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榕(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一、開場:孩子、兒童、囡仔(gín-á)
1962年代法國研究者Philippe Aries《兒童的世紀-舊制度下的兒童與家庭生活》出現後,這位「白天是檔案管理員,晚上是史學研究者」(晚年自謙是「星期天歷史家」),其實也是新文化史研究先驅,帶動了家庭史中的兒童史研究。許多後續研究者都會依自己研究的區域跟著問:那麼,我們這裡是何時發現兒童的?
如果把這個問題也投向台灣兒童史研究,又能得到什麼答案?可能已有不少臺灣教育或文學研究者,甚至少部分歷史研究者,都曾思考過這個問題。本文想介紹一本近年出版的書籍,讓大家也聽聽台灣史研究者的探究與發現—亦即黃子寧博士所著《利益囡仔: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兒童教育與家庭教養(1865-1936)》(新北市:稻鄉出版社,2022)一書。雖然宗教信仰是此書重要主題的一部分,且因主要使用教會紀錄,而具有特定的觀看臺灣的視野,但筆者認為,它在臺灣兒童史研究、臺灣社會文化史上的意義,似乎還可更受關注;同時這部著作也生動活潑反映出一些當時教界所見到近代臺灣兒童的狀況,因此本文想簡略從「看見孩子」,以及「說孩子的故事」這兩個方向來介紹這本書。
圖1:黃子寧著作封面
本文標題使用「孩子」一詞,相較於「兒童」,「孩子」似乎更口語、也好像被放入家庭視角,而「兒童」則比較文字化、且可能更有其獨立本質意義。筆者並沒有要嚴謹的定義區別二者,簡單只是想仿傚《馬偕的孩子說故事:來看偕叡廉》(台北:宇宙光,2017)那樣自由的敘述方式,來與讀者輕鬆分享點點滴滴,而想到「孩子」這兩字。
我也不禁聯想,「孩子」這個名詞的使用好像很日常,因此近年在討論家庭成員的新組成時,20世紀末起家中愈來愈普及的同住動物—寵物—往往會被稱為「毛孩子」,但是絕不會有人文謅謅地說:我家裡有「毛兒童」。所以兒童史好像只專屬於人的歷史?孩子的歷史則可能不一定有種族界限?這或許僅值博君一粲,但也可能可期待更進一步的探究吧。
然而本文介紹的作品作者所選用的用詞,和筆者用法又不相同。黃子寧用「囡仔」(gín-á)為題。對多數讀者來說,這漢字或拼音都可能有點不熟。其實這是作者有意地使用其歷史素材用語,正足彰顯此書的專業來源—長老教會自清末以來使用教會羅馬拼音(白話字)出版的報刊雜誌。「囡仔」雖然「女」夾字在中間,卻不限於女孩,而是泛指男孩與女孩,本文把「囡仔」與「孩子」和「兒童」視為類似用語,迨無疑義。歷史有趣而又弔詭的地方,也在於作者使用這些對當代人而言較不熟悉的史料記載來寫這本書,才能談出許多傳統漢文出版品或日治官方檔案沒注意到的故事,包括孩子生死問題、孩子的主觀看法。如書中使用1925年長老會的兒童教材《幼稚課本》,其中的孩子,不僅僅是一個受到成人、國家社會照顧安排的對象,而是一個可作為、有自我的個體,因此教材內容描述他怎麼觀察家中新生小娃、實地抱嬰兒的感受、以及想為新生的妹妹取的名字等,都是非常私人且人格化的細膩情感呈現。
圖2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檔案館典藏的《幼稚課本》(1925年),內容人格化凸顯孩子的個性與情感
二、拚教養:照豬養或照書養?
