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仕起(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圖1:甲骨文中殷王占夢的記錄
資料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甲骨文合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1982),第17397號圖版正面。
在古代歷史上,夢一向受到重視;視夢的善惡占夢的吉凶,至少是識字的人們生活的日常。〔註1〕不論出於虛構或寫實,史家或故事的書寫者也往往藉著夢境的相關敘事呈現某種現實、表達對事件的理解、人物的評價或對特定事務的期待。然而,《左傳‧成公十年》中一則夢境與實境交織的簡要敘事,留下了不少空白。因為缺乏說明,我們不完全清楚這位史家的用意,但它卻為不同時代的後人提供了一張歷史畫板。
圖2:嶽麓秦簡《占夢書》
資料來源:朱漢民、陳長松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壹)》(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
史家是這麼寫的:
(實境1)夏四月,⋯⋯晉侯有疾。五月,晉立大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夢境1)晉侯夢大厲,被髮及地,搏膺而踊,曰:「殺余孫不義,余得請於帝矣。」壞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于室。又壞戶。(實境2)公覺,召桑田巫。巫言如夢。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實境3)公疾病,求醫于秦,秦伯使醫緩為之。未至,(夢境2)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懼傷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實境4)醫至,曰:「疾不可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不可為也。」公曰:「良醫也。」厚為之禮而歸之。(實境5)六月丙午,晉侯欲麥,使甸人獻麥,饋人為之。召桑田巫,示而殺之。(實境6)將食,張,如廁,陷而卒。(夢境3)小臣有晨夢負公以登天,(實境7)及日中,負晉侯出諸廁,遂以為殉。〔註2〕
這是有關公元前581年夏天的一則記事。這裡的晉侯,指的是晉景公姬獳(599-581 BCE在位),他的父親是晉成公姬黑臀(606-600 BCE在位),祖父是晉文公姬重耳(671-628 BCE,636-628 BCE在位)。為了便於後續說明,上文以括號加上「夢境」、「實境」和序號的標識以示區別。這樣一來,應當可以清楚看到,史家透過宛如影片的分鏡,交替敘述了晉景公亡故前的事迹。這則三百字的敘事一共採用了三則夢境描述,密度不能說不高;夢境1是景公做的夢,可能是桑田巫先做了說明,然後由晉景公認可,再由景公的侍臣記錄;夢境2也是景公做的夢,可能是醫緩未至晉前,景公向身邊侍臣透露的;也不無可能是醫緩診完病、離開了看病的空間,晉景公再告訴身邊侍臣的;夢境3是背負景公如廁的小臣做的夢,可能是這位小臣在日中以前跟僚友透露,再為景公侍臣記錄的。從五月間,晉立大子州蒲為君,以便他可以代表晉國參與國際事務的迹象看來,這則敘事全憑虛構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但應當不致太高。〔註3〕以下,我們就先按著史家的「分鏡」瀏覽一趟事件的經過。
先看實境1,四月天,晉景公一臉病容,病情應當已相當沉重。進入五月,晉人立太子州蒲為君,是為晉厲公(又名壽曼,581-574 BCE在位);新立的厲公隨即就與魯公、齊侯、宋公、衞侯、曹伯會面磋商,共同出兵鄭國。重要的《左傳》說明者之一,杜預(222-285)在他的注中一再提到,太子州蒲是「生代父居位」、「生立子為君」,可見這時的景公恐怕已經纏綿病榻無法視事了。〔註4〕同時,畫面轉至了夢境1。
在描述夢境1的畫面前,首先得說明什麼是「厲」?按當時的認識,「厲」,大概就是人死之後,卻無人奉祀、無廟可歸的鬼,近於後世講的孤魂野鬼。〔註5〕在景公夢中,披著頭、散著及地長髮,不住捶打前胸、痛苦騰躍,喊著:「殺我子孫不義,我已向天帝報告要來討公道」的一位高大厲鬼,連番砸破了景公的府邸大門、起居之所的宮門,一路由外而內追著他,驚駭不已的景公也不斷走避,躱進了最後一道寢室的戶內,結果「大厲」又打壞了單扇的戶,眼看就要拿住景公了。〔註6〕這時,史家切換了鏡頭,場景來到了實境2。
