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高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滿洲的薩滿信仰,源自北亞民族的自然界多神崇拜,是一種巫覡信仰。祭祀時,向神祇乞求、禱祝之人,稱為「薩滿」(saman,巫人),通常從本族中挑選女性擔任;若無適當人選,亦可在各自家中仿照薩滿祭神之例,準備祭物、焚香、獻酒,由本家主人叩頭、省牲、供肉後,叩著頭「跳神」(samdambi)。所謂「跳神」,是指薩滿戴神帽、束腰鈴,扭腰搖擺地邊打神鼓邊走的狀態。
圖1-1 薩滿舞蹈情形
薩滿在「跳神」作法的儀式中,戴神帽、束腰鈴,扭腰搖擺地將神靈引進自己的軀體或進入靈魂出竅的狀態,從而產生超自然力量。在此過程中,有「札立」(jari)在旁傳遞神器、祭品,並配合薩滿的音調、節奏,打手鼓、助唱神歌,使薩滿的法力發揮作用。
圖1-2 耍弄各種手鼓情形
圖1-3 耍弄各種手鼓情形。資料來源:《滿洲祭祀圖說》,清滿文抄繪本,
《中華古籍資源庫――民族文字古籍特藏》,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Book?(2025/8/31)
薩滿祭祀所供的肉,名為「阿木孫肉」(amsun i yali,祭神肉),其意與漢文的「胙肉」、「福胙」相同。包括皇族在內的覺羅姓(gioroi hala),[1]祭祀時都用豬,其餘各姓因「皆隨土俗,微有差異」,也有用羊者,但都以「熟胙」供獻。在跳神儀式結束時,眾人即當場吃「阿木孫肉」,滿語讀作「yali angga isimbi」(先嚐肉),也借漢族祭禮程序名目,稱之為「受胙」、「享胙」。
圖2 「蒙古神」前取羊以獻情形
滿洲薩滿祭祀大多用豬,圖中以羊為供獻,祭祀「蒙古神」(monggo weceku)。所謂「蒙古神」,是指滿洲家北牆所供之神,夜晚背燈祭祀時,在帳子左首所設的「青杌子」(黑色凳子)。資料來源:《滿洲祭祀圖說》,清滿文抄繪本,《中華古籍資源庫――民族文字古籍特藏》,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Book?(2025/8/31)
溥佳的回憶
1912年至1924年,清朝末代皇帝溥儀(1906-1967,1909-1911在位)接受南京臨時參議院《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待遇,得以「暫居」紫禁城。溥儀的堂弟溥佳(1908-1979)在宮中擔任英文伴讀期間(1919-1924),每天都會見到有人趕著兩口豬進蒼震門,據說是祭薩滿神用的;祭完神的肉,太監還偷偷朝外賣。因為好奇心驅使,溥佳也去買了3塊錢的肉,留下「那肉吃起來倒很肥美可口」的印象。他聽太監們說,「這肉是在坤寧宮的『神鍋』裡煮出來的」,還誇稱「那口鍋從順治入關以來,一直沒停過火,這湯還是二百多年前的『原湯』哩」。溥佳不禁納悶,英法聯軍(1859-1860)和八國聯軍(1900)攻佔北京時,「那口鍋是否還燒著火」?
