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銘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二里頭文化是不是夏文化?

 

「二里頭文化(包括新砦期)(ca. 2,000-1,600 BCE)」的典型也是規模最大的遺址在河南偃師二里頭村,最初是由徐旭生帶隊,為找尋夏墟——傳世文獻夏王朝的都城——而在河南的偃師到登封一帶進行探勘而發現。由於二里頭遺址陶片分布範圍相當大,引起考古學界的注意,經過複查與試掘,確定為規模宏大的遺址,且出土中國年代最早的青銅禮器,遂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派遣研究人員長期駐點發掘。由於二里頭遺址太重要,即便在此一遺址發現之前,在登封玉村、鄭州洛達廟等地已經發現過二里頭文化的遺蹟,此一文化最終被命名為二里頭文化,而且還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的夏鼐所長親自命名的。

二里頭文化是不是夏文化?這是歷史與考古學界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現在考古學界經常以二里頭文化就是夏文化,因為兩者在時間與空間上是大體重合的。不過,筆者持保留的態度,主要因為二里頭文化雖然在陶片上有一些刻畫符號,卻沒有文字書寫的材料。相對地,商王朝在甲骨文中稱首都為「大邑商」,自稱「中商」,也就是商王朝自名為「商」。筆者認為二里頭文化不可能與商一樣有自名,原因是二里頭文化很可能使用的是夷語而非漢語。從文獻上考察,夏王朝「姒姓」,夷人「贏姓」,看似不同。但是筆者認為姒當讀為「以」而非「四」,而以、夷、贏、偃、盈都是夷人稱「人」的漢語音譯變異,此點在幾個非漢語系族群都有相同現象。從考古學文化觀察,二里頭文化屬於鼎系文化,它與山東、江蘇、上海、杭州地區的關聯遠大於與陝西地區的關聯,也就是說筆者以為二里頭文化是「泛夷系」的。此說未來是有可能被驗證的:由於人類基因中的Y染色體與語系的正向關連,語言學家提出了「父語假說」,因此,未來可以透過古基因Y染色體檢測得知二里頭文化所歸屬的語系,依據目前材料看,夷語有可能是南島語系。所以,筆者認為即使出現文字書寫系統,破譯應該是很難,因為我們對於夷語幾乎一無所知。

在金文材料方面,西周晚期青銅器《豳公盨》(NA1706, 圖一)的銘文:「天命禹敷土,墮山濬川;乃疇方執征,降民監德。⋯⋯」 中講到「禹」及神蹟式的治水,可以「推倒山脈,疏通河川,劃分疆域,以武力征討,依據他們的源流來分配人民」,但並未出現「夏」。直到春秋時代的《叔夷鎛》(00285, 圖二):「⋯⋯夷典其先舊,及其高祖,赫赫成湯,有嚴在帝所,敷受天命,遍伐夏后,敗厥靈師。伊小臣為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 這是商人的後代叔夷追溯他們的歷史,描述他們所擊敗與取代的夏,才同時出現了夏與禹,而且禹之堵為九州。然而,夏和禹兩者是否有「內在連結 intrinsic links」?也就是在禹所處的年代即有夏的觀念,抑或夏和禹的連結是東周人的創作?目前證據仍無法確認。換言之,筆者認為二里頭文化與傳世的夏代在時間與空間上大體可以對應,二里頭文化的政體也確定就是商文化所消滅的一個(或多個)國家。但是,此一政體被稱為「夏」未必是二里頭文化時期的概念。再者,傳世文獻所謂「夏代」是否只對應二里頭文化,或可能是同一時代或相近時代更多考古學文化,也就對於是不同族群互動的一種綜合性描述?在陶寺文化與石峁文化出現以後,此種可能性增加,天南地北的猜測更多。另外,傳世文獻的記載中,夏代的特徵其實是不連續性,夏曾經被后羿及寒浞等不同的群體所取代。所以,它究竟如某些傳世文獻所言,是一個「家天下」的連續體,或者是由不同的地區性的政權被文獻記載整合起來?諸多疑點均有待追究。

 

圖一 《豳公盨》(NA1706)銘文與隸定,根據「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圖像改制,
網址:
https://bronze.asdc.sinica.edu.tw/rubbing.php?NA1607