實境2中出現的畫面,大概是一臉驚恐,剛醒過來的景公。覺察到剛剛的一切都是夢,景公趕緊差人召桑田巫來占說吉凶。巫的描述一如景公夢中所見。景公問:「這是怎麼回事?」巫則語帶含蓄地表示,「(您)嚐不到今年新收的麥子了」。〔註7〕言下之意是,景公來日無多了。桑田巫的話才落下,還沒看到景公對巫的斷言做何反應,鏡頭就轉進實境3了。
實境3出現的畫面是已經病懨懨、不見起色的景公,晉人於是向秦求醫。而秦這一方呢,儘管前一年,因為晉景公的決策反覆,導致列國不滿,秦桓公(嬴榮?-577)曾會同白狄攻打了晉國,〔註8〕但也許是基於秦、晉之間自公元前七世紀以來長期聯姻的關係,〔註9〕他仍派遣了醫緩前往晉國協助診治。畫面在正趕往晉國路上的醫身上短暫停留了一會兒,鏡頭便又切進了夢境2。
夢境2裡,景公見到兩位由病化成的童子正相互嘟囔著,說:「那位是良醫欸,他可是會傷害我們的,咱倆逃哪兒去好?」另一位則回說:「躱到肓之上,膏之下,他能拿咱們怎麼辦?」說畢,鏡頭又換進了實境4。實境4的畫面出現時,醫緩已在景公跟前,說:「病無法治了。病在肓之上,膏之下,無法用攻的方法,達的方法搆不著,藥力也無法深入,治不了了。」〔註10〕肓、膏究竟在哪?傳統學者有很多推測,其實都出於建構,不能確指。〔註11〕大概可以確定的是,「肓之上,膏之下」應當是身體的深處,醫者動不得,也動不了。景公聽了醫緩的說明,心知醫言如夢,不由慨歎:「真是良醫!」於是派人準備豐厚謝禮致贈醫緩送其返國。接著,場景便又轉入了實境5。
實境5的鏡頭前,是方將結實的麥穗。這是麥子成熟的六月,〔註12〕景公已迫不及待地要求主管景公專屬田土的甸人獻上麥田剛收成的新穫,〔註13〕並交給掌廚的饋人炊煮,準備進食新麥。〔註14〕景公當初對巫「不食新矣」的斷言顯然耿耿於懷,好不容易終於等到可以發作的時候,就把桑田巫叫來,當面以經過炊煮的新麥示威,讓巫知道自己的預言不當,然後,便處死了桑田巫。但接下來的實境6,事態卻急轉直下。畫面中,景公正準備進食新麥,突然感到腹脹,因此前往如廁,最終竟跌落了溷池死於其中。〔註15〕而短暫轉出的夢境3,則是小臣夢到自己背負景公登天的景象。接著,鏡頭又切換回實境7,畫面中則是日中時分,小臣背負景公如廁,兩人一同陷落溷廁死亡的終局。
圖3:陝西漢代廁所的便槽遺址
資料來源: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南郊繆家寨漢代廁所遺址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2007年2期。
圖4:陝西漢代的積糞池遺址
資料來源: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南郊繆家寨漢代廁所遺址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2007年2期。
圖5:山東漢代遺址中的溷廁空拍圖
資料來源: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棗莊市山亭區文化和旅遊局,鄭州大學歷史系,
〈棗莊市山亭區海子遺址漢代溷廁發掘簡報〉,《海岱考古》,2024年4期。
圖6:山東漢代遺址中的溷廁位置分佈圖
資料來源: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棗莊市山亭區文化和旅遊局,鄭州大學歷史系,
〈棗莊市山亭區海子遺址漢代溷廁發掘簡報〉,《海岱考古》,2024年4期。
圖7:山東漢代遺址中的溷廁實景圖及平剖面圖之一
資料來源: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棗莊市山亭區文化和旅遊局,鄭州大學歷史系,
〈棗莊市山亭區海子遺址漢代溷廁發掘簡報〉,《海岱考古》,2024年4期。