坤寧宮是清朝皇后住居之宮,內有7間,東面2間係起居之處,即東暖殿;西面1間,供貯放佛亭之用;中4間為大殿,是內廷薩滿祭祀的場所。宮中例行性的祭祀,有:常祭,即每日朝、夕祭神;月祭,係每月初一日祭神、翌日祭天;每年春、秋二季舉行報祭和大祭,以及祭馬神、四季獻神等,所用的酒、餑餑皆自製,準備供獻牲口的鍋、竈等,也是專用,故設有「神廚」。溥佳提及的「神鍋」,太監信修明(1878-1959,1902-1924任職宮中)轉述大殿中人所言,係口徑8尺的大鍋,鍋與地平,竈深入地數尺,後有數丈高的煙囪,燒火時須下臺階數級;鍋每日煮肉2次,用木柴200斤,永不掏灰,灰從煙囪飛出。
圖3 清朝紫禁城圖
坤寧宮坐落在皇帝召見臣僚的乾清宮正後,原為皇后的居處,也是內廷薩滿祭祀的場所。祭祀用豬從蒼震門送至坤寧宮,此門在紫禁城東、祭神房旁,係出入妃嬪所居景陽宮等「東六宮」的「緊要門戶」,只許阿木孫章京(司俎官)、祭神房太監行走。資料來源:侯仁之主編,《北京歷史地圖集.政區城市卷》,北京:文津出版社,2013年。
圖4 《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書影
乾隆十二年(1747),莊親王允祿(1695-1767)奉旨以滿文編成《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詳細記錄宮廷薩滿祭祀的儀式、祝辭、器用數目,以及器用形式圖;乾隆四十二年(1777),大學士阿桂(1717-1797)等將該書翻譯成漢文,並收入《四庫全書》。《滿洲祭神祭天典禮》不僅是皇室愛新覺羅家族的祭祀規範,也影響其他滿洲各姓的祭祀儀制,並仿其形式編纂屬於自己家族的「祭祀書」。資料來源:[清]允祿等奉敕撰,阿桂、于敏中等譯漢,《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57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6年。
宮中祭祀十分頻繁,煮肉的工作不能中斷;若遇祀典齋戒,以及皇帝聖誕、帝后忌辰等禁止屠宰而不祭神之日,竈火是否會停,則不得而知。至於溥佳提出有無受到戰爭影響的疑問,光緒二十七年(1901)八月,八國聯軍撤出紫禁城,總管內務府大臣世續(1852-1932)即奏請坤寧宮神堂應每日進豬致祭,「擬將炕、竈敬謹飭修,一俟工竣,由欽天監擇吉,屆期舉行」,並傳集薩滿、司俎官等預備,可知竈火曾被迫中斷。
豬口的採辦
大內每日朝祭、夕祭各用豬2口,每月祭天用豬1口;春(二月)、秋(十月)立杆大祭和次日祭天,以及之後一連2日祭馬神,其朝、夕俱用大豬2口,需用豬隻由內務府各司採辦。乾隆年間(1736-1795),每年春、秋二季祭祀應用尺寸高大、重300餘斤的大豬(siltan i ulgiyan,牙豬,即公豬)78口,坤寧宮祭祀應用常用豬(heturi ulgiyan,中等豬,又稱「白豬」)500餘口,由會計司所屬管理官莊的庄頭交納;阿哥(age,皇子)住所祭祀另需常用豬500至600口不等,則定價每豬值銀11.8兩,由廣儲司銀庫領項買辦。
乾隆四十二年(1777),內務府奏准,庄頭應交豬口全行折銀,因「伊等既免運送腳費之煩,又無餵養照料之費」,將常用豬一口作價銀13兩。採買大豬,以常用豬2口折大豬1口,給價銀23.6兩;其庄頭應交大豬者,則每口作價銀26兩。因此,每年宮廷用於祭祀豬口的開銷,超過15,000兩,遇有閏月則更多;即使其中有8,000餘兩係庄頭折銀繳交,所需費用仍十分可觀。
宮廷祭祀用豬的花費,非平常家庭所能負擔,是以滿洲人等只在大祭時用豬。留居盛京(瀋陽)附近遼濱塔處的鑲黃旗滿洲瓜爾佳氏(gūwalgiya hala),出自蘇完地方,雖與開國功臣直義公費英東(1562-1620)同宗,但已是沒落的旁支。舉族於仲春(二月)、仲秋(八月)舉行祭祀,「牲用豕,朝一、夕一,次日祭外神(祭天)一,皆宜豬。或於晚祭用豚(小豬)亦可」。
圖5 瓜爾佳氏祭祀書中的「降神殺牲」、「領索解豬」圖式
1980年代,中國瀋陽故宮博物院進行滿族史志考察工作,在遼濱塔村發現「關氏」(瓜爾佳氏改漢姓多以「關」為姓)家譜(滿洲國時期〔1932-1945〕)、「祭儀大略」(道光年間〔1821-1850〕)、「敬神圖像」(滿洲國時期)等抄件,經整理出版為《遼濱塔滿族家祭》。其中,「敬神圖像」共35幅,描繪「降神殺牲」、「領索解豬」等詳細情景,史料價值極高。資料來源:姜相順、佟悅、王俊編著,《遼濱塔滿族家祭》,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1991年。