圖二 《叔夷鎛》(00285)銘文與隸定,根據「殷周金文暨青銅器資料庫」圖像改制,
網址:
https://bronze.asdc.sinica.edu.tw/rubbing.php?00285

 

 

二里頭文化的出現

 

二里頭文化的來源過去的說法是來自洛陽地區的王灣三期文化(ca. 3,000-2,000 BCE),王灣三期文化又來自大汶口文化的穎水類型(ca. 3,300-2,600 BCE)。大汶口文化與王灣三期文化都是鼎系文化,不過,鼎系文化之間在鼎足的做法上有很大差異,分別表現出強烈的個性。二里頭文化來自王灣三期文化之說法的主要問題是王灣三期文化與二里頭文化的鼎足間差異較大,二里頭文化的鼎足是「三角形側裝扁足鼎」,但王灣三期文化卻不是。近年關於二里頭文化的來源逐漸傾向來自新砦期二里頭文化,也就是將新密新砦遺址視為二里頭文化的早期。新砦期二里頭文化的鼎足也是三角形側裝扁足鼎,所以兩者間的聯繫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那麼,二里頭文化也好,新砦期二里頭文化也好,它們的三角形側裝扁足鼎又是從何而來?學者又根據鼎足的型態追索到豫東的大汶口文化造律台類型(ca. 2,600-2,000 BCE,或稱造律台文化),造律台文化最早是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調查發現的,考古學文獻中也有人稱為王油坊類型或王油坊文化。造律台與王油坊都在河南永城縣,而且位置相近且考古學文化相同。造律台文化的分佈大體上在河南的開封、商丘以及安徽的亳州三個地級市(豫東、魯西南、皖北)。造律台文化在2,000 BCE左右突然消失,此一地區後來取代的是二里頭文化以及岳石文化。豫東、魯西南、皖北地區與二里頭文化的核心區隔著莆(浦)田澤,而與岳石文化隔著菏澤等湖泊沼澤帶,所以此地對於這兩個文化而言,都算是邊緣地帶。

所以,二里頭文化是造律台文化往地勢較高的鄭洛、嵩山地區遷徙,其後與使用陶罐(桶)為炊器的人口(鬼方系人群)大規模交流而形成了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的新砦期以及二里頭文化早期曾經築城,例如,平頂山蒲城店就是一座二里頭文化早期的小城,說明二里頭文化早期可能與鬼方系人口或王灣三期文化遺民間有一些衝突。不過時間久了之後,二里頭文化與原有住民間的關係趨於穩定,城牆消失了,替代的是鼎系文化原有的環壕聚落,就是以壕溝代替城,顯示防禦功能趨於次要,城牆消失,環壕則還兼有水運與防災功能。

王灣三期文化從伊洛河流域消失的理由除了受到二里頭文化新砦期的壓迫之外。洛陽盆地伊洛河流域在2,000 BCE左右也有氾濫,使得伊洛河盆地的地景造成巨大變化。在2,000 BCE以前,洛河與伊河的關係與現在相同,伊河流過二里頭遺址以後才與洛河交會。不過,在2,000 BCE之際,由於洪水氾濫,使得二里頭遺址所在的「半島」的頸部被洛河洪水突破,在伊河與洛河的交口變成在二里頭遺址以西(圖三)。此一變化的過程,也就是洪水期間,對於王灣三期文化而言,應該是一種打擊,與造律台文化相同,王灣三期文化也開始移動到其他區域,我們會在下節略論其去向。當新砦期二里頭文化人口移入伊洛河流域時,此一區域的王灣三期文化剩餘人口沒有足夠的力量來面對新砦期的人群,逐漸被融入新的文化中。

 

圖三 伊洛河流域的環境變化。進入二里頭文化以前,伊洛河流域曾經有洪水,使得王灣三期文化朝西南方向離散。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
1999-2006 參》(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圖8-1-3-1改制。

 

 

黃河氾濫與造律台文化的出現與消失

 