這則死亡記事雖然不能說是古史中絕無僅有的個案,但像流水帳般未加說明的寫法,卻留下了大片空白。〔註16〕史家究竟為什麼對晉景公的死亡歷程感到興趣而不憚其煩地縷敘其事?令人好奇。但史料造成的沉默處境,大概最快也要到戰國以後,才給逐漸打破。根據《史記》,這是景公族滅晉國巨室趙氏所引發的後果。司馬遷(145?-86? BCE)採擇的敘事指出,晉大夫屠岸賈原來相當受到晉靈公(620-607 BCE在位)的信賴,在景公即位後,擔任晉的司寇(主管司法的官員)。景公三年,即公元前597年,屠岸賈以晉的執政趙盾(?-601 BCE)當初默許,甚至主使他的族中晚輩趙穿(?-607? BCE)弒殺靈公為由,主張誅除趙氏。期間,與趙氏友好的韓厥(?-566 BCE,又稱韓獻子)雖然一再向屠岸賈解釋,〔註17〕賈仍未被說服,最終甚至「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註18〕按這個理解,發動族滅趙氏的,是屠岸賈,是他聯合其他趙氏的敵對陣營造成的,但景公做為晉的國君,這是在他眼下發生的事,因此最終仍必須為這場被稱作「下宮之難」的滅族事件負責。究責一事,則發生在十五年後。《史記》的〈趙世家〉、〈韓世家〉不約而同記載了公元前583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一事。〔註19〕大業,按春秋中晚葉的傳說,大概是秦、趙兩國共同的祖先。〔註20〕換言之,在司馬遷的時代或更早的晚周時期的認識裡,身為秦、趙共同先祖的大業,可能是景公夢中「大厲」的重要候選人,而且看來是晉景公讓他無人奉祀、無處可歸的。不過,針對《史記》中的敘事是否屬實?唐人孔穎達和清人梁玉繩已先後根據文獻所載人物、事件的時序做了詳細辨正。〔註21〕因此,大體可以排除屠岸賈主導族滅趙氏這一事件的可能性。
儘管屠岸賈主導族滅趙氏的故事可能「妄誕不可信」,〔註22〕但公元二世紀下半葉,東漢靈帝(劉宏,168-189在位)年間,「大厲」起於「晉侯失刑」的說法仍然流行,〔註23〕只是失刑受害的對象是誰,似乎仍不明確。約莫在這個時期前後,儘管文獻呈現的趙氏世譜相當凌亂,但已有如服虔的學者認為,景公所見「大厲」應該就是趙人先祖「公明之鬼」。〔註24〕三世紀初,杜預的《左傳‧成公十年》注則說:「厲,鬼也,趙氏之先祖也。八年,晉侯殺趙同、趙括,故怒」,點出這場夢可能和景公在兩年前(583 BCE)的六月,「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的作為有關;〔註25〕同時,在《左傳‧成公四年》記載公元前587年夏天,魯成公(姬黑公,590-573 BCE在位)至晉國拜訪景公,「晉侯見公,不敬。季文子曰:『晉侯必不免。⋯⋯』」一條之後,杜預也指出:「言將不能壽終也,後十年陷廁而死」。〔註26〕整體看來,杜預的態度還是相對比較審慎的,他並未具體點名「趙氏之先祖」是哪位。
按《左傳》的記載,「晉侯殺趙同、趙括」一事的起因,至少可以追溯到十年前。公元前589年六月,齊、晉兩個陣營國家在鞌會戰以前,原來擔任下軍指揮的晉國巨室之一趙朔已經亡故。〔註27〕兩年多後的公元前587年冬,「晉趙嬰通于趙莊姬」一事遭到揭發。趙嬰,是原同、屏括(又稱屏季)的同母弟,同、括、嬰則是趙盾的異母弟;〔註28〕莊姬,是晉景公的姊妹,趙朔之妻,趙朔則是趙盾的嫡子。〔註29〕換言之,同、括、嬰相當於莊姬夫婿的從父。趙嬰、莊姬相通一事給公開後,趙嬰雖向兩位兄長求情放他一馬,讓他留在晉國,但遭到拒絕。最終,在公元前586年春,原、屏還是決定將他「放諸齊」,也就是將他逐出晉國,趕至齊國。〔註30〕莊姬對兩位從父將情夫趙嬰驅逐至齊的決定顯然大為不滿,雙方關係每下愈況。三年後,《左傳‧成公八年》記載公元前583年,
晉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于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徵。六月,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于公宮。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成季之勳,宣孟之忠,而無後,為善者其懼矣。三代之令王,皆數百年保天之祿。夫豈無辟王?賴前哲以免也。《周書》曰:『不敢侮鰥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註31〕
莊姬以「將為亂」為由舉發原、同兄弟,晉國巨室欒氏、郤氏也支持這樣的指控,因此,除了發動討伐兩位兄弟的同時,又褫奪趙氏的田邑轉移給祁奚。唯獨趙朔之子趙武,也就是後來的趙文子,因由其母莊姬養於景公府邸,得以倖存。曾由趙盾收養栽培的韓厥,則向晉景公請求為趙氏立後並回復其田邑。韓厥求情的理由之一是,成季,也就是趙衰曾輔佐晉文公;其子宣孟,也就是趙盾,忠於晉室;〔註32〕如今卻因莊姬的舉發,殺同、括兄弟及株連其族,將使趙氏「無後」,又奪其田土。這些處置,對晉政權的維繫來說,既無以勸善,且有失明德。景公於是同意韓厥之議,立趙武為趙氏的繼承人,並將移給祁奚的田邑返還趙氏。