藍佩嘉教授《拚教養:全球化、親職焦慮與不平等童年》(臺北:春山出版,2019)一書寫出了當代臺灣社會相異階層的教養模式中,父母們面對大時代環境變動對子女未來影響的巨大焦慮,受到學界及多方廣泛的關注。
其實全球化的浪潮不是始自戰後,如何教、如何養孩子的巨大觀念變化,也可能不只是發生在當代,而是可以上溯到百年前或數百年前的歷史。這其中包括國家層面的治理,如西方近代學校體制的引入、照顧醫療支援體系的提供,也有社會結構與家庭關係的變遷與調適。要把孩子「照豬養」?或「照書養」?背後都有一套兒童觀為基礎,而孩子們在這些作為之下,他們有什麼具體的生活、又有什麼樣的心靈世界?都是值得探索的歷史問題。
教會及其信徒也是一種族群,也是值得探究的臺灣歷史舞台成員。跳脫傳統所謂四大族群等分類,近期(9月)即將出版的《家是動詞:臺灣族群遷徙故事》(新北市:衛城出版,2024)一書,把教會及其信徒列為「臺灣族群」之一(另外該書收納的族群還有原住民、漢人、外省人、在臺日人、新住民等),這種歸類或許會令有些人感到驚異。但在黃子寧此書(頁129),正好也引述王政文著作有雷同之看法,提及基督徒對教義與習俗的實踐是落實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其日常行為、特定節慶儀典、生死程序等,逐漸與一般社會群眾產生差異,而區隔出一個基督徒社群。這些人的作息與時序可能都會受到信仰觀念影響,彷彿連買菜、作生意、大小事都有其特殊性,因此視為是一個特定族群,或許也有其道理。那麼回到上一段所問:這些人對孩子的養育,是強調天然隨興的「照豬養」?或是依據一套嚴格規範的「照書養」?由於是抽象思維日常生活化的生命史,或許答案不易簡單回覆。
黃著就是探討這群人特有的兒童觀(看待孩子的觀念),包括其觀念的生成、演變、實踐和影響,並從兩方面進行觀察:教會的兒童教育(「囡仔受教示」,分兩章談長老會的小學、主日學教育),以及信徒家庭對兒童的教養模式(「父母盡本分」,分兩章談父母的養育方式、教育內容)。
黃著認為,長老會於1865年來臺灣傳教後,雖然早就有意識到兒童的存在,並設立教會小學,但在1889年,由宣教師余饒理為首提出了「兒童宣言」,這在臺灣兒童史及兒童教育史上都是值得—提的里程碑。
這次兒童宣言的形成,其實是集眾人之力,是前一年(1888)在《臺灣府城教會報》對信徒徵文,收到15篇論說,經綜合後分四個月在教會報刊出,有詳盡的細節與方法,包括不分男女鼓勵孩子入學,培養教會人才等。
所謂「兒童宣言」,是宣示教會要重視兒童,勸告當職者及父母教養子女之道。回到當時時代用語,就是以「利益囡仔」為主旨,亦即對孩子有利益。終極目標當然以其宗教信仰的強固為主,亦即讓孩子親近上帝,接受「道理」。在實踐上,則是教會教育機構與信徒家庭分別發展,教會雖以宗教教育為主,但也有算數、漢文等基礎學科,是日治公學校設立前,貧窮信徒與平埔信徒的孩子唯一的讀書機會。到日本統治後,由於有公學校設立,教會小學逐漸失去效用,主日學成為教會教勢發展重心。尤其在1910年代中葉之後,強調看見孩子、認識孩子的特性,使臺灣兒童史也漸進入另一個新階段。
三、看見孩子、認識孩子的年代
1889年的兒童宣言強調對孩子的教育,而1915年後宣教師萬榮華抵臺,在兒童論上又進入一個新境界。他在教會報提出了「認識孩子特性」的主張,認為要了解孩子天生的性情,教導孩子的方法必需隨著「囡仔性」調整。例如用問答的方式,不只教員講,也讓學生回應。因小孩的個性不喜歡靜靜聽,在問答中漸漸增加其知識。