世居北京的鑲黃旗鈕祜祿氏(niohuru hala),係開國功臣弘毅公額亦都(1562-1621)後裔,家世顯宦。家族祭祀用豬的場合有:一、春、秋二季官俸祿祭神,二月、八月發放官員俸祿,因「合家領受國恩,自宜首先享神為重」,於朝、夕各用豬1口。二、春、冬二季祭大神,於三月、十月舉行,朝、夕各用豬1口。三、祭天還願,祭大神翌日,立「索莫杆」(somo,還願神杆)祭天,用豬1口。此外,凡遇婚嫁、升遷、生子女、小兒出花痘等,亦比照官俸祿祭神之禮辦理。
圖6 《滿洲四禮集》書影
乾、嘉之際(18世紀末),滿洲鈕祜祿氏家族將「舊規儀節」,整理出「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滿洲婚禮儀注」、「滿洲慎終集」、「滿洲喪葬追遠論」、「滿洲家祠祭祀儀注」等五編,合成《滿洲四禮集》一部。其中,「滿洲祭天祭神典禮」專記鈕祜祿家族的薩滿祭儀,有各項祭祀的詳細儀注,內容與《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的時程、供獻、器用頗有出入,呈現滿洲薩滿信仰「皆隨土俗,微有差異」的特色。資料來源:[清]索寧安,《滿洲四禮集》,據嘉慶六年(1801)省非堂藏 板 影印, 收入《中國邊疆史地叢書初編》,第 11 冊,臺北:臺聯國風出版社, 1969 年。
圖7 坤寧宮祭天楠木神杆
坤寧宮祭天還願神杆,木材精選採自湖南、福建、四川、廣東等地「貴重質細,不同凡木」的楠木,普通滿洲家庭則以潔淨的樹木作為神杆。神杆末端有「神杆斗」,放裝敬天的肉、膽、米等物。資料來源:[清]允祿等奉敕撰,阿桂、于敏中等譯漢,《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57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6年。
至於皇族,則視其爵位而定。凡「入八分公」以上者,[2]在春、秋立杆大祭之日,朝、夕各用豬2口,其餘閒散宗室、覺羅(gioro,遠支宗室)常祭並報祭之日,朝、夕各用豬1口,祭天用豬1口。王、公之家另須祭馬神,但只舉行1日,朝、夕各用豬1口。
有關祭祀用豬的揀選,內務府要求庄頭送來的豬口,「務須餵養調勻,足尺肥大,方可交用」。為使宮中用豬來源穩定,由庄頭交納或向民商購得的豬隻,先送至京城內外設置的豬圈各100口,俟用城內餵養豬圈用過20口後,再將城外留養者續入補足100口。
滿洲人家則在祭神前一日,令人上市「請牲」,稱為「黑爺」;「如力量足者,總須家内自蓄者更好」。挑選豬隻的標準,必須「齊整無缺,無雜色毛者」;具體而言,「必用毛色純一不雜,如豬有白毛者,有病瘡癤者,皆不用」。
省牲與供肉
祭祀所用的豬,滿語稱為「šusu」(犧牲)。以宮廷的朝祭為例,在清晨舉行祭祀前,太監先將豬隻2口從豬圈經蒼震門送至坤寧宮外,豬的頭在殿門右邊,朝向北。殿內薩滿搖著神刀禱祝、引導皇帝和皇后行禮畢,太監等將1口豬擡進殿內,置於炕沿下,頭朝西,由司俎滿洲1人屈膝將豬壓倒在地。薩滿舉杯獻酒或清水、禱祝,司俎拉著豬耳,薩滿以酒或水灌入耳內,司俎高聲曰:「神已領牲」,便執豬尾將豬頭轉向東,太監等即擡起豬暫放在大桌上。等第2口豬也「領牲」後,將大桌上2口豬的頭朝西橫放,開始「silgimbi」(省)。
「silgimbi」意與「wambi」(殺)同,因牲口係用於祭祀,故避用宰割之詞;省牲時,為避諱祭祀豬口「bucehe」(死了)的用語,則改用「tekdeke」(氣息)。每桌前,司俎婦人用木槽盆接血,等豬「氣息」後,眾司俎將豬順著桌,頭向著南直放,即去皮、卸骨,在大鍋裡煮;頭、蹄、尾則僅燎毛、不去皮,也在大鍋裡煮。其餘部分,內臟移至另室整理潔淨,血灌入腸中放入鍋裡煮,皮則放入盛皮木槽盆內。
圖8-1 預備現成需用事務情形
「阿木孫肉」煮熟後,擺放有一定規矩,前、後腿分放四角,胸骨在前,尾骨在後,肋骨在兩旁,其上放置豬頭。圖中係用羊祭祀「蒙古神」,其擺放形式仍相同。
圖8-2 預備現成需用事務情形
圖8-3 燎豬皮食用情形