趙同、趙括果然是有罪或無辜的呢?公元前597年,晉、楚邲之戰前夕,知季(荀首,又稱知莊子)曾因原、屏二人附從先縠(又稱原縠、彘子)主戰的意見,指責他倆「咎之徒也」,〔註33〕故杜預注以為原、屏二人之見殺,「明本不以德義自居,宜其見討」;孔穎達疏則補充說道:「傳稱莊姬譖之,則是同、括無罪」,「今雖實不作亂,從告而稱其名。言從告者,凡殺大夫必以其實有罪告,不肯言其無罪。魯史詳其曲直,乃立其文,故所書或從或否耳」。〔註34〕意思是,趙同、趙括雖然沒有為亂的意圖,是無罪、不及於死的,但從他們在戰陣上的表現看來,他們德義無足取法,遭到景公的討伐,也不是說不過去。
那麼,杜預又為什麼推斷景公夢中狀貌悲憤異常的高大厲鬼,應當就是晉國巨室趙氏的先祖?景公不是早在兩年前就聽從韓厥的建議「立武而反其田」了嗎?這樣,趙氏先祖不是既有後,又有田邑支持子孫奉祭祀了嗎?而趙同、趙括雖然未曾稱亂、沒犯死罪,但他們在戰場上不服指揮、執意主戰的行為,景公就算錯殺,也不能說是全然無辜吧。因此,從杜預的觀點來看,悲憤的「大厲」,是以為哪點「不義」呢?是韓厥說的「成季之勳,宣孟之忠」嗎?也就是,趙氏對晉室的忠誠不貳嗎?在這個問題上,杜預沒有多說,但我們也許可以從另一個案捉摸若干蛛絲馬跡。
晉景公統治期間,遭到滅族處置的,其實不僅趙氏一家,但兩漢以下的《左傳》讀者對「大厲」歸屬趙氏卻很少猶豫。《左傳‧宣公十三年》記載公元596年,
冬,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君子曰:「惡之來也,己則取之,其先縠之謂乎!」〔註35〕
這是先縠之家遭景公懲以滅族之刑的事迹,推其原因則有兩個,一是晉、楚兩大陣營在邲的會戰中,作為中軍之佐的先縠抗命主戰,最終致使晉軍大敗。《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公元前597年六月,
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令尹孫叔敖弗欲,曰:「昔歲入陳,今茲入鄭,不無事矣。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參曰:「若事之捷,孫叔為無謀矣。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令尹南轅、反旆,伍參言於王曰:「晉之從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剛愎不仁,未肯用命。其三帥者,專行不獲。聽而無上,眾誰適從?此行也,晉師必敗。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于管以待之。〔註36〕
根據上文,可見晉、楚雙方都各有主戰和主和的人馬,在楚的陣營中,楚王的近幸隨從伍參顯然是主戰的,他與主和的令尹孫叔敖針鋒相對,最後他的意見勝出,關鍵在於晉軍的敗迹,早由先縠的「剛愎不仁,未肯用命」清楚顯露,連間諜都準確掌握了。二是《左傳‧宣公十二年》續又記載,次年,「秋,赤狄伐晉,及清,先縠召之也」,杜預注:「邲戰不得志,故召狄欲為變。」〔註37〕這則是先縠明目張膽,意圖利用外援來顛覆國家了。所以《左傳‧宣公十三年》在寫完「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一節後,引述「君子曰」的「惡之來也,己則取之」來說明先縠的咎由自取、死有餘辜。從「厲」的生成來看,先縠遭到「盡滅其族」的待遇,應當比趙氏同、括兄弟同遭殺伐的情節來得更為慘重。先縠的先祖顯然注定成為厲鬼了,但他們喊得出口「殺余孫不義」嗎?類似《左傳》中「君子曰」的判斷,也許是左右兩漢以下,學者將「大厲」歸屬趙氏,並使這則夢境敘事的解釋趨於定型的重要因素之一吧。〔註38〕
值得留意的是,景公稱道醫緩為「良醫」,很可能是如楊伯峻說的,「與夢境符合」,也就是醫緩的診斷印證了景公夢中的情節,尤其是景公夢中的兩名豎子正是以「良醫」稱道醫緩的。〔註39〕當然,也不無可能是景公基於秦、晉兩國長期聯姻、友好的國際禮節說的客套話。那麼,又為什麼「巫言如夢」,醫緩之言也同樣如景公所夢,他們的待遇卻是一死一生、一辱一榮,判然兩樣?這些問題,史家雖然沒有說明,杜預的理解則是:「傳言巫以明術見殺,小臣以言夢自禍」,也就是說,桑田巫和小臣的下場,相當程度反映了景公的「不義」多端。但史家沒說卻明白寫下的一點卻很清楚:桑田巫儘管因言殞命,但他的斷言最終還是成為了事實;景公也以「如廁,陷而卒」這種備極羞辱的方式,向他夢境中的「大厲」和實境中服事他的巫償還了公道。
最後,再看一則十世紀晚葉宋人編纂的《太平廣記》所收錄的故事:
顧邵為豫章,崇學校、禁淫祀,風化大行。歷毀諸廟,至廬山廟,一郡悉諫,不從。夜忽聞有排大門聲,怪之。忽有一人開閤逕前,狀若方相,自說是廬山君。邵獨對之,要進上牀,鬼即入坐。邵善《左傳》,鬼遂與邵談春秋,彌夜不能相屈。邵歎其精辯,謂曰:「傳載晉景公所夢大厲者,古今同有是物也?」鬼笑曰:「今大則有之,厲則不然。」燈火盡,邵不命取,乃隨燒《左傳》以續之。鬼頻請退,邵輒留之。鬼本欲凌邵,邵神氣湛然,不可得乘,鬼反和遜,求復廟,言旨懇至,邵笑而不答。鬼發怒而退,顧謂邵曰:「今夕不能讐君,三年之內,君必衰矣,當因此時相報。」邵曰:「何事怱怱,且復留談論。」鬼乃隱而不見,視門閣,悉閉如故。如期,邵果篤疾,恒夢見此鬼來擊之,並勸邵復廟。邵曰:「邪豈勝正。」終不聽,後遂卒。〔註40〕
據《太平廣記》編者小注,顧邵的這則故事出自「《志怪》」,可見六朝時期相關傳說應當已經出現了。〔註41〕顧邵(字孝則,184?-214?),陳壽(233-297)《三國志》有傳,漢末吳郡吳人(今江蘇蘇州)。他能追溯的家族網絡,包括高祖顧奉,在東漢和帝(劉肇,79-106)永元年間(89-105),曾受會稽(約當今浙江)太守張霸(字伯饒,?-?,約當一、二世紀間)提拔,官至潁川(約當今河南南部)太守。他的父親顧雍(字元歎,168-243),少時曾從東漢知名的士人蔡邕(字伯喈,132?-192)「學琴書」;成年後,受薦舉為吏,在今江西、安徽、江蘇、浙江一帶為官;在孫權(字仲謀,182-252)領會稽太守時(200)擔任副手、代行其事,並自此跟隨孫權,於孫權稱帝期間(229-252)官至丞相。邵是雍的長子,「博覽書傳,好樂人倫」。母舅是有名的孝子、博學多識的陸績(字公紀,188-219),太太是孫權作媒娶的孫策女兒。年二十七,出掌豫章郡(今江西一帶)太守。上任之初,即「祀先賢徐孺子之墓,優待其後;禁其淫祀非禮之祭者。小吏資質佳者,輒令就學,擇其先進,擢置右職,舉善以教,風化大行。」不過,邵命不長,「在郡五年」,死於任上,享年三十一,史書因以「早卒」描述。〔註42〕他的父親以白髮人送黑髮人,雖然非常自抑,據說仍不免「以爪掐掌,血流沾褥」,可以想見其哀慟之情。〔註43〕
公元前三至前二世紀之交,漢高祖(劉邦,?-195 BCE)時,就已在豫章設郡。〔註44〕不過,在公元後的一、二世紀,豫章鄰近地域應當還有不少原住人群世居其上,生活風習和受華北政教薰染的殖民官員想像不同。〔註45〕顧邵雖是生長於南方的官家子弟,但他卻一點不遜於習染儒風的北方士人,一旦當上地方首長,便銳意效法前賢,以「裨補先王之教,整齊風俗」為己任。〔註46〕試圖在軍事控制、政治管理之外,進一步在文化教育,或風俗信仰上徹底將當地的原住人群改頭換面。〔註47〕《太平廣記》裡的鬼故事,大概就是沿著他在豫章雷厲風行的文化重整措施,和他英年早逝的這兩個脈絡發展編造形成的。
在故事裡和在歷史上,「禁淫祀」都是顧邵推動的政務重點之一,也就是把官方認可範圍之外的宗教活動通通禁絕,具體的作法則是拆毀祭拜奉祀在地神祗的廟宇、撤除其神位。故事描述顧邵到任後一路拆廟,輪到要拆廬山廟時,大概廬山山神久孚眾望、香火甚盛,舉郡居民都起而勸告顧邵,拆不得也。但年輕氣盛又有禮教當靠山的顧邵哪聽得進,當然還是照拆不誤。其後,廟給拆了、沒了棲身之所,形同厲鬼的廬山君,果然趁著夜色找了上門。顧邵心知來者非人,但仗著殖民者自以為「邪豈勝正」的信心,也沒在怕,索性便邀請身材高大,狀似方相猙獰的鬼上牀就坐,人和鬼就這麼攀談了竟夜。〔註48〕廬山君的來意,原來是請顧邵把拆了的廟蓋回去、回復舊觀,但邵如何肯從。邵不僅拿《左傳》「晉侯夢大厲」的故事譏刺來者已無廟可歸;甚至還在廬山君面前拿《左傳》當照明用的薪柴燒,用非比尋常的極端做法展示他的無畏。此後,人鬼之間幾經攻防,廬山君復廟的請求仍然遭到無視。無可如何,山神只好憤而離去,撂下了鬼報人讎三年不晚的狠話。
圖8:武梁祠畫像石之一
第三層的右方據說是「方相氏」,一手執短戟,一手持劍,足舉鉤鑲和矛,頭頂弩弓,使用五種兵器。右方和方相氏相似的一個怪物,手拿一個小孩,正要送進嘴裡去吃。其足下一鳥。方相氏左方一人一手執劍,一手執勾鑲,似要和方相氏打斗。此人前下方有一小熊,後面有一人手執一長頸高圈足壺。
圖與解說俱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數位典藏資料庫整合系統」。
故事的最終,無廟可歸的廬山君果然報了讎。三年之後,顧邵在頻頻夢見山鬼、不堪鬼擊的情況下,一命嗚呼!不論現實的發展是否如此,看來《志怪》的作者對豫章一帶的原住人群相當寄予同情,為了加油添醋,他挪用了晉侯夢大厲的故事,形塑了自覺高高在上的顧邵形象,並在夢裡和在虛構的世界中,從顧邵的手中奪下了公道,還給了廬山君和舉郡的豫章原住人群。但這是上得了廟堂的社會主流聲音嗎?