如前面所述,造律台文化主要的炊器-鼎以側裝三角形扁足著稱,受到其北邊後崗二期文化(ca. 2,600-2,000 BCE)的影響,炊器中也有少量甗。造律台文化從2,600 BCE出現,大約在2,000 BCE又突然在豫東消失,此後豫東地區慢慢地出現來自山東,繼承龍山文化的岳石文化,以及來自豫西,繼承造律台文化的二里頭文化,到了1,600 BCE以後,商系的下七垣文化又從豫北跨越北濟水(今黃河)南下,最終西進消滅二里頭文化。

為什麼在豫東地區會出現造律台文化?為什麼相當繁盛的造律台文化會在豫東、魯西南、皖北地區突然消失?這種大規模的聚落出現與消失通常指向大規模的天然災害,例如洪水或傳染病等。豫東地區的天然災害黃河水患應當是很容易想像得到。黃河大約在2,600 BCE由河北出海轉向蘇北出海,此一改道,必然是因為流向渤海灣的黃河沖積扇因為氾濫而淤積,使得黃河另覓出口,轉而向南。所以這次黃河改道,主要影響的先是泰山以北地區,接著則是黃河的新出口-蘇北地區,這對於大汶口文化有很大影響。

經歷600年的相對平穩,黃河在2,000 BCE又轉由河北平原出渤海,應當是長期的洪水造成黃河主河道的淤積,到一定程度以後,黃河遂又改由河北平原的黃河沖積扇出海。此次洪水,影響地帶是黃河與淮河之間,造律台文化首當其衝,人口四處離散。而以山東為核心的山東龍山文化也受到嚴重打擊,因此在文明發展與昇華的關鍵時期繼承山東龍山文化的岳石文化反而大幅落後。

很有趣的是這兩次黃河改道的時間正好是造律台文化的上下限,我們推測造律台文化的出現很可能與第一次黃河改道有關,在過程中,在山東泰山以北的聚落,可能遭受嚴重打擊。山東北部的大汶口文化,例如山東廣饒傅家遺址的主要炊器鼎就具有三角形側裝扁足鼎的更早形式。另外有學者針對淮河流域中游的造律台文化遺址如安徽蒙城尉遲寺遺址等進行同位素檢測,顯示造律台文化的人口來自魯南、蘇北地區。江蘇邳州劉林遺址的大汶口文化,也有三角形側裝扁足鼎。冀東、魯北、魯南、蘇北等地離散的「出口」就是豫東、魯西南、皖北一帶,形成造律台文化。造律台文化出現之後,與山東之間臍帶切斷,形成一個獨立發展的文化。山東龍山文化鬼臉足的盆形鼎,在造律台文化中就難以見到。或許是因為兩者之間有一系列的湖泊沼澤如菏澤、孟諸、沛澤、空澤、豐西、蒙澤等,造成了空間上的隔閡。

造律台文化大約在2,000 BCE左右從豫東等地區消失,同時或稍晚,在鄭、洛嵩山地區出現帶有的新砦類型二里頭文化發展成典型的二里頭文化。所以,二里頭文化是造律台文化離散的出口之一。但是整理近年研究逐漸發現造律台文化的離散影響更為深遠。此一影響的模式也有助於我們理解此一現象形成的原因,也有助於我們了解洪水神話的形成,其實是來自多層次的歷史記憶積累而成。

 

造律台文化的離散

 

如前所述,造律台文化人口部分往西進入鄭洛地區,但這並非故事的全貌。另外有一部分往東南退卻,先進入淮河以南的蚌埠禹會一帶,遺址的東北邊有涂山,可以從涂山往北眺望滾滾氾濫的黃河大水。這些人中有些人再往東退卻,一直到高郵湖東側。此地區發現一系列的遺址例如江蘇高郵龍虬莊、高郵周邶墩,興化南盪等遺址,都為明顯的造律台文化因素。更往南跨越長江,有學者認為江陰花山遺址屬於這一波人口移動,不過,筆者的觀察花山遺址應該是受到點將台文化/湖熟文化影響,點將台文化本身就有造律台文化因素。但是在長江南岸發現造律台文化因素的遺址只是遲早的事,因為他們最後又往南進入太湖流域。太湖流域原本是良渚文化的範圍,造律台文化的人口進入以後,吸收了少量當地文化因素形成廣富林文化(ca. 2,100-1,900 BCE, 圖四)。有學者認為廣富林的人口是壓垮良渚文化的兩股移民之一,另一股是馬橋文化,在浙、贛、閩交界處(又稱肩頭弄文化),帶有強烈的越人文化因素,後來在太湖地區形成馬橋文化(ca. 1,900-1,200 BCE),馬橋文化是以鼎系夷人為主的文化混有與釜系越人文化。對於廣富林文化進入太湖流域,有學者甚至以「入侵」來形容造律台文化對於既存的良渚文化的侵略性。