資料來源:闕名,《祭祀全書巫人誦念全錄》,收入朴相圭編,《淸文虛字指南編(外)》,首爾特別市:亞細亞文化社,1986年。
俟肉熟時,將「阿木孫肉」切成小塊一碗,供於殿內大矮桌正中。其次,將2豬的肉分置2木槽盆內,前、後腿分別放在四角;以胸骨在前、尾骨在後、肋骨在兩旁,合併排列,其上放置豬頭;再以脾臟連油脂整個放在豬鼻樑上,供在長高桌。擺設完畢,薩滿便進行叩頭、獻酒等跳神儀式。
圖9 將「阿木孫肉」祭獻神祇情形
「阿木孫肉」煮熟後,擺放有一定規矩,前、後腿分放四角,胸骨在前,尾骨在後,肋骨在兩旁,其上放置豬頭。圖中係用羊祭祀「蒙古神」,其擺放形式仍相同。資料來源:《滿洲祭祀圖說》,清滿文抄繪本,《中華古籍資源庫――民族文字古籍特藏》,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Book?(2025/8/31)
宮廷例行性的薩滿祭祀名目繁多,可分為祭神(wecembi)、祭天(metembi,還願)兩類。各種祭神的省牲和供肉程序,皆與朝祭相同,惟夕祭時,取下的膽和蹄甲,丟棄在竈裡焚燒;肉熟時,將「阿木孫肉」切成小塊5碗。至於祭天,省牲之後,擇取「sori yali」(小肉,還願時獻神所取的肉)、頸骨在紅銅鍋裡煮,其餘如朝祭;肉熟時,將熟肉細切為絲,先取「oyo gaimbi yali」(祭肉敬天的肉)、頸骨供在高桌西邊,膽放在東邊,盛小肉絲、小米飯各2碗,從東向西,飯、肉相間供奉;薩滿禱祝祭天2次後,阿木孫章京(amsun i janggin,司俎官)以頸骨穿在還願神杆末尾處,將祭肉敬天的肉、膽、「soca bele」(還願灑的米)放在神杆斗(hiyase)內,立起還願神杆。
圖10 坤寧宮祭天用紅銅鍋
坤寧宮為煮祭天用「小肉」、頸骨等專用的鍋,以紅銅製作,由鍋蓋、鍋、銅海組成,十分講究。對照「圖8-1」,一般滿洲家中煮「小肉」等,是用普通的廣口鍋。資料來源:[清]允祿等奉敕撰,阿桂、于敏中等譯漢,《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57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6年。
圖11 以「阿木孫肉」獻「天汗」(abka han)情形
祭天還願時,高桌上盛有小米飯、小肉絲的碗相間供奉。迨薩滿向天禱祝2次後,將敬天的肉放進神杆斗內,在庭院中立起還願神杆;也有將敬天的肉每塊切少許,拋於房上者。吉林寧古塔地方滿洲風俗,立杆祭天時,見「群鳥下啖其餘胔,則喜曰:『祖先豫。』不則,愀然曰:『祖先恫矣,禍至矣。』」滿洲視鴉鵲如祖先而加以供奉,反映其部族「鳥圖騰」崇拜的特徵。資料來源:闕名,《祭祀全書巫人誦念全錄》,收入朴相圭編,《淸文虛字指南編(外)》,首爾特別市:亞細亞文化社,1986年。
皇室、王公、勳舊之家有整套煮肉、供肉的專用器具和場所,以及專人籌辦祭祀事務,普通滿洲人家因空間有限,只能在祭期前洗淨鍋、缸、竈等並封存,以備祭祀之用,主祀人亦須親自省牲、切肉。滿洲人家為祭神的省牲,係將豬血盛於盆內,取耳尖、膽、尿泡(膀胱)、蹄甲、尾毛共盛碟內;供肉時,則按肉骨件,每件取肉1塊,細切為小塊,盛於大碗內,澆湯以供。至於為祭天的省牲,先取豬胸叉骨、軟肋骨、前脊骨,再按骨件各取骨上肉,一半入鍋煮熟;供肉時,則將肉切成肉絲,盛2大碗,上放胸叉骨、軟肋骨、前脊骨以獻。
吃肉的規矩
滿洲人家在祭神的朝祭結束,「將已熟之豬肉由庖人治席,闔家同食,或延親友參加」。「阿木孫肉」乃神賜、神惠,例應於夜晚夕祭請牲前,主人於午間率眾子弟、男婦食畢,並不與外姓人食。分肉時,按尊卑次序,以骨件大小分尊卑,尊者分後胯,次者分前肩,再次者分後腿,並借用漢人習俗稱為「散福」;吃肉時,佐以鹽、酸菜、醬等,但無酒,也無其他菜餚。
圖12-1 族人吃「阿木孫」情形
祭神儀式結束後,族人、親友一起吃「阿木孫肉」。平常滿洲家庭並無專設「神廚」,為整理祭品必須封閉鍋、竈,日常飲食有賴鄰居、親戚送來,因此也邀約他們共享「阿木孫肉」。《祭祀全書巫人誦念全錄》是乾隆年間舒舒覺羅氏家族「祭祀書」,該家族係用男薩滿,故「圖12-3」吃「阿木孫肉」的薩滿是男性形象。
圖12-2 親戚朋友吃「阿木孫」情形
圖12-3 薩滿在院中坐著吃「阿木孫」情形
資料來源:闕名,《祭祀全書巫人誦念全錄》,收入朴相圭編,《淸文虛字指南編(外)》,首爾特別市:亞細亞文化社,1986年。