註腳
〔註1〕如胡厚宣,〈殷人占夢考〉,收入氏著,《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濟南:齊魯大學國學研究所,1942年8月付印,1944年3月出版),下冊,頁447-466;Donald J. Harper, “Wang Yen-shou’s Nightmare Po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47, No. 1 (Jun., 1987), pp. 239-283;林富士,〈試釋睡虎地《日書》中的夢〉,《食貨月刊》(復刊),17卷3/4期(台北,1988年),頁30-37;宋鎮豪,〈甲骨文中的夢與占夢〉,《文物》,2006年6期(北京,2006年6月),頁61-71;陳秀芬,〈在夢寐之間:中國古典醫學對於「夢與鬼交」與女性情欲的構想〉,《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81本4分(台北,2010年12月),頁701-736;黃儒宣,〈出土文物所見先秦至漢代的卜筮操作——參照《周禮•春官•大卜》的記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94本4分(台北,2023年12月),頁715-782。
〔註2〕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2-854。
〔註3〕杜預評論指出:「傳言巫以明術見殺,小臣以言夢自禍。」反映他也同意,「小臣晨夢負公登天」的夢境,應當是小臣自己洩露的。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4。
〔註4〕《史記‧晉世家》也指出:「十九年夏,景公病,立其太子壽曼為君,是為厲公。後月餘,景公卒」。以上,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2;司馬遷撰,《史記》(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本,1959年10月),卷三十九,〈晉世家第九〉,頁1679。
〔註5〕《左傳‧昭公七年》有則故事很便說明,它記載著:「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鑄刑書之歲二月,或夢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將殺帶也。明年壬寅,余又將殺段也。』及壬子,駟帶卒,國人益懼。齊、燕平之月,壬寅,公孫段卒,國人愈懼。其明月,子產立公孫洩及良止以撫之,乃止。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鄭國的貴族伯有在公元前543年七月的一場政爭中死於市中的賣羊舖子。公元前536年,也就是子產鑄刑書當年的二月,有人夢見死去的伯有穿著甲冑,邊走邊說:「壬子日(三月三日),我要先殺了駟帶(當初助子晳殺伯有的人);明年(535 BCE)壬寅日(正月二十八日),我還要殺了公孫段(夥同殺害伯有的豐氏成員)。」其後,他說要殺害的人果然相繼應期而亡。鄭國的居民就更害怕了,甚至驚相走告:「伯有來了!」聽聞的人也都逃跑、驚惶失措。於是,作為鄭國執政的子產趕緊在二月,一併立了子孔的兒子公孫洩和伯有的兒子良止擔任族中的主祭者,使死去的子孔和伯有得有宗廟可以奉祀,這才止住了伯有鬼魂到處遊走的駭人情況。子大叔問子產,這是什麼道理。子產說:「鬼有了歸處(得著奉祀),就不會為厲了。所以,我為伯有找個魂歸之處。」伯有為厲的事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四十四,〈昭公七年〉,頁1436;伯有因政爭死亡的事見,卷第四十,〈襄公三十年〉,頁1285-1287;「鄭人鑄刑書」事,見卷第四十三,〈昭公六年〉,頁1411;鄭子孔因「為政也專」,於是在公元前554年的八月「甲辰,子展、子西率國人伐之,殺子孔而分其室。」杜預注因此指出:「公孫洩,子孔之子也,襄十九年鄭殺子孔。良止,伯有子也,立以為大夫,使有宗廟」。其事見卷第三十四,〈襄公十九年〉,頁1104;卷第四十四,〈昭公七年〉,頁1436;「厲」的討論,可以參看林富士,〈試釋睡虎地秦簡中的「癘」與「定殺」〉,《史原》,15期(1986年),頁1-38;《孤魂與鬼雄的世界——北臺灣的厲鬼信仰》(台北: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5);杜正勝,〈形體、精氣與魂魄——中國傳統對「人」認識的形成〉,《新史學》2卷3期,(台北,1991年8月),頁1-65。
〔註6〕古代宮室的結構及其歷史意義,可參杜正勝,〈宮室、禮制與倫理〉,收入《古代社會與國家》(臺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1992),頁747-778;〈內外與八方——中國傳統居室空間的倫理觀和宇宙觀〉,收入黃應貴主編,《空間、力與社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5),頁213-268。。
〔註7〕杜預注:「言公不得及食新麥。」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
〔註8〕《左傳‧成公九年》:「秦人、白狄伐晉,諸侯貳故也」。這多少和晉景公的若干決策反覆有關,如《左傳‧成公八年》所載「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日,歸之於齊」一事,大概就讓魯這樣的姬姓國家很難適從,並在列國間引起了不小的波瀾。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成公九年〉,頁840-841、850。
〔註9〕《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追記,「晉獻公娶于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說明秦晉聯姻至遲在公元前七世紀中葉已經展開了。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十,〈莊公二十八年〉,頁329-330。
〔註10〕攻、達是什麼治療方法?不清楚。攻,杜預沒說,《周禮》有「瘍醫」,「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之法;有「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說」;有「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禬之,嘉草攻之。凡敺蠱則令之比之」,有說是「祈其神求去之」,又有說是「燻之」,不能定;達,杜預認為:「針。」不確。理由是,從張家山247號漢墓出土漢簡《脈書》、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帛書中的幾種《脈書》來看,漢初以前,僅見灸法,與針法相關的脈學也尚未出現。以上,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鄭玄注,賈公彥疏,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卷第五,〈瘍醫〉,頁136-139;卷第二十五,〈大祝〉,頁774-792;卷第三十七,〈庶氏〉,頁1150-1151;李建民,《死生之域——周秦漢脈學之源流》(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0,2001年4月再版,2001年12月三版)。