這個看法引起很多的迴響,教會報有愈來愈多投書論述孩子的天性及相應的主日學教授法。如偕叡廉指出孩子注意力很快變遷,老師教法要常改變形式;而孩子也非常喜愛圖像,有時老師要畫圖來幫助學生。主日學講習會中,也常將兒童心理學、兒童教育法(階段發展論)等列入研討主題。而由於重視圖像,聖經地圖、掛圖、尫仔圖等都是教學重要輔助,1930年代南北主日學教勢統計中,也將教會買掛圖當成調查指標。
又如1925年時,女宣教師林安對兒童主日學中孩子的識字年齡提出她的看法,認為7歲以下的幼童不宜讀字母學認字,因為孩子的智識發展,像花蕾慢慢開,不能用手去撥開,「若是要太早逼囡仔來認字,不但是白費時間,空琢磨,或許還會害到那個囡仔的腦力」。林安姑娘也注意到孩子需要特別的教室環境,最好讓他們分開有獨立空間不打擾別人,還要有低的椅子坐,臺灣的竹椅子很容易取得,又輕,很合用。教完後椅子也可以疉好在一角,不用空間。孩子的教學也不能一直久坐,讓他們或站或坐或走,有時也可以讓他們摺紙、遊戲。(頁154-155)
在1926年,大稻埕主日學中孩子開始藉由個人奉獻零食錢,幫助癩病(痳瘋病,漢生病)等弱勢者,孩子不再只是被利益、被教育的對象,而是成為「教會中的人」。
其實1920年代在臺灣兒童史上,正是一個奔放的年代,也與母職論結合。受到瑞典教育家愛倫凱(Ellen Key, 1849-1926)兒童中心教育觀、婦女母職議題等影響,「強調兒童的人格及其獨特性,尊重兒童的自由、活動、興趣與自發性」,也關心婦女權益,注重家庭生活。雖則愛倫凱是在1899年出版《兒童的世紀》,但其著作於20世紀初傳至日本,1919年原田實日譯此書,對日本的兒童道德教育產生深遠影響,臺灣公學校修身科及國語讀本編輯方針都相應調整。教會同在這個風潮之下,本土的基督徒知識分子也深受打動,發表許多相關論著。(頁343)
幾位出身北部的第二代信徒,在接受日本高等教育回臺後,都強調兒童中心的基督教。如北部教會報《芥菜子》於1925年7月創刊時,留學東京聖經學院回臺的陳芳本傳道即寫了一篇文章問〈我們看得見孩子嗎?〉(咱看囡仔有著無)。這份刊物在次年就有專門以孩子為對象的兒童欄(比南部教會報早兩年出現),號召孩子來讀,並表示如果有看不懂也可以請母姊協助閱讀。
以孩子為主而設定的集會(囡仔的大會)在這個年代也相應產生,內容是學藝、音樂、講演、親睦,包括學生大會、學藝會、運動會、唱歌會等。1910年代開始的聖誕節慶,也是一個以孩子為主的活動。
四、說孩子的故事
在這本書裡,我覺得很有趣的是具有臺灣風土相關的孩子故事,想再與大家分享。
「著猴」像是罵人的話,但放在20世紀初的臺灣幼兒疾病史中,是指慢性腸胃疾病,民間以為是沖犯猴神所致,患者骨瘦如柴,腹部膨脹,精神萎靡。西醫林清月認為這其實是因為嬰幼兒吃了不適當的飲食,傷其腸胃。(頁231-232)這個診療或許與今日把同一名詞放在妥瑞症有不同的看法,但大致是強調育兒要注意保健。日治時也已注意到採光與通風等對育兒的影響。
高再祝、彭清約等教會醫師(長老)也在1920年代談過胎教,認為懷胎的母親要平靜,不悲觀失望,不生氣憂悶,心思意念常放在合意或仰望的人物(如耶穌的母親)上,認為常看他們的照片或圖像,會有助於胎內嬰兒的教育。(頁240)
黃著也探究教會對臺灣社會習俗改良的實踐與拉扯過程。教會反對臺灣童養媳(分媳婦仔)的習俗,認為要公平看待孩子,「信主的人,要用公道的心養育照顧教示孩子」,不可買賣、領養、送養孩子。在教會教導的文字中,令人驚訝的是曾出現類似現在「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的想法,批評有些世俗的父母用「私有物」的心態來照顧孩子,只是顧全自己的利益,也有不同的喜好。(頁250)然而這個教導原則反映的是臺灣民間的現況,而事實上重男輕女也一直是世俗主流。19世紀末或20世紀初殺女嬰的風俗還是有傳聞,「人若生查某囡仔,就打死」,這主要是因為重男輕女所致。教會也反對女孩纏足,並鼓勵放足,但回到20世紀初的臺灣,信徒要在社會的集體壓力之下實行並不容易。