立杆祭天後,則將「小肉」絲、小米飯在鍋內拌勻,「無論上下、生熟人等,俱在院內共食神惠」,稱為「小肉飯」。食畢,主人遣人將尚未處理的肉、骨、皮、蹄、頭等,連同血腸一併於大鍋煮至爛熟,則稱為「大肉」,亦由眾人共食。
圖13 差役人吃「小肉飯」情形
將祭天用的「小肉」、小米飯煮成「小肉飯」(sori yali buda),給從事差役之人在院中食用。圖中滿文的「小肉飯」,是將漢文「小」直譯為滿文「ajige」,寫作「ajige yali buda」。資料來源:闕名,《祭祀全書巫人誦念全錄》,收入朴相圭編,《淸文虛字指南編(外)》,首爾特別市:亞細亞文化社,1986年。
宮廷祭神之日,皇帝、皇后親詣行禮畢,皇帝「於殿内南炕上陞座,進胙肉,並召王公、大臣入於炕前,賜坐,隨同食肉。皇后則於東暖閣,率貴妃以下同受胙分嘗」,皆預先請旨遵行。坤寧宮春、秋大祭,「例有王、大臣進內喫肉」,能獲此恩遇者,僅限在內廷行走的一、二品大員,即受皇帝倚重的重臣,每次約30至40人。若非親祭,則令值班大臣、侍衛進宫食肉。
祭天時,帝、后親臨行禮畢,「小肉飯」撤入坤寧宮內,帝、后「受胙」;如遇不行禮之日,「小肉飯」連同鍋內所剩的湯、肉,給在坤寧宮內的司俎、太監們吃,「大肉」則令大臣、侍衛等進宮吃肉。吃肉時,無論是皇子、王公、大臣乃至侍衛,「必以配刀自割」,以示不忘太宗(皇太極,1592-1643,1627-1643在位)「若廢騎射,寬衣大袖待他人割肉而後食,與尚左手之人何以異」的祖訓。
滿洲舊制,「朝祭之肉,除皮、骨外,一概不准出戶」。滿洲人家於正午遣人將骨數查全,連同祭祀所供的酒、紙錢、豬蹄尖等裝入槽盆內。主婦在神前敬行一跪一叩首禮後,即遣人將槽盆送至院中還願神杆處,將槽盆內骨條刮刻乾淨,稱為「撩骨」,再送外邊潔淨河內。宮中祭神,食肉畢,司俎太監將皮、油送交膳房,其骨、膽、蹄、甲等,阿木孫章京「送潔淨處,化而投之於河」;祭天吃剩的骨,則在阿木孫章京監視下,「化而投之於河」。
至於夕祭後舉行的背燈祭的肉,則可出門,宮中「例交膳房,散給各處」,故有「分肉份」。太后、皇帝、皇后的肉份交膳房,內務府總管、首領執事、薩滿太太等都有肉份;下碎、腸肚交外膳房,豬頭上腦蓋帶兩耳稱作「紗帽」,交神武門。祭神房、坤寧宮太監也有固定的肉份,司俎婦人則無,但許其用手摳豬身的「肉棗兒」,摳下即是她們的。鄰近嘴饞太監會到坤寧宮外磕頭乞討,祭神太監將骨頭一塊放在地上,伏地用口一叼,名曰「叼棒兒」。此外,祭神房太監執燈到乾清門侍衛處高喊:「請大人們吃肉去啦!」侍衛們便往坤寧宮,每人分得切好肉片一盤、白細鹽一小碟,禁止自帶酒飯。據說夕祭「省牲」時,連宰、下鍋、上供、分肉份,不過6刻(1.5小時)。
圖14-1 滅燈背燈祭情形
夜晚跳神的夕祭結束後,遮蓋竈火、熄燈,再祈求一次,稱為「背燈祭」。送走眾神之後,留下「sayancu」神,熄滅燈盞,在房門處祭祀背燈祭的神。完畢時,將蹄分給眾子弟。
圖14-2 滅燈背燈祭情形圖
資料來源:《滿洲祭祀圖說》,清滿文抄繪本,《中華古籍資源庫――民族文字古籍特藏》,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Book?(2025/8/31)
坤寧宮每日祀神,「阿木孫肉」講究「潔淨熟暖」,品質「甚有關係」。然而,皇帝並非經常親臨行禮、受胙,阿木孫章京便「全不經心,肉味如何,一概不管」,甚至勾結首領太監竊肉售賣,「每將整塊好肉,私行偷用,以冷肉及瘦瘠殘剩皮骨」,分給大臣、侍衛充數。縱令皇帝再三申斥,仍難以遏阻太監等「私藏好肉」。因此,民國初年紫禁城內的太監,都將宮中各處祭祀供品做為自己合法收入。
本文改寫自葉高樹,〈清朝宮廷的薩滿信仰〉,《故宮文物月刊》,第476期,臺北,2022年11月,頁26-33;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清代內務府與宮廷的薩滿祭祀」成果報告(2025年)。
參考書目:
[清]鄂爾泰等奉敕纂,《國朝宮史》。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57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
[清]允祿等奉敕撰,阿桂、于敏中等譯漢,《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57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6年。