〔註11〕從漢至清,學者的討論很多,但說法不一,也很難判斷哪一理解最能準確反映史家原意或公元前六世紀上半的常識。如漢人許慎《說文解字‧肉部》以為:「肓,心下鬲上。」杜預注說:「肓,鬲也。心下為膏。」孔穎達正義則指出:「此賈逵之言,杜依用之。古今傳文皆以為膏之下。賈、服(虔)、何休諸儒等亦皆以為膏雖凝者為脂,釋者為膏,其實凝者亦曰膏。」清人段玉裁(1735-1815)的《說文解字注》、劉文淇(1789-1854)等編的《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則有更多討論。以上,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四篇下,〈肉部〉,頁168;劉文淇等編,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一、二所整理,《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年5月),〈成公十年〉,頁866-867。
〔註12〕杜預注:「周六月,今四月,麥始熟。」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
〔註13〕杜預注:「甸人,主為公田者。」《周禮》〈天官〉有「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在邦國,則由「甸人」掌公侯之田。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鄭玄注,賈公彥疏,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卷第四,〈甸師〉,頁114-119。相關研究可見陳絜,〈西周金文「佃人」身份考〉,《華夏考古》,2012年第1期(鄭州,2012年1月),頁120-128。
〔註14〕劉文淇等人引《春秋分記》說:「饋人掌飲食之人,如王朝庖人之類。」可從。見劉文淇等編,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一、二所整理,《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成公十年〉,頁867。
〔註15〕古代如廁的空間,稱廁、溷、圊、軒,如許慎《說文解字‧广部》:「廁,清也。」劉熙《釋名‧釋宮室》:「廁,言人雜在上,非一也。或曰:『溷,言溷濁也』;或曰『圊,至穢之處,宜常修治使潔清也』;或曰『軒,前有伏,似殿軒也』。」見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九篇下,〈广部〉,頁444;劉熙撰,王先謙疏證,《釋名疏證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本,1984年3月),第五卷,〈釋宮室第十七〉,頁20下。考古出土廁的形制,可見甘肅省博物館,敦煌縣文化館,〈敦煌馬圈灣漢代烽隧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10期(北京,1981年10月),頁2及圖10;陳沛,〈陝西旬陽山土的漢代陶溷廁〉,《農業考古》,1988年2期(南昌,1988年4月),頁167-168;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南郊繆家寨漢代廁所遺址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2期(西安,2007年2月),頁15-20;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棗莊市山亭區文化和旅遊局,鄭州大學歷史系,〈棗莊市山亭區海子遺址漢代溷廁發掘簡報〉,《海岱考古》,2024年4期(鄭州,2024年12月),頁20-43。
〔註16〕《左傳‧文公十八年》也有一段類似的死亡記事,案主是齊懿公(商人,612-609 BCE在位),史家對其事的前因後果則是不憚其煩地做了交代。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文公十八年〉,頁659-660。
〔註17〕韓厥曾稱「昔吾畜於趙氏」,杜注說:「韓厥少為趙盾所待養」,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八,〈成公十七年〉,頁917。
〔註18〕司馬遷撰,《史記》,卷三十九,〈晉世家第九〉,頁1679;卷四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783-1784。
〔註19〕司馬遷撰,《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784-1785;卷四十五,〈韓世家第十五〉,頁1866。
〔註20〕大業作為秦人先祖,及其與趙人祖先關係的敘事,可見司馬遷撰,《史記》,卷五,〈秦本紀第五〉,頁173-175;卷四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779-1780、1784-1785。
〔註21〕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頁842-843;梁玉繩,《史記志疑》(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4月),卷二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050-1051。
〔註22〕梁玉繩,《史記志疑》(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4月),卷二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051。
〔註23〕漢靈帝(劉宏,156-189)光和元年(178)曾因中常侍王甫及太中大夫程阿等人構言宋皇后「挾左道祝詛」,使得「后自致暴室,以憂死」。靈帝後來夢見父親,受到桓帝(劉志,132-168)怒責,因此問起羽林左監許永,這是怎麼回事?許永即答以:「昔晉侯失刑,亦夢大厲被髮屬地。」見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1965年5月),卷十下,〈皇后紀第十下〉,「靈帝宋皇后」,頁448-449。
〔註24〕古史所載趙人世譜參差之狀如:《國語‧晉語四》載宋司馬公孫固說:「趙衰其先君之御戎,趙夙之弟也」;《世本》之說如:「公明生共孟及趙夙,夙生成季衰,衰生宣孟盾」,「公明生公孟及夙,趙夙為衰祖,穿為夙之曾孫」,學者已稱「未詳孰是」。《左傳‧成公十年》孔穎達疏指出:「鬼不自言其名,未知誰之鬼。《世本》云『公明生趙夙』,《晉語》云『趙衰,趙夙之弟』,則括之祖,公明是也。服虔又以為公明之鬼。」可見儘管古史所載世譜頗有參差,但最遲在東漢,服虔已嘗試為這位「大厲」對號入座了。以上,見宋衷注,清秦嘉謨等輯,《世本八種》(上海:商務印書館,1957年12月),〈王謨輯本〉,「春秋列國卿大夫世系」,頁18;〈孫馮翼集本〉,「王侯大夫譜‧晉」,頁30;韋昭注,《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8月),卷第十,〈晉語四〉,頁348;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十年〉,頁853;洪亮吉撰,李解民點校,《春秋左傳詁》(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0月),卷十一,〈成公十年〉,頁462;劉文淇等編,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一、二所整理,《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成公十年〉,頁864。
〔註25〕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經〉,頁838-839。
〔註26〕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四年〉,頁824。
〔註27〕《左傳‧成公二年》載齊晉鞌之戰,「欒書將下軍」,杜預注曰:「代趙朔」,可見這時趙朔恐已不在人間。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五,〈成公二年〉,頁796。
