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平一(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唐代段成式(803?-863)的《酉陽雜俎》〈諾臯記〉中有一則汝州附近一位村女忽然失蹤,數年後卻自己回家的故事。

據這位村女的記憶,她當年在睡夢為「物」所「牽」去,醒來後發現自己身處古塔中,眼前所見是位俊美的男子,自稱「天人」,並說與她有緣,必須結為夫婦。他安撫她不要恐懼,又叮囑她不可窺看塔外。男子每日兩度離塔取食,有時還帶回熱騰騰的食物。過了一段時日,村女趁他離開,偷偷往外看,只見他在空中飛翔,頭髮如焰、皮膚泛藍、耳尖如驢,落地後才又化回人形。她驚惶失措,嚇得全身冒汗。男子回來後,知道村姑曾窺探他,便坦承自己是夜叉,既與她有緣,便不會傷害她。聰慧的村女亦表示,既已成婚,又怎會嫌惡?但希望丈夫能住人間,好讓她偶爾見見父母。該物歎道,他們因帶罪業,若與人混居會帶來瘟疫。如今真形既已被看破,不久將送她回家。

那座塔離村落不遠,村女偶爾從塔上觀望,見那夜叉在半空時無法化為人形,直到落地才能混入人群。見到一般平民百姓或風塵僕僕的人,他恭敬地避開。但有時他拍人的頭或向人吐口水,而路人卻恍若不見。村姑問他何以有時恭敬街上的人,有時捉弄?他答他只捉弄世上吃牛肉的人;若他誤犯忠孝之士或守清規的道、釋,就會遭天罰。

又過了一段日子,該物悲泣告訴她緣分已盡,並贈她一塊大如雞卵的青石,囑咐她回家後磨粉服下,祛除體內穢氣。某夜風雨大作,他突然抓著她,瞬間將她送回家中。村女之母磨了石粉,讓她服下。村女瀉下了一大坨青泥,也理應恢復了意識和健康。

這則有趣的故事交代了中國古代「物」與人互動的許多重要的細節。「物」即「魅」,亦作「鬽」或「𩲐」,中國古代稱為「老精物」或「老物精」,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妖怪或妖精。「魅」能化為人形,讓人進入迷離之境。便如夜叉長得很醜,卻能化成英俊的男人,而在村姑夢寐之中將之「牽」去。「牽」意指「引而向前。」因此,「牽」不是強迫,而是誘導,讓人不知不覺前行,甚至迷失方向,不自覺地進入另一境域。許多與「牽」相關的構詞,如:「牽掛、牽絆、牽引」等,皆表達了人間的羈絆;甚或陷溺其中,難以自拔。「牽」也因此表達了物怪故事中,往往涉及人們的親密關係,如故事中該物和女子結為夫婦。「牽」適切地表達了人魅互動時,那種看似清醒,卻又越界迷離的身體感,常表現為視野朦朧、精神恍惚或是情緒上的不安定。必須外力涉入,或將為物所牽者移至另一時空,方得清醒。

後來女子未遵守該夜叉的勸戒,因偷窺而識得夜叉的真形。這又與諸種除魅故事中,必須識得物怪之名稱或真形相類。夜叉最後只得承認,他之所以將女子帶到高塔,是因為他不能和人們相處,要不然就會將疫癘帶到人間。這和古代的物怪會帶來疾疫相似,古代因此以「儺」的儀式驅除。

除了能變成人形外,此夜叉能隱形,因此難以視覺確認。他也並非直接傷害不信佛教,吃牛肉殺生的人,而是以惡作劇的方式,讓對方灰頭土臉。這和古之物怪好惡作劇相類。當二人緣分已盡時,夜叉給了該女一塊青石,讓她磨粉服用,其後這位村女瀉下了一大坨青泥。這也蘊含與「物」互動,物會在人們體內留下痕跡,造成傷害,必須將之清除,才能恢復身體的原來狀態,隱含著「物」會造成疾病的觀念。但是當村女仍然留在夜叉的高塔裏頭,她似乎沒有身體上的問題。只有穿越回到原來的世界,她才需要除去物留在她體內的毒氣。

物怪的信仰起於何時?司馬遷(145 BCE-86 BCE?)認為起於周靈王(?-545 BCE之)時,諸侯之不來者,萇弘(?-492 BCE)乃「依物怪欲以致諸侯。」太史公指出:「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萇弘開啟了祈致遠方物怪,以強化政治正當性的作為。《淮南子》謂萇弘乃「周室之執數者也,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曆之數,無所不通。」孔子曾訪樂於萇弘(517 BCE),而樂正是致物儀式中的關鍵元素。 物怪的信仰似乎始於周王權威下衰之際,欲假神怪設教,以降伏物怪,維繫天命。