[清]索寧安,《滿洲四禮集》,據嘉慶六年(1801)省非堂藏 板 影印, 收入《中國邊疆史地叢書初編》,第 11 冊,臺北:臺聯國風出版社, 1969 年。
[清]昭槤,《嘯亭雜錄》,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
[清]福格,《聽雨叢談》,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清]文璧等纂,《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收入《故宮珍本叢刊》,第306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晚清宮廷生活見聞》,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
吳正格,《滿族食俗與清宮御膳》,瀋陽: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1988年。
信修明等著,周春暉、朱家潛記,《太監談往錄》,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
姜小莉,《清代滿族薩滿教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
姜相順、佟悅、王俊編著,《遼濱塔滿族家祭》,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1991年。
莊吉發,《薩滿信仰的歷史考察》,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6年。
葉高樹,《滿文《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譯註》,臺北:秀威資訊科技公司,2018年。
姜相順,〈清宮薩滿祭祀中犧牲、祭品和歌舞的供獻〉,《滿族研究》,1992年第3期,瀋陽,1992年9月,頁35-43。
葉高樹,〈清朝宮廷的薩滿信仰〉,《故宮文物月刊》,第476期,臺北,2022年11月,頁26-33。
賴惠敏,〈清代的鈕祜祿氏與他塔喇氏〉,收入賴惠敏,《清代的皇權與世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頁177-208。
聶卓慧,〈清宮薩滿祭祀用豬考〉,《滿語研究》,2023年第1期,哈爾濱,2023年6月,頁130-138。
註腳
[1] 清太祖努爾哈齊家族本姓「覺羅」,在勢力壯大後,改稱姓「愛新覺羅」(aisin gioro)。「愛新」意為「金」,既顯示尊貴,又能與同族源的女真族建立的「金」聯繫,應是後來所增飾。滿洲以「覺羅」為姓者,有:伊爾根覺羅(irgen gioro)、西林覺羅(sirin gioro)、舒舒覺羅(šušu gioro)、通顏覺羅(tungyan gioro)、阿顏覺羅(ayan gioro)、呼倫覺羅(hūlun gioro)、阿哈覺羅(aha gioro)、察喇覺羅(cara gioro)等。
[2] 清朝宗室爵位分十二等:親王、郡王、貝勒、固山貝子,以上皆入八分;鎮國公、輔國公有入八分與不入八分之別;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則不入八分。在八旗制度中,入八分與不入八分,代表不同的地位和權利,宗室貴族入八分者,得隨侍皇帝左右,不入八分者只能隨旗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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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高樹/滿洲薩滿祭祀中的「阿木孫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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