〔註28〕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四年〉,頁825;〈成公五年〉,頁826。
〔註29〕司馬遷認為莊姬是「晉成公姊」,賈逵、服虔、杜預等認為是「晉成公女」,孔穎達則以為莊姬向景公譖訴趙同、趙括時,「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莊姬此時尚少,不得為成公姊也,賈、服先儒皆以為成公之女,故杜從之」為解,可從。韋昭注《國語》一說為「晉景公之姊」,一說為「晉景公之女」,後說蓋係筆誤。見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頁842-843;司馬遷撰,《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第十三〉,頁1783;韋昭注,《國語》,卷第十二,〈晉語六〉,頁426;卷十五,〈晉語九〉,頁491;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5月2版),〈成公四年〉,頁819-820。
〔註30〕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五年〉,頁826。
〔註31〕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頁842-843。
〔註32〕《國語》有鉏麑受晉靈公(姬夷皋,?-607 BCE)命刺殺趙盾,終而放棄的故事;又有智武子曾稱許趙盾「宣子之忠,其可忘乎?」似乎反映時人眼裡趙盾忠於晉室。韋昭注,《國語》,卷第一十,〈晉語五〉,頁399;卷第十二,〈晉語六〉,頁411;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成公八年〉,頁839。
〔註33〕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三,〈宣公十二年〉,頁739-742;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頁838-839。
〔註34〕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六,〈成公八年〉,頁838-839。
〔註35〕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四,〈宣公十三年〉,頁758。
〔註36〕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三,〈宣公十二年〉,頁739-740。
〔註37〕杜預注、孔穎達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卷第二十四,〈宣公十三年〉,頁758。
〔註38〕當然,後世借這個故事發揮新義的,也有不特別留意史實的,如隋的釋陳真觀〈因緣無性論幷序〉,其中便有句曰:「晉侯殺趙朔,感陷廁之悲」,明顯與史籍所載相違。見道宣撰,《廣弘明集》,收入上海商務印書館編,《四部叢刊初編》子部(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卷第二十二,〈釋陳真觀‧因緣無性論幷序〉,頁309。
〔註39〕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5月2版),〈成公十年〉,頁850。
〔註40〕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9月),卷第二百九十三,〈神三〉,「顧邵」,頁2332。《太平廣記》本中若干闕誤之字,據魯迅(周樹人)《古小說鉤沉》本改,見魯迅先生紀念委員會編,《魯迅全集》(上海: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12月),第八卷,《古小說鉤沉》,〈雜鬼神志怪〉,頁535-537。
〔註41〕長孫無忌等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本,1973年8月),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經籍二‧史‧雜傳」,分別有「《志怪》二卷」,注曰:「祖台之撰」;「《志怪》四卷」,注曰:「孔氏撰」;及「《志怪記》三卷」,注曰:「殖氏撰」,頁980-981。
〔註42〕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1965年5月),卷三十六,〈鄭范陳賈張列傳第二十六〉,「張霸」,頁1241;陳壽,《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1964年10月一版四刷),卷五十二,〈吳書七〉,「張顧諸葛步傳第七‧顧雍‧子邵」,頁1225-1229;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五朱傳第十二‧陸績」,頁1328-1329。
〔註43〕劉義慶撰,余嘉錫箋疏,《世說新語箋疏》(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8月),卷中之上,〈雅量第六〉,頁343。
〔註44〕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1962年6月),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豫章郡」,頁1593。
〔註45〕呂春盛,〈三國時代的山越與六朝的族群現象〉,《臺灣師大歷史學報》,33期(台北,2005年6月),頁1-26;陳弱水,〈早期中國東南原住人群――以山越和姓氏為例的探討〉,《臺大歷史學報》,63期(台北,2019年6月),頁1-82。
〔註46〕陳壽,《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新校標點,1964年10月一版四刷),卷四十七,〈吳主傳第二〉,頁1117裴駰注引《吳錄》。
〔註47〕余英時,〈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收入氏著,《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5),頁167-258;杜正勝,《中國是怎麼形成的?》(新北:一卷文化,2023年),第3章〈「中國」的擴張〉,頁91-167。
〔註48〕《周禮》夏官有「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敺疫。大喪,先匶。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敺方良。」方相,可以說是戴著懾人面具,手持戈盾武器驅趕鬼怪的一類神職人員;在這則故事裡,則主要是用來形容廬君的樣貌。見鄭玄注,賈公彥疏,十三經注疏編委會,《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卷第三十一,〈夏官司馬下〉,「方相氏」,頁971-972。相關研究可參楊景鸘,〈方相氏與大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31本(台北,1960年),頁12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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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仕起/一則古代夢境敘事的解讀與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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