 

圖四 邳縣劉林遺址出土、造律台文化、新砦期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以及造律台文化離散諸文化的三角形側裝扁足鼎。

 

造律台文化往東南方向的離散,除了前述往西的二里頭文化、往東南的廣富林文化以外,從禹會遺址往南還有南京浦口牛頭崗遺址,屬於點將台文化(ca. 2,100-1,600 BCE),但尚在長江北岸,點將台文化在長江以南如江寧點將台、高淳朝墩頭等遺址都具有明顯的側裝扁足鼎等造律台文化因素。不過,點將台文化受到造律台文化影響之外,最主要的因素是本地鼎系文化的延續,也受到山東地區的岳石文化一定程度的影響。點將台文化範圍為寧(南京)、鎮(鎮江)地區,此一地區在下一個階段是湖熟文化(ca. 1,440-1,168 BCE),則是中商時期商王朝不同族氏的離散而形成,主要炊器是鬲。

造律台文化的離散,除了往西建立二里頭文化,往東南建立廣富林文化,往東南偏南影響點將台文化以外,還有往西南的影響。往西南則沿淮河進到南陽盆地,再往南到江漢平原,最遠到宜昌並可能穿越長江達湖南澧縣。在湖北與湖南之間新石器時代末期為石家河文化(ca. 2,500-2,000 BCE),從石家河文化到二里頭文化之間原本有時間上的空擋,此一階段的考古學文化,有學者提出了「後石家河文化(ca. 2,200-1,800 BCE)」的概念來填補此一空擋。最新研究則認為所謂「後石家河」實際上是一個「時代」而非「文化」,其主要內容有兩股,一股較東南,一股偏西北,內容不盡相同。西北邊的一支是受到洛陽的王灣三期文化影響,王灣三期文化受到造律台文化/二里頭文化(包括新砦期)的入侵壓力,往西南方向退卻,涵蓋丹江流域,以及河南西部與湖北西北的山區。另一股勢力是直接受到造律台文化影響,形成造律台文化與本土文化混合,主要在南陽盆地與江漢平原,其勢力抵達長江宜昌一帶,甚至穿越長江到達湖南的北部澧縣附近。

以上幾股與造律台文化有關的現象其實是由不同學者分別研究所得,且原本討論各有不同目的,但是每位學者都只從一個角度觀看,所以就像「瞎子摸象」,未能得到象的全貌。筆者將造律台文化往西的離散,形成二里頭文化。往西南的離散,形成「後石家河文化」的東南路。往東南方向的離散,先越過淮河後在禹會附近匯聚,又分成兩路,一路再往南,影響了點將台文化。一路往東,集結在高郵湖東岸。再往南渡長江,形成廣富林文化,間接促成良渚文化的消失。這些現象綜合起來看,前述黃河氾濫造成豫東、魯西南、皖北的嚴重災情,使得居住在此地的造律台文化四散(圖五),綜合觀察應該是很具說服力的。而且,此次黃河氾濫,應該不是一次性的災情,而是持續一段時間,導致黃河南道淤積,終於轉向黃河北黃河沖積扇,最後又改在渤海出海。

 

圖五 造律台文化的離散與二里頭文化的形成。根據張海,2021,圖14改制。造律台文化受到黃河改道之前的洪水影響,離開豫東、魯西南、皖北地區,朝著東南、西南以及西方離散。朝西方離散者後來發展成二里頭文化。

 

 

禹會與涂山

 

從前面的討論,我們已知造律台文化人群有一部分退往淮河以南,再從這一線往南、往東南再退。其中有一個重要的遺址是安徽的蚌埠禹會遺址。它附近有一座涂山顯然是因為以下文獻記載而得名:

《今本竹書紀年》「(帝禹夏后氏)五年,巡狩,會諸侯于塗山。」

《左傳・哀公七年》:「⋯⋯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此一涂山根據漢晉時期的歷史地理分析已經指出在漢代的當塗,就是現在的蚌埠市懷遠縣附近。近代徐旭生考察文獻,指出涂山就是在蚌埠禹會村北。禹會與涂山這一對地名,最近引起考古學者很大的興趣,開啟了一波發掘。

安徽蚌埠禹會村遺址在蚌埠市西約18公里,就在漢晉地理歷史分析所謂涂山以南約4公里。涂山位於淮河支流渦河與淮河交會的正沖位置,從涂山上可以看到芡河、北肥河等淮河支流,雖然山並不高,但是俯瞰淮北平原,地位相當優越。荊山與涂山隔淮河對峙,原本是花崗岩山體,被淮河切穿變成兩座山,當地流傳大禹切穿這裡形成兩座小山。近年因為蚌埠雙墩遺址的發現而舉行會議,在會議中當地考古學家提到禹會村遺址,引起了考古學界關注,開始進行考古發掘,發現這是一個規模不小的遺址,面積至少達50萬平方米,是淮河流域面積最大的遺址。遺址中發現一個面積相當大的台基,長達108米,寬度13-23米。此一台基在使用顏色的土,以及不同建築元素的安排上,費一番心力,因此被認為是一個祭祀台基。還有其他遺跡如充滿陶器碎片的溝與坑等,一併被認定是祭祀遺跡。除了祭祀遺跡以外,它的特色包括:居住區的建築是無四壁的工棚式建築,顯示並非定居,而是臨時居所。遺址出土的陶器來源不一,以造律台文化陶器最多,也有山東龍山文化與石家河文化陶器。祭祀坑、祭祀溝中陶器部分火候較低,並非日常使用陶器。這些現象都毫無疑問地指向禹會村遺址不是一個普通居住聚落,而是一個宗教禮儀或貿易中心。其著要的匯聚人口是造律台文化人群,也有來自山東龍山文化的人口與淮河上游石家河文化的人口,但數量較少。

由於此地的歷史地名連結,以及以上考古的證據,有很多學者將考古發現的祭祀遺跡與前述「禹會諸侯於涂山」的文獻記載進行連結,認為此為盟會之地。有人更進一步認為大禹因治水而進行會盟。不過,此一遺址的年代2,400-2,200 BCE,年代比禹的可能年代(ca. 2,000 BCE)要早。它歸屬於前述造律台文化,而且還是偏早段。禹會村遺址也進行了環境考古方面的檢測,證明在2,600~2,500 BCE與2,100 BCE,曾經有兩次洪水,2,100 BCE以後是小冰河期,出現南澇北旱的格局,此地屬於南澇地帶。2,100 BCE的洪水以及其後的澇患,最終造成黃河南流河道淤積,洪水漫流,可能就是造成造律台文化人口離散的主要原因。不過,在洪水與澇患發生的時代,禹會村遺址已經廢棄。所以,禹會村如果是宗教禮儀中心,年代比所謂「禹會」要早。在洪患以前,禹會村即已經廢棄。所以,塗山和禹會固然在漢代就可能出現,但是它與禹會並無關聯,而是一種「攀附」。

涂山與禹會名稱之所以出現,筆者要從東周初期金文則出現的「禹蹟」(《秦公簋》),以及「禹之堵」(《叔夷鎛》)的概念來解釋。所謂「禹蹟」、「禹堵」,是和禹有關的地域、地點、與地景。從西周晚期開始,因為本來可能是族群名稱的禹,與洪水間有連結。在偽歷史建構中,禹被視為古代的君主,洪水的記憶則演變成「治水」。「治水」的工作艱巨,能夠治水者必須是一個具有神力者。基於政治上的需要,所有政體都希望與古代聖王連結,於是各自宣稱自己繼承了禹蹟,擁有禹之堵。攀附的行動從西周晚期就已經開始了,不管禹是否真有其人。禹會村與涂山就是這樣造成的,涂山與其對面的荊山是很關鍵的地形,可以遠眺淮北平原,當然就可以看到滾滾的洪水往南而來。涂山與荊山的地形其實是自然形成的,現代考古學家大力討論禹會村遺址與大禹的關聯,可以說與古代知識分子沒有兩樣,在協助「禹蹟」的建構。