到了太史公的時代,「學者多言無鬼神,然言有物。」對當時有知識的人而言,「物」是他們生活世界中真實存在的一部分。東漢的王充(27-c. 97)否認人死為鬼,但他談到了當時有論者以物亦為鬼之一類。這種說法認為物之外表與人相同,只是生於邊域。若居於中國,便使人生病。當他們和一般人雜居時,人們認不出來。人只有病衰且死時,才能見到其形。這樣的物可以稱為鬼也可稱為魅,鬼與魅無別,而與人的差異就是居於中國或邊荒。從王充的說法可以看出,無論是鬼或是魅都是他者。人們害怕鬼魅的心理基礎在於越界的焦慮。鬼魅雖然都具有人形,但卻非我族類,混淆了我群與他者的分野。但即使是這一派的觀點,魅的特點依然是「生存實有而能變化」,非如人死氣散之人鬼。

唐宋以前的文獻,為物所魅者有時可以察覺魅物之殊異,如獺之腥,狐之臭,乃至魈之身體冰冷。能感知這些異狀,多因人與魅有肉體上的親密接觸,使人留意到各別魅物的原形特色。雲夢秦簡 〈詰〉篇中之物怪不必然化為人,但後來的筆記則物怪多化為人,但仍能稍微保持原物之特質。例如筆變的人形,身形很長;硯臺變的人形,臉看來很方;老樹變的人形,高大而笨重。然而後來文人寫作的故事中,魅多化為人,而個體物性逐漸消失,重點亦移轉到人魅間的情愛,以之諷世,魅遂與人更難區別。

在王充的時代,鬼與魅語言上的混淆,已然可見。這或因漢代的鬼論相當複雜,而老物也被認為是鬼之一類所致。但並非所有的鬼都是物怪,鬼一般仍指人死後的狀態。最晚在戰國時期,人死為鬼已為成說。《禮記.祭法》云:「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又云:「庶人庶士無廟者,死曰鬼。」 「死」字似專屬於一般人,將「崩」留給天子,「薨」留給諸侯。在古代中國,死亡並不平等。依照位階,人們在死後過著與生時相同的生活。天水放馬灘秦簡的《丹》篇,死人甚至可以復活。在古人的觀念裡,生與死相連,猶如人與物之存有相續。然而人死為鬼,可以為厲,萬物折後,能否為怪?也許正因古人認為物折之後不再有生命力,因而只有實存而能變老之物方有能為?

古人認為「鬼」是使人生病的主要原因。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的〈病〉篇中,多數使人致病的原因便是家中的死者,或是殤死之外鬼,因不滿祭祀之缺失,而致人於病,甚至死亡。 但該簡牘另有〈詰〉篇,篇首雖冠以「鬼」,其中卻多言物怪, 以迷惑人之感官,戲弄人為主。如果致人於病的話,往往也是「無故」。這可能是〈病〉篇和〈詰〉篇最大的差異,前者至少有日忌上的原因;後者則是因為有異樣,人們才去推測其緣由。〈詰〉篇中之物怪為祟亦往往不關祭祀,而更在於人類是否能適當防範,且可以法術解除。雲夢睡虎地秦簡的墓主喜也許正是太史公所謂不言鬼,而言有物的學者。

〈詰〉篇中和許多物怪並列的人鬼主要是「殤鬼」,如「哀乳之鬼」。這些死者因年紀太小無服、或無以知其家屬為何,無法入族墓,因而成為游魂,化為物魅。北宋道教的《太清金闕玉華仙書八極神章三皇內祕文》〈精宗章〉中,能化為精魅的人鬼亦為兇死、殤死、暴屍野外者,也就是沒有家族系聯,無人收埋的人鬼。似乎道教仍延續著〈詰〉篇人鬼為物的邏輯,這些屍骨因無適當收埋和祭祀,日久便能成精為怪。 至於《西遊記》中的白骨精,更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故事。也許人鬼與魅之間的關聯是:有適當祭祀之人鬼不成為物怪,但遊魂則否。

從雲夢秦簡可見,秦漢之際,鬼和魅充斥在一般平民的日常生活中,難以分別。鬼作為單名,主要指人死後的狀態;作為類名可以是人、動物或是無生物的各種惡靈,是病或疫的主因;魅則為其屬類,指因時而化的精物。從先秦到漢代,在中國的本地宗教尚未與佛、道混雜之前,鬼與魅大致有以下的關係:

鬼:魅/熟悉:陌生/死:活/因時而逝:因時而化/無形:有形

從界線(boundary)的角度,也許可說鬼穿越了兩重界線,從生而死,從死又回到人世活動。鬼是來自他界的亡靈,乃絕對的他者。至於人鬼為祟與否與嚴重的程度,往往取決於祭祀是否合宜。魅則是世間非人的他者;穿越的是人世空間的界線。這或是人們主動靠近魅,亦能是魅主動進入人類的世界。即使他們看起來像人,卻絕非我群中的一部分。

佛、道興起後,中國的死後世界似乎又有新的變化。一般人死為鬼,但是在佛、道的脈絡中,鬼還可以再死一次,稱為「魙」。因此如果要將鬼或魅完全消滅,最後都要滅其形。原本輕視形體的佛、道二教,形的實存,反而因死後世界觀的改變而益發重要。這可能是對人應超越形體的佛、道兩教最大的諷刺;也可能是佛、道興起後,對於物魅世界的改變吧。