高夭折率及至親早亡是臺灣初代信徒即近代早期臺灣常見的事。黃著中對於與孩子相關的死亡觀的討論,我認為是很別出心裁的議題。小女孩阿惜經歷所養的貓、羊的死亡,她傷心流淚;她疼愛小弟弟,但嬰兒幾個月後卻突然染病離世,使她痛心而想及世間有無永恆的問題,因此和父親討論。(頁296)這號稱真人實事只是姓名更換的記載,是少見的孩童生死觀素材。
更特異的是孩子喪葬紀錄。也是在20世紀初,信徒劉茂清提到民間當時一般處理夭折孩兒的慣例:不必找地理師,也不立碑,甚至幾天就過世的嬰孩就隨手用草袋、破衣褲包起來,丟到溪裡或水溝大坑,讓魚蝦吃也沒關係,因認為埋葬會使嬰兒難再投胎。劉茂清認為這是異端害人。然而信徒中,也有日治時期送11歲主日學同學告別禮拜的回憶,看到長輩鄭重其事讓亡者淨身穿白衣臥棺,隆重送上山,甚至也像成人一般在教會報登載孩子的追悼文,有些孩子已被認定是具有紀念價值的獨立個體。(頁299-302)
至於理想的孩子的期待,也呈現出臺灣社會百態。如希望孩子言語有禮,不說粗話。或許這不是很容易的事,因此有孩子要向牧師娘道謝時,勉強擠出的話是:「阿婆,給你好死啦!」(頁320)
對好孩子的形容是「清氣相」,表示好品行、人格純樸、外表潔淨、注重衛生。教導孩子睡前要敬虔祈禱,禮拜日和父母一起去禮拜。這些品格教育都是利用很西洋風的圖像教導孩子守的,人物非常具有異國風。
圖3 教會報1893年5月9日孩子睡前祈禱的圖片
但看守牛隻常是戰前臺灣孩子的職責,禮拜天也應該要看牛,所以家務、工作要事先安排,才能去禮拜,例如前一天把牛要吃的草先割好備用。而去禮拜的路上,父母可能順便買東西,包括零食,有的孩子就在禮拜堂吃甘蔗吐渣、剝花生殼吃花生,或是坐不住走來走去,孩子這些行為對教會來說都是要克制改正的。
順服道理的孩子對人和動物都仁愛親切。鄭溪泮牧師做過一首「囡仔歌」,叮嚀孩子可做與不可做的事,包括不以動物昆蟲為玩樂,講話節制,不喧嘩,不能偷看別人的信,受人請客要誠心感謝,不要批評嫌棄等。創作時間不詳,但即使以其故去的時間70年後來看,其中的動物觀、注重隱私等道德教訓,或許還是有值得思索參採的部分。
圖4 鄭溪泮所做〈囡仔歌〉一部分
圖片來源:https://reurl.cc/5d8Y66
以上自由地分享黃子寧著作,這是一部相當詳盡細緻描寫長老教會在臺灣有關孩子的觀念,以及與當地社會遭遇的過程。全書在教會的脈絡中,綜合兒童觀相關變遷,並提出整理與分析,主要使用較特別的教會羅馬拼音(白話字)史料。由於目前歷史界中對臺灣兒童史、家庭史研究尚有發展空間,尤其是兒童在臺灣社會的樣貌包容萬千,令人好奇,因此筆者不揣淺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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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榕/看見孩子、說孩子的故事——介紹一本近代臺灣兒童史著作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看見孩子說孩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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