹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則例(乾隆朝)》,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20-625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清]于敏中等纂修,《欽定戶部則例(乾隆朝)》,收入《清代各部院則例(七)》,香港:蝠池書院出版公司,2004。

[清]托津等奉敕纂,《欽定大清會典(嘉慶朝)》,收入《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64輯,第631-640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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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慶雲,《石渠餘紀》,收入《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8輯,第75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67。

[清]崑岡等修,《清會典(光緒朝)》,北京:中華書局,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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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宜庄,《清代八旗駐防研究》,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3。

孫文良、劉萬泉主編,《滿族大辭典》,瀋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90。

黃惠賢、陳鋒,《中國俸祿制度史》,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

萬依、王樹卿、陸燕貞主編,《清代宮廷生活》,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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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業鍵,〈十八世紀福建的糧食供需與糧價分析〉,收入王業鍵,《清代經濟史論集(二)》,臺北:稻鄉出版社,2003,頁119-150。

韋慶遠,〈論八旗生計〉,收入韋慶遠,《明清史新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頁4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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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高樹/ 關於「八旗生計」的幾個問題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 https://kamatiam.org/關於八旗生計的幾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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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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