唐以前,人們似乎更重視「物」為本體上的實有,雲夢秦簡中的物怪甚至不需化為人形。六朝小說以全知而直接的敘事法,講述物怪之變化,甚至物怪之事可以入史,似乎也都是人們視物為存有界之一部而使然,揭示著「萬物有靈」的宇宙觀。不但人與動物之間的邊界非常模糊,因「變化」的概念而成為一個連續體;甚至從現代人看來完全無生命之物,亦有靈而能變化,啟發張良的圯上老人原形為石,便是一例。然而,雖然「萬物皆有靈」卻是「以人為貴」構築出存有階序的宇宙觀。後代許多物魅故事,主角都想成為人,甚至與人發生性關係,產生後代,建立家庭,都是這類「以人為貴」的思維。也反映了人居中原,物住邊區的「中原中心」的心態。居於人類世界邊緣且似人之「物」,一旦與人混居,便為禍害。正因非人之物,卻有人之形貌,難以辨識。無論稱「物」或「魅」皆為似人的他者。

然而也正是「萬物之有靈」卻又「以人為貴」和人處「中原」的心態,使得物怪故事成為文人筆下的好質材。或用以說教,如本文開端之夜叉或《閱微草堂筆記》;或用以諷世,如《西遊記》與《聊齋誌異》。人們恐懼物魅源自越界與分類混淆的焦慮。物與魅因而成為危險與死亡的象徵,指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歷史心性。由於除魅必須斬草除根,因此不論物魅是建立在「以人為貴」的存有階序或是「中原中心」之上,故事通常以物魅的失敗收場,從而再度肯認了人與中心的價值。而在明清小說中,當物與人的階序顛倒時,便是文人以之批評價值與社會秩序的混亂。

人類學家林美容稱上文所稱的物或魅為「魔神仔」,是住在山林水邊調皮搗蛋的妖物。臺語物讀作mih/mih-á 或作pháinn-mn̍gh,寫成「歹物」。 不過,此處的「歹」非指道德上的惡,而是魅物好惡作劇,使人迷失路向,甚至因此喪命。迷失者在被尋獲時,常是全身汚垢,五官閉塞,但全然未意識到迷途時自己的遭遇。在林美容的田野資料中,不同地方,不同年代的人們卻最常用「牽」來形容人在離迷下狀態迷途。在各類文獻不斷堆疊下,物/魅之「牽」人,至今仍存留在語言中,沈澱在人們的物怪記憶裡。

 


附錄:《酉陽雜俎》〈諾臯記〉野叉(即夜叉)故事原文

博士丘濡說。汝州旁縣,五十年前,村人失其女。數歲忽自歸,言初被物寐中牽去,倏止一處,及明,乃在古塔中。見美丈夫,謂曰:「我天人,分合得汝為妻。自有年限,勿生疑懼。」且戒其不窺外也。日兩返,下取食,有時炙餌猶熱。經年,女伺其去,竊窺之,見其騰空如飛,火髮藍膚,磔磔耳如驢焉。至地乃復人矣,驚怖汗洽。其物返,覺曰:「爾固窺我,我實野叉,與爾有緣,終不害爾。」女素惠,謝曰:「我既為君妻,豈有惡乎?君既靈異,何不居人間,使我時見父母乎?」其物言:「我輩罪業,或與人雜處,則疫癘作。今形跡已露,任公蹤觀,不久當爾歸也。」其塔去人居止甚近,女常下視,其物在空中不能化形,至地方與人雜。或有白衣塵中者,其物斂手側避。或見捖其頭唾其面者,行人悉若不見。及歸,女問之:「向見君街中有敬之者,有戲狎之者,何也?」物笑曰:「世有吃牛肉者,予得而欺之。或遇忠直孝養,釋道守戒律、法籙者,吾誤犯之,當為天戮。」又經年,忽悲泣語女:「緣已盡,候風雨送爾歸。」因授一青石,大如雞卵,言至家可磨此服之,能下毒氣。一夕風雷,其物遽持女曰:「可去矣。」如釋氏言屈伸臂頃,已至其家,墜之庭中。其母因磨石飲之,下物如青泥斗餘。 


參考資料:

杜正勝,〈古代物怪之研究(上):一種心態史和文化史的探索〉(一)、(二)、(三),《大陸雜誌》,104:1(2001),頁1-14;104:2(2001),頁1-15;104:2(2001),頁1-15。

杜正勝,《物怪故事解:中國亙古留言的心態》(台北:時報出版社,2025)。

林富士,〈釋「魅」:以先秦至六朝時期的文獻資料為主的考察〉,收入蒲慕州主編,《鬼魅神魔:中國通俗文化側寫》(臺北:麥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頁109-134。

祝平一編,《魅、鬼、疾:東亞醫療史的側面》(台北:時報出版社,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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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一/談魅道鬼說人間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談魅道鬼說人間/


最後修改日期: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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