 

夏、禹、洪水、治水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知道造律台文化是二里頭文化的來源。造律台文化很可能是由於2,600 BCE左右,魯北冀東地區的黃河氾濫,黃河改道南流,而有大汶口文化原本在魯北、魯南、蘇北的部分人群遷徙到豫東。至於造律台文化在豫東的消失,則是因為2,000 BCE左右的另一次洪水,導致南流的黃河氾濫,最終淤積,使得河道又找到往北的出口。豫東的氾濫首當其衝的就是造律台文化的人群,於是他們向四方離散,其中有一支往西進入鄭洛地區,形成二里頭文化(包括新砦期)。此一地區在黃河水患的同時,伊洛河流域也面臨洪水,同樣導致王灣三期文化離開,使得此地呈現短暫的半真空狀態,二里頭文化人口進入伊洛河流域並沒有太大的衝突。所以,二里頭文化的人群,洪水對他們而言,真是再熟悉不過的東西了,他們祖先居住的地區,就是東亞大陸高程最低的地區,洪水的記憶,應當是深植於他們的神話中。

筆者雖然不認為二里頭文化可以等同於夏文化,因為傳世文獻的夏代可能是一個西周晚期到東周時期將不同的古文化人群的歷史記憶與神話綜合起來的「偽歷史」。然而,其中文獻記載被商所擊敗的夏桀,與考古學上被商系文化所滅的二里頭文化,顯然在時間、空間甚至是被取代的事件上都是可以對應的。如前所述,二里頭文化應當有著深刻的洪水記憶與神話,這應當就是傳世文獻與禹有關的洪水神話的原型。所以,筆者認為大約在2,000 BCE左右,也就是相當於夏代建立的時代,是的確有洪水。而且,二里頭文化的來源-造律台文化的形成與結束,都是受到洪水影響。雖然有洪水,但從考古學的時程看,當時還處於新石器時代末期,青銅時代開端,金屬器並沒有被大量地作為起土工具使用,所以人工大規模的改造地景是不可能的,所以筆者認為大禹「治水」是天荒夜譚——首先,我們不知道大禹是否真有其人,也不知道他原本是個人或族群,也不知道他原本是否就與夏有關聯?更重要的是大規模的「治水」是不可能的。從西周晚期起,禹已經從一個族群變成具有神力的一個超人,他可以「墮山濬川」,也就是移山倒海。為何禹會成為「神一般」的存在?因為在當時治水仍然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非人力所能為,所以,禹必需是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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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銘崇/夏代、洪水與二里頭文化
引自歷史學柑仔店(https://kamatiam.org/夏代洪水與二里頭文化/
)


最後修改日期: 2025-06-16

留言

黃先生您好,讀您的文章頗感發人深省,收穫甚多。只是有一處想請教一下,“禹會與涂山”一段您寫道:“不過,此一遺址的年代2,400-2,200 BCE,年代比禹的可能年代(ca. 2,000 BCE)要早。它歸屬於前述造律台文化,而且還是偏早段。禹會村遺址也進行了環境考古方面的檢測,證明在4,600~4,500 BCE與4,100 BCE,曾經有兩次洪水,4,100 BCE以後是小冰河期,出現南澇北旱的格局,此地屬於南澇地帶。4,100 BCE的洪水以及其後的澇患,最終造成黃河南流河道淤積,洪水漫流,可能就是造成造律台文化人口離散的主要原因。”後面幾個公元前4000左右是否應當標為BP也即表示距今年代較妥,否則似乎年代對應不上,且4000BCE似也不是氣候突變之時?
不知當否,還望您不吝賜教!

黃銘崇 

很抱歉,前一陣子比較忙,沒有回應。我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引用文獻用BP,我沒有改為BCE直接用了那個數字。所以上面所有4,—的數字,都該改為2,